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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0 13:50:10| 人氣1,138|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兩岸之間的翻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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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出版社的合約向來是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譯者沒有翻譯版權。不過,外文書在台灣只有一份授權,所以譯者就算想將翻譯出來的作品交給其他出版社,也沒出版社敢收。有些人天真的以為,我喜歡這部作品,就先把它翻好,日後再找出版社出版。噢,這套朱學恒模式千萬別學,因為太過冒險。除非你自動把稿費壓低,編輯可能還會考慮看看你的譯文能不能過關。若非如此,編輯自然是找自己信任的譯者處理。有現成的譯稿,不見得就是能用的譯稿。
合約中的顧慮也沒錯,譯者若是擅自散播譯稿,那誰還來買書?可是問題來了。前幾年,有家小出版社老闆曾找過我,對我之前翻譯過的一套書很感興趣,想在大陸出版這套書。雖然版權還不確定能否談成,但他希望沿用我的譯文。我心想,嘩~如果能額外賺「一套書」的稿費,就算半價,那也划算。可是,翻開和老東家的合約一看,似乎譯者從交稿的那一刻起,便已經把翻譯權賣斷了。
但這當中有許多矛盾處。只要把繁體改成簡體,不用再轉譯另一種語言,就能打進大陸市場,但因為台灣出版社不見得能取得在大陸的出版權,所以譯者的譯文也不能用。但若改從譯者的角度來看呢?假設我今天幫大陸出版社重譯一遍呢?儘管骨架大同小異,但用字稍微更改一下,效果是不是就像另一位譯者重譯呢?甚至譯者請來自己老婆、爸媽、甚至是兒子掛名,那又如何呢?即便網路上有人罵「這哪來的譯者,這麼沒品,竟然完全照抄!」,那也無妨,不是嗎?大陸出版社要是心一狠,在不改變原意的情況下,盡量改寫台灣的譯本,那不也是一樣的結果,甚至連翻譯費都免了。說到這裡,想起多年前曾在某雜誌社當翻譯,社長直接拿日本的健康雜誌叫我翻譯,譯好的文章以他十歲不到的兒子掛名當採訪記者,就這麼成了一篇健康醫學報導,四處熱銷。
不知台灣的出版社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站在譯者的立場,我只希望出版社公平競爭,誰能搶得原文的出版權,就能選擇他想要的譯文。譯者翻一本書,若是能收兩次稿費,那坦白說,當然會希望兩岸各由不同出版社標得版權,呵呵。
也許台灣出版社早遇過類似的情形,他們對譯者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是堅持以合約綁住譯者呢?真想了解一下。

