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立志當一個探險家,然後最嚮往的地方就是亞馬遜。但嚮往歸嚮往,想跟做是有差距的,直到網際網路的出現,又重新燃起我的渴望與夢想。因為網路裡頭也有一個亞馬遜,國內不曉得誰把它翻成「阿媽爽」,反正不管是阿媽「爽」還是亞馬「遜」,這一遜一爽之間好像也說明了一些事情與道理。
隨著年紀越大,我看我的阿媽爽之夢越來越遙不可及了,連旅行的機會也越來越少,只好每天打開電腦在網路上爽一爽。原本我就是喜歡亞馬遜的原始蒼茫,佔地球大多數的熱帶雨林及數量多到沒人調查得清楚的物種。網路好像也是如此,由於我跟東邪(詹宏志)一樣,有看各種型錄的習慣,所以網路一出現,我就發現網路好像一本超大型的型錄,值得我花更多的時間來閱讀它。而全世界最大最負盛名的網路商務竟是一間書店,不是量販店(如也蠻大的Wel Mark)也不是服飾店,還有為什麼它要叫阿媽爽,這在在都引起我的好奇,一如當年我對那個巴西的亞馬遜一樣。
我想網路可能是為因應知識(讀書)的流傳而生的(像台灣最早的網路架構就是台灣學術網路),知識的傳播最主要還是靠文字,網路上最主要的溝通方式也是文字而非圖片或聲音。所以書店就是一種文字量販店,對於阿媽爽的出現,也真是一件阿媽也會很爽的事情,所以連宏碁阿媽(施振榮的母親)也都樂於上網。
阿媽是一種經驗智慧的累積,基本上我們都應該要尊重。但是阿媽畢竟是年紀大了,所以爽太久了也不好,而且老一輩的人看不慣下一代是很正常的事,阿媽爽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屬於阿媽不爽那一邊的。
有一個很有名的例子(雖然他還沒到阿媽的年紀),就是楊照的《身份與故事》,文章用的就是一種阿媽不爽的姿態,長輩教訓晚輩的語氣。所以文章一出現(平面媒體),立刻引來網路上諸寫手的反擊與批評。其實大家都錯怪楊照了,試看這一段:「你們這個世代趨之若鶩的電腦網路文化,就一直吸引不了我。那麼方便的科技產物那麼容易進進出出、上上下下,可是每次進進出出、上上下下,帶給我的都是些空洞的失落感,從網上的對話讀來之空洞,因為找不到一些我所重視的溝通、傳播特質而產生的失落感。」
不知道有沒有人讀出端倪沒有,根據我的歪讀,楊照很可能是鼓勵人家不要做愛,因為做愛也是進進出出、上上下下,做愛很空洞又無意義,又消耗體力。他真正的意思可能是鼓勵我們大家禁欲,這是對社會很有幫助與貢獻的事情。所以我們應該要原諒他,不應該對他生氣(該生氣的是副總統)。
但是,還是有阿媽很不爽。這是個互重互信的時代,佛教應該尊重基督教,基督教應該禮讓佛教,好的簡樸主義者應該也不會看不起那些製造垃圾的俗人,素食者也不須儘認為葷食者都是罪人。所以有很多不爽的聲音是出自網路無知者也就不那麼奇怪了。為什麼我會這說呢?因為他們的評論或文字常常露出破綻,令人一望即知是個網路無知者。也許是被打鴨子上架,所以不得不用一點迂迴的文字與觀點,避免細節的描述,就不會有輕易被看穿的危險,也可以確保阿媽的地位。
也不是網路無知者才會有這種對網路不爽的心態,網路使用者、網路供應者也常常有不爽的地方,這不爽有時候是一種害怕。像資本消費體系的音樂業者害怕MP3,微軟害怕Linux。我也有我對網路不爽的地方,網路的本質大體上都是好的,只是有一些網路所衍生出來的活動,很難讓人爽起來。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反過來說,你要是從人性的出發點來使用它,它就是好的,你要是從獸性的角度去使用它,它就是壞的。如果用網路去做不好的事情,當然是不對,但是錯不在網路,網路本身沒有絕對錯的事情,所以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網路商機與企業經營我也沒興趣,只好來說一說網路上文字流竄的行為,其中最大的一股風潮有人把它稱之為網路文學。
本來我是要把這股風潮拿來跟當年同樣是出自校園的民歌運動相提並論的,比如當年楊炫在中山堂唱鄉愁四韻,李雙澤在淡江打破可樂瓶呼籲大家唱自己的歌。網路的陳豐偉也曾在一九九九年八月發表過「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一文,然後這股多半來自BBS的網路輕文學跟民歌的相似之處,除了──都是學生,唱得都是小情小愛,象牙塔裡不知愁苦的產物,後來都被商業化,很短的時間就流行起來,消費對象也都是學生,都很會幻想與沉醉……,好像就沒有什麼一樣了?而且陳豐偉主要是觀念倡導者,並不是純粹的創作者,但將他拿來跟楊炫比,應該還不算突兀。但是當年大學就那麼幾所,不像現在牆壁刷一刷,多種種幾棵樹或者送送紅包,很多三流的學校就可以昇級為學院了,大家很輕易的就可以當大學生,所以學生的素質是每況愈下,做出來的東西大概自然也是。民歌時代人手一把吉他,網路時代大家流行彈彈Keyboard,當年的民歌手現在有很多都已經是主導流行樂界的製作人。因此我大膽預測,說不定這群網路寫手會超越他們的前輩,被編入年度小說選或進入國文課本呢!
讀到這裡,有人可能會問:「看不出來你到底在不爽什麼?」其實我不爽的是我自己,民歌風起雲湧的時代,我年紀太小沒能參予變成民歌手,網路時代我又太老(不是學生),沒辦法在網路上翻江倒海,把痞子蔡幹掉成為痞子白寫一本《第一次的豬狗牲畜》,只好當個旁觀者發洩一下心中的不爽(不然會得憂鬱症)。大概也有人看出來了,我自己的語氣也蠻像楊照那樣的阿媽不爽。但重點是──論能力論資質論權力(他有新新聞),我自是不如楊照啦,可是論網路論電腦,我想我是絕對勝過他的,而且還勝過好幾倍哩。
阿媽再怎麼不爽有一天會死去,現在使用網路的小孩子有一天會變成社會中堅(以能力是不一定,以年齡論是必定)。所以,我才不要等到我老了才去亞馬遜,因為它一直在那裡我為什麼不去呢,希望自己不會因為年紀而失去探索任何新事物的心。
我的阿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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