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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6 22:41:40| 人氣1,8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偏執大叔日誌—貧困是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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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輕時,採訪過曹啟泰。

不知道,這年頭寫出這個名字,還有多少人認識他?

總之,他在那個年代是位相當有名的節目主持人。

因為投資失利,雖然是收入很高的藝人,卻負債累累,於是,生性樂觀的他(看起來)出了本教人如何借錢的書。

「你知道嗎?當你越窮的時候,就要對自己越好,過得越體面。只有這樣你才有辦法源源不絕地借到錢。」他以自信的表情說著。

當時,剛退伍步入社會的我,不明所以地看著他。

「你知道,債主最擔心什麼嗎?莫過於,借出去的錢討不回來;如果你看起來一付慘淡的衰樣,他們肯定覺得糟了!就算你想要再調頭寸,肯定不會有人願意借你;所以,既使在我負債最多的時候,我依然堅持出門住在五星級酒店裡,穿得整整齊齊,每天神采奕奕,吃飯一定到大餐廳,出門必然好車代步。這樣債主一看,就會覺得,他這樣老神在在,善待自己,一定還有搞頭,或至少,他不會捨得自殺,只要他不死,債就有機會要回來。所以,就會願意借你錢了。」

聽他說著的同時,我點頭如搗蒜。

關於那段訪問的其他細節早就記憶模糊,那句話,卻一直記到今天。

〔2〕

也許因為一例一休的關係,公司後巷的咖啡館漲價了。

(其實,他看不出有什麼因果關係,咖啡豆肯定不是政策實施後才購入的,就算是,他們用的也不是本地產的豆子。更何況,這家咖啡館,週末日沒有營業。)

並不是漲了什麼了不起的價格。

只不過,原價五十元的招牌咖啡,調漲成六十元而已。

其實區區新台幣十元,也買不到什麼東西。

但,以漲幅來計算,足足調漲了百分之二十。

對。就算數學不好如他,也輕易地計算出漲價的比例。

他對別人的事一向沒啥興趣,身為店主,絕對有資格在喜歡的時候調漲商品的價格,這一點,就算身為常客也無法置喙。

他看著價目表上的新價格發呆了幾秒。

「還是照舊嗎?」店員問。

他摸摸口袋裡的五十元硬幣,皺起眉頭想了想說:「不,我不喝了。」

說畢,轉身離去。

該是時候戒掉上班時間喝咖啡的習慣了。

畢竟,他的薪水一毛錢也沒有調漲。

〔3〕

朋友氣吁吁地跟大叔討論向前女友要求返還交往時花費的計畫。

大叔喝著酒,靜靜地聽他說。

朋友是個戀愛次數的有限的中年男子,好死不死地愛上了熟年美魔女。

美魔女雖然有些年紀,但是保持著良好的面容,臉上經常帶著適度的彩妝,成熟豐潤的身軀保養得凹凸有致,加上從年輕開始就追求者不斷,身經百戰的戀愛後淬煉出的獨特魅力與手腕,讓人無力招架,讓朋友以高空彈跳之勢火速墜入愛河。

條件這麼好的女人,為什麼到年過四十還單身呢?

首次聽到朋友說起這段羅曼史,大叔就覺得不單純。

畢竟,人到一定的年紀還維持單身,一定有其原因。

毫無意外地,相戀不久後,兩人便相約「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這麼快就相約要結婚,會不會太急了些?」大叔問。

「畢竟,我們的年紀都不小了,該是時候尋找一段穩定且持久的戀愛關係了。」朋友理所當然地說。

「比起什麼穩定持久的戀愛關係跟什麼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談戀愛最重要的就是—開心。你現在開心嗎?」大叔問。

朋友毫不猶豫地點頭,臉上帶著傻傻的笑容。

大叔一看到這種表情,心裡就覺得不妙,但也不方便多說些什麼。

交往半年左右,女方提議分手,幾經談判不果,最後做了決定。

專業是財務管理的朋友,攤開兩人交往時的記帳本對他說:「我請她歸還我交往時所支付的金錢。」

「這種錢不太容易要得回來吧!畢竟,動產以交付為原則,你給了她,就是她的,而且這種帳很難算得清楚吧!」他一面翻閱朋友記得密密麻麻的記帳本說。

那是一本專業的記帳本,舉凡花錢的時間、地點、發票一應俱全。

「不行!我又不是什麼有錢人,跟她交往半年,我足足花了兩百多萬,約會、吃飯、出國旅行都是我付的錢的不說,連她要換車、要開公司,我也幫忙出了錢。」

「如果你當初不捨得這筆錢,為什麼要出呢?我是說,你可以請她當下立下借據,把錢借給她啊!或是要求車子、房子當登記在你的名下啊!為什麼都要用她的名字買呢?」

「因為她說,她想要找的男人是可以成為她下半輩子依靠的人,而我當時想,反正大家以後會在一起,買誰的名字還不都一樣,我也就沒想這麼多了。哪裏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朋友說著說著頭垂了下來。

