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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7-14 19:43:19| 人氣1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寫錯請指教〉葛萊美、全美音樂獎相對論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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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守則

葛來美獎的得獎名單,沒有一年不受人批評,其實在了解會員結構以後,可以發現葛來美中間偏右的品味是必然的。可怕的是,只要一旦被葛來美垂青過,隨便出個單曲什麼都可以拿一大堆獎(如蒂娜透納曾連續三年拿最佳搖滾女歌手,雪莉洛可兒、艾拉妮絲莫莉塞特也是每次出輯必拿獎),這才是外界批評最無力的地方。另外有人質疑全年的音樂作品那麼多,會員那聽得完。其實和影展採選片制不同,葛來美是採報名制,唱片公司、歌手都有名額限制。唱片公司自然會針對葛來美的遊戲規則和品味,推出最有勝算,以及最可能有賣點、達到宣傳效果的歌曲報名,當年惠妮休斯頓便捨棄了「SO EMOTIONAL」,而報名了「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這種制度並非是葛來美的專利,瑪丹娜也曾為了勝算和宣傳考量,在MTV音樂獎的報名上,捨「BEDTIME STORY」而就「TAKE A BOW」、「HUMAN NATURE」。

全美音樂獎的入圍者都是最具人氣的,得獎也是眾望所歸,較不具爭議性。由於投票結構的關係,當年的年終排行冠軍,卻不一定是得獎者。隨著唱片公司介入排行榜的操作日益純熟,全美音樂獎反而突顯了一定程度制衡的人氣公信力。為召公信,典禮上會公布投票方式和取樣電台,被取樣的電台也象徵了相當的影響力,算是另一種互利作法。

台長: 拖鞋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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