台長: 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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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二號
對不起,我說的不是兩岸。
我曾接到A出版社跟我談:
『有套書出了續集,可是,十年前拿到版權的B出版社不打算出續集,也不續舊約了(聽說漫畫版權有時限,並非永久),所以,我們想用妳的譯文重新出版前面幾集,再請妳翻續集。』
我想到十年前已簽下賣身契,又不確定當對方不續版權約時,那份賣身契還算不算數,為了怕惹禍上身,我還是請他們找人重譯。因為我怕我稍事修改,換個名字,萬一被查出來怎麼辦(我很怕事)?推辭了那十多萬從天上掉下來的錢。更令我不解的是,竟然連A出版社自己都搞不清楚那麼做會不會被B出版社告,叫我們這些譯者怎麼弄得清楚。不過,我猜A出版社八成還是用我原來的譯文,掛別人的名字。不過,我沒翻續集,應該就不會懷疑到我頭上來了吧?我也真歪種,連沒做都怕!
虧我是搞情報的長江二號,這種事都查不清楚,哈哈!
2007-10-20 16:01:21
版主回應
是啊,長江二號當真沒種,不過,妳不是帶棒兒的,所以被人這樣說也沒差,哈哈。看在那十幾萬白花花的銀子,至少也要「厚著臉皮」像b出版社問問看啊。搞不好對方是照抄翻譯呢。
不過,我也一樣沒種又怕事,不過,哪天要是有十幾萬確定捧到我面前,我一定會探聽清楚。
2007-10-21 19:26:16
cindy
你舉的健康醫學報導例子,倒是讓我想起有些台灣讀者說,劉X兒小姐在台灣發表的文章,有些是直接翻自日本的文章,但大家都以為她是自己創作的,不過出版社和報社似乎也不以為意。
2007-10-20 21:33:06
版主回應
是否真是如此,我不清楚。不過,現在出版的量大,如果真是這樣,難免會被發現。在多年前,大家對日本作家不熟,我要是融合各位大師的作品,東拼西湊,出版小說,搞不好現在已吃香喝辣了。
話說,以前有位教授,就是翻譯一些介紹日本作家的文章,也能當論文充數,當真是混得可以。
2007-10-21 19:29:21
長江二號
當時,我跟B出版已經5年多沒往來,不知道該找誰(他們已撤掉漫畫部門),所以去問了C出版社。
C出版社說他們也不確定會不會怎麼樣,他們找我翻X然出版社以前出過的書(不是我翻的)時,會特別叮嚀我,書中人物盡可能不要用跟以前一樣的名字(有漢字除外)。不過,我納悶的是,以前我幫X然翻過那麼多漫畫,從沒簽過什麼契約書,怎麼X然倒閉後,還可以四處告人使用他們的翻譯呢(沒人告訴我官司後來怎麼樣了)?
不如和也弟弟動員龐大下線(綿羊說你有大批人馬),把翻譯權查個清楚。我的人際關係向來很差,只能靠你啦!
2007-10-22 07:14:01
和也
哦,我向來是有求於下線,管不動他們的。這樣妳又知道我多沒用了吧。哦,原來是那家╳然啊,那妳跟智惠子應該也有認識才對。
如果我是妳,就大大方方接下這個案件了。公司都倒了,還能怎樣?而且又沒簽契約(不過東販就有簽,有合約都不見得有約束力了,更何況妳沒合約綁身。),而且妳就是那位譯者,他們能告得了誰?其實譯者怕的是得罪原出版社,以後沒機會翻他們的書,但他們已經倒了不是嗎?
我的情況比較複雜,儘管法理上可行,但或許也會因為這樣而得罪老東家,所以才如此謹慎啊。長江二號,趕快去接下這塊天上掉下來的肥肉吧。真的擔心的話,內文稍微改一改,別一模一樣就行了,保證沒事。
以前我在網路公司時,要請人製作卡通桌布,但又怕侵犯著作權,於是想了招「同人誌」的作法,明明就是七龍珠的人物,但把頭改成公司招牌人物,這樣就暢通無阻了。山不轉路轉囉。
2007-10-22 11:25:22
長江四分之一號
我說樓上的二號前輩,
和也的大批人馬是用來翻譯的,
不是搞情報活動,也不是專門砸場子的&quot兄弟&quot(搞不好,有不少是和我們一樣的姊妹)
更不是在做直銷好不好,吼吼~~
有時候在想,為什麼出版社重新出版時,
不能找以前的譯者,然後出一半的價錢買譯稿,
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
至於以前的出版社,也不需要告別人,
反正做的是沒版權的書,撈也撈夠了,
不如&quot君子有成人之美&quot,對吧?
還是我的想法太天真??
2007-10-22 11:30:58
長江二號
不對啦,我就明說啦。
A是尚和(以前X然的外包編輯)、
B是聯經(應該沒倒吧?)
C是尖端
X然是X然
C找我譯的書我都接了,因為以前都不是我譯的,只是他們也會交代,盡量不要跟以前的譯者翻一樣(以免倒閉的X然抗議)。
A找我重譯的那套,以前就是我譯的,我之前跟B簽過合約,所以真的不敢接,怕被B告(那是有版權滴~只是B不再跟日本續版權約了,但是我的翻譯應該還是屬於B的)。
好像有點複雜哦......
至於你說X然倒了就不用管他,問題是,他倒閉沒多久時,老闆還告過其他出版社盜用他家的翻譯呢,所以我才說我很納悶,為什麼倒了還能告人?
哎啊,我這個人就是這樣,不把話說清楚就〝KI GA SUMANAI〞,別介意哦!看看就算了。
還有,我說四分之一號徒弟,現在沒有沒版權的書啦(應該沒有吧?)!沒版權時代的譯者,大多作古啦(咦,我好像也經歷過一、兩年耶...),所以有版權後,他們恐怕也沒福份再賺第二次稿費了。
2007-10-22 14:00:08
版主回應
嗯~當真是複雜啊。不過,A、B出版社應該能提供妳法律諮詢吧? 到底會不會被告,出版社自己應該最清楚才是。身為譯者的我,要「重新翻一次」,難道也不行嗎? 就算找其他人翻,相似度百分之九十,那也不能說是抄襲吧?
最好是能請新出版社訂下條約,一切法律全部由他們負責。
我說那個╳然也當真無聊,自己不好好經營,把台灣最大的漫畫出版社給搞垮,現在靠四處告人賺錢是吧? 當真沒志氣。反正我沒翻過他們家的漫畫,不怕他,哈哈。
建議妳,找妳老公掛名,盡量做到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以下,這樣就沒問題啦!!
2007-10-22 14:17:19
zen
翻譯權的認定 很有趣阿
如果夠大牌 就說只賣斷繁體字版權
簡體字版授權出版社銷售
與出版社對分獲利(作者的版稅都是這樣的模式)

若是碰到商務這種本來就會出多個版本的
不妨直接要求拉高翻譯費囉

另外 有些出版社沒有門路談大陸版權的(可以先問編輯打聽一下)就一定盡量爭取簡體字版屬於自己囉
2007-10-25 14:49:22
版主回應
嘿嘿,zen此言差矣,這不是大不大牌的問題,在某些出版社,我算是日文譯書最多的譯者,但那又怎樣?有些尷尬的問題,還是少提為妙。只能說,這是常態,而且,會讓出版社少賺點錢的事,向來都是一句「請示老闆」。
倒是最近發現大陸某出版社打上我的譯者名字,可是當初我沒簽合約賣斷翻譯權,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去爭取權益。真是複雜啊。
2007-10-25 16:49:23
zen
的確複雜
最近有個學妹問我差不多的事情
很感慨阿

明明知道那本翻譯賣出去 對方一定可以賣出簡體版權
卻不能因此多收錢
如果是小出版社 窮也就算了
偏偏是富豪級的出版社
就很....

對了 倒是要問
有簽過版權渡讓書嗎(替人捉刀 應該就是要簽渡讓書吧)?
例如很多人一起翻一本書
但統一由一個人領稿費 報稅 承括後續修改

渡讓書的合約是否都很簡單阿?
2007-11-05 17:28:53
版主回應
換作立場是出版社,我想,這麼做是很理所當的。試想,如果我是出版社,對哈利波特的譯者,我寧可給他一字2塊的稿費,也不願讓他抽版稅。你提到的讓渡書,應該都是個人對出版社吧。至於多人一起翻,那就得看是什麼情況囉。如果是像我這樣,還要負責校稿、改稿的話,那就不是一起合譯這麼單純的層面了。點到為止囉。
2007-11-05 2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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