交往半年後的某天,美魔女得知朋友其實有一千萬左右的負債,於是,對他的熱情急速冷卻,找了個常見的「兩人個性不合」為理由要求分手。

「但,她怎麼知道你負債千萬的呢?」大叔問。

「喔!因為我覺得,反正兩個人以後會一起生活,很多事還是早點坦白好,所以,沒想太多就說溜嘴了!」朋友理所當然地說。

聽到這裡,大叔不知道該跟朋友說些什麼。

偶然,在一家咖啡廳裡,大叔聽見某位美魔女跟朋友抱怨著:「我本來還以為自己找到了終身依靠,哪裏知道,他居然是個沒品的窮光蛋,分手後,他居然還要要求我還錢!!還好我發現得早,不然下半輩子日子不知道要怎麼過.........。」

〔4〕

應該是年輕時的無聊遊戲。

二十多歲時,朋友間經常喜歡比誰比較窮,動不動把「窮」字掛在嘴邊,就連待在家裡時也不例外。

他出身一個公務員家庭,爸爸是中階的公務員,媽媽在工廠工作,家境絕不算富裕,但也稱不上窮,有自己的房子,沒有貸款,他也從未為錢煩惱過。

但就像中邪似地,當時的他,開口閉口說自己窮,並以誇大自己的貧窮為樂。

直到某天,媽媽終於看不下去對他說:「你可以不要一天到晚把『窮』字掛在嘴邊嗎?」

媽媽從小就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經常得向人借貸度日,還不到六歲,就把她過繼給同村的另一對夫妻,養女的生活非常辛苦,媽媽小學畢業後,就被迫輟學,開始賺錢貼補家用,一直到結婚生子後,環境才漸入佳境。

「我們靠自己的力量掙錢生活,吃得飽穿得暖,又沒欠人家錢,就不能算是窮!你根本不知道窮人的生活有多可憐!再說,一個人窮或有錢,又不關其他人的事,就算口口聲聲說自己很窮,經濟狀況也不會因此改善,反而會因為這樣,讓其他人離你遠去,畢竟,這社會誰會想跟窮人來往呢?如此一來,本來可能會有的機會也會消失,反正,總的一句話,人的貧窮是自己的事,不要一天到晚掛在嘴邊!」難得對他說教的媽媽一口氣說了一大串。

嗯。聽完媽媽的教訓,他點頭沒說什麼。

而那個無聊遊戲,就在那一刻劃下句點。

〔徹的話〕

  1. 很久沒寫電子報了。可能是年紀大了,也可能是工作太忙,總之,下班回家後,吃過晚餐後,經常會在沙發上昏倒,再度醒來,已經超過十點,洗澡唸書後,就該上床睡覺了。就這樣,一天過去了。想起不久之前,晚餐做完家事,還很有精神地可以坐在書桌前寫一兩個小時的稿。。。。。我的精力,到底跑到哪裡去了呢?
  2. 另,雖然進度不如預期,我開始寫自己的書了。。。。感覺像是朝著未知的遠方默默跑著,希望這次可以跑到終點。。。。。
  3. 書籍的話,最近看了〔你說,寮國到底有什麼?〕(村上春樹)、〔人生必修的10堂生死課〕(大津秀一)、〔就算明天將說再見,也要給今天的花澆水〕(樋野興夫)、〔True Style懂文化的男人才時尚〕(Bruce Boyer)、〔莊子,從心開始〕(蔡璧名)
  4. CD的話,〔心情電影院〕(李欣芸)、〔我的小香頌〕精選輯、〔Portrait of Genius Ravi Shankar〕、〔Yoshida Brothers the Best 1-1999~2004〕,忽然很喜歡西塔琴的聲音。
  5. 雖然還有很多稿子沒寫,但時間到了,就想出門旅行去!春天就該去賞花吧!

(櫻花,我來了!)

台長: 涼風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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