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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5 11:41:03| 人氣22,482|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發票之開立不得跳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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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銷貨對象為營業人應開立三聯式發票,其稅額為外加方式,

      即銷售額 ×0.05=稅額,銷售額+稅額=總金額,

        若以總金額算回之計算方式為總金額 ÷1.05=銷售額,

    銷售額 ×0.05=稅額。對象為自然人(或外銷)應開立

        二聯式發票,二聯式發票可免書立抬頭。金額若有小數位數

       要以四捨五入法取至整數。

 

二、每本發票皆連號不能跳開,應以日期順序開立,開立錯誤時,

       若為當期者須取回扣抵聯及收執聯黏貼於原發票 存根聯上,

       並註明作廢字樣。

 

三、依稅法規定,只要有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向客戶收取費用,

        無論對方是否向貴公司索取發票,貴公司皆有

        開立發票之義務,否則即有逃漏稅之嫌,國稅局可依法懲處。

 

四、若貴公司(行號)為使用信用卡刷卡之特約商店,

       應在每筆刷卡後開立發票,並於發票備註欄內註明簽帳單號 後四碼

        碼或將簽帳單影印黏貼於後,因使用信用卡刷卡之特約商店是

       否誠實開立發票為日後國稅局必查之對象。

 

台長: 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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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大禍
不好意思!想請教您發票跳號如何處理?已經寄出至客戶端,我粗心大意的在2/10開立31銷項三聯發票取到第二本的號碼,後續另一個小姐分別在2/12-14取第一本的號碼,結果我又再2/17取到第二本的號碼,直到今天才發現自己的錯誤,2/18-19也都有開立發票取第一本的,我該怎麼辦?剛當助理沒多久..就做錯事...
2014-03-11 08:59:37
日本藤素
感謝分享!

http://www.yyj.tw/
2019-12-19 09:26:2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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