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薯條/醉了報導
一直覺得喝酒應該是很爽快的事情,就算失業或者失戀,喝酒也要有一醉解千愁,明天醒來又是新的一天的那種氣魄。所以很喜歡那種三五好友相聚,拚酒說真話的時刻。
回台灣後,因為在英國染上到酒館喝酒的惡習,於是逢人說起又有哪家不錯的PUB,便撒嬌帶賴皮,要炸魚帶我去。南京東路那個五星級飯店地下室的愛爾蘭酒吧,聽說很好,於是炸魚找了幾個朋友,相約嘗鮮。誰知週六晚上,光是入場就要幾百元,還只能換一杯啤酒。場子裡,擠著打扮妖艷,明顯是來泡老外的各式台灣崇洋妹,一點也沒有英國小酒吧的平民與隨性。加上貴得要死的啤酒,讓我一點也不想再上門。
天母的PUB也是這樣,遇到週末,酒吧倒變成舞廳,音樂震耳欲聾的,一堆小毛頭,開著改裝過的喜美(聽說最近流行改Lancer),刻意搖下車窗,重低音的熱門音樂放肆的咆嘯,小毛頭引人注目比較重要,酒倒成了路人甲。
其實,英國也開始流行起這樣有大聲音樂和炫麗燈光的Bar了。
通常PUB和BAR在英國是這樣分的,PUB是那種每個地方都會有的酒屋,裡頭會有唱片一張一張翻的點唱機,音樂不大聲,裝潢古舊(因為都是有數十年甚至百年歷史的),多數上門的都是當地人,大家在那裡相聚聊天,有點像是古早台灣人,上廟口喝茶開講的氣氛。
至於BAR的裝潢通常明亮,音樂絕對震耳,每到週末必有那種閃到你眼花的燈光。上門的通常是年輕的美眉和少年。他們的裝扮,女的是標準的緊身無袖上衣,當然露越多越好,男的則是牛仔褲配大花襯衫,裡頭得有件白色T恤,上BAR通常是交際找伴,言語就不重要了。
住的城市因為是大學城,越來越多的酒吧成了BAR,所以我們從上酒館,改成自己上超市買酒,在家裡自己品嚐。那陣子,我愛上了紅酒。
雖然旅行時,曾參觀過法國勃根地的葡萄酒莊,當時賣酒的人介紹了幾個重要的年份,說是那幾年的酒,因為氣候穩定,葡萄也長得好,所以釀出來的酒也好喝。老闆還特地教大家,把半滿的高腳杯慢慢搖晃著,辨識其中的波紋,來了解什麼叫做好酒。然而我沒天分,最後還是不知道要怎麼選擇一瓶好紅酒。
超市裡的紅酒,酒標寫著法文,(怪異的是,就算來自中南美洲、澳洲或者美國,這些酒還是用法文標籤。)因為沒看懂,除了從酒的顏色看出是紅白酒外,其餘都沒概念。於是價格決定一切。有點窮,但又很龜毛的我,最後決定選擇中間地帶的價格。令人驚奇的是,一瓶3磅多的便宜紅酒,就已經很順口了。
那時因為常常睡不著,試過麻婆豆腐介紹的助眠藥丸,一點都沒用。可能是因為在半聾半啞狀態下(聽懂一半,看懂一半),生活充滿了挫折,心情更經常鬱悶所致。於是為了讓自己睡得著,便開始偷偷地帶著一瓶紅酒進房,每晚喝下一杯。
一人獨酌,哪有三五好友談心喝酒爽快。後來,把我睡不著的苦悶跟室友們分享,遇上不如意事,我們便買了紅酒回家,躺在麻婆豆腐那影音設備齊全的房間床上,開起自己的Party。喝著喝著,果真解悶,也度過了這麼一年。
如今回到台灣,不知是生活順利了,還是朋友各忙各的,要找一群朋友,一起分享鬱悶時刻,難上加難。之前小紅豆原本要慶祝三十一歲的生日,打算訂下飯店房間,供我們開瘋狂Party,沒想到因為彩券大熱,小紅豆只好取消休假去跑新聞,瘋狂Party沒了,薯條和炸魚特地去買的紅酒,也只好自己喝了。不過比英國貴的紅酒,喝來不澀卻酸,真是想念英國又便宜又好喝的超市牌紅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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