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說話如我,卻曾有五天,除了請、謝謝之外,再沒說過任何話語。
那一年,八月,自己一個人,離開倫敦,乘坐EuroStar到法國巴黎。下榻在蒙馬特附近的一家小旅館裡。
電梯很小,放下我的行李和我,就再也擠不進任何一人。不過有電梯都已經算是萬幸了,歐洲許多旅館,根本是沒有電梯的。房間很小,窗戶外,是飯店的天井,毫無可觀之處。
雖然不是第一次到巴黎,卻是第一次一個人。
為了拚命補足之前沒有看到的,每天早上,用過飯店簡單的早餐,我便一個人走出飯店,搭乘地鐵,四處閒晃。巷口的可麗餅看來很可口,我卻沒有勇氣上前點餐,因為不懂法文,甚至英文的那些菜名,也不在我的單字背誦範圍裡。
我不夠美艷,看來甚至有點幼稚,與巴黎那些時尚淑女相比,簡直是兒童一名。許多人津津樂道的艷遇,在我來說,根本不期待,也不會發生。
儘管人家說巴黎有美食,對吃不太講究的我,唯一有興趣的,是比較倫敦的麥當勞和巴黎的麥當勞有什麼不同。那時,我甚至還不認識法國的Quick炸雞。
一個人坐在巴黎街頭的麥當勞,只記得麥香雞的麵包是橢圓的,和台灣完全不同,價錢也貴。一名狀似流浪漢的老頭上前與我攀談,這絕對不能算是艷遇,當時,我也不覺得在一個陌生地方,認識一個陌生人,有何必要。
於是老頭短暫和我交談後,我便自顧自地享受我的麥當勞晚餐。儘管那時已接近深夜。
深夜,晃過名店遍佈的街道,因為知道,白日絕沒有勇氣踏入那每個標籤對我來說,都像是多了好幾個零的商店。
那時,忘了防範有沒有壞人,只記得走過晚間還沒關店的一家小小雜貨店,亂買了幾樣水果,什麼也沒說,便回到飯店。
那五天,在巴黎,什麼話也沒說,懶懶地睡在羅浮宮前的草地上,仔細凝看奧塞裡莫內的蓮花池,暫時關閉聲帶的那幾天,許多記憶卻反倒新鮮地浮現在腦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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