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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02 23:57:36| 人氣2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KTV悲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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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覺得,超過4個人去唱KTV,就足已構成一種社交行為,而不再是唱歌娛樂的純消遣了。

台灣的城市人類實在太可憐,休閒活動除了吃飯喝茶喝咖啡,大概就是KTV或看電影,轉來轉去轉不出水泥森林,也離不開冷氣、音樂和擁擠。


唱KTV,至少包括練歌功能和聚會功能,作用因人而異、依目的性而制宜,大家應該要能隨之調整心態。

想好好唱歌時,人一定不能約多,通常最好的組合是2人以上,4人以下,這樣才有時間翻歌本、上廁所和享用食物。同行者中最好有可以捉對廝殺一同合唱的對手,男女配對皆可,當然,可任意變換不同聲道者,更佳!

這種時候一定把握機會好好練唱,或多唱一些平常沒唱過或不敢唱的歌,下次跟很多人來唱時才可以出來表演。

可是當身處具有強大目的性或聚會性質(譬如安慰會或慶祝會)的KTV場合時,這時請放棄”唱歌”此項重點,因為一群人來KTV其實根本不是來唱歌,而是來玩耍的。所以這時一定不能少了負責炒熱氣氛的人物,他的歌可以唱得不怎麼樣,可是效果一定得十足:該痞就痞、該煽情就煽情、該搖滾就搖滾。

這種時候記得基本上請先放棄自己一定要唱到某些招牌歌的堅持,因為麥克風很多時候是不在你手上的,而且歌還常有可能被跳過不播。


往往KTV裡的人一多,大家就各自為政,唱歌變成了點綴,有人唱歌有人點歌有人聽歌,有人忙著講電話,有人大聲喧嘩,有人忙著吃東西或喝酒,有人聊八卦,可能有人會哭也有人會笑。

反正說實在的,KTV包廂裡也不是什麼談心的好地方,而且情境相當奇特。

我總覺得,當大家在忙著說話時,那時手握麥克風高聲唱歌的人,活脫脫就像是伴唱歌女,沒人注意他在唱什麼,只有他自己一人沉醉在歌曲的世界,在電視螢幕的影像陪襯之下,真實情節與歌詞裡的悲歡離合,在包廂中交織成一片獨特氛圍。

譬如說,有人正在一邊說著自己的失戀故事,如果不遠的另一邊有人正唱著”心酸的浪漫”,複雜的感覺只會更催人眼淚。但如果有人正埋頭喝悶酒苦到最高點,眾人安慰還來不及,卻有人在高唱”大錯特錯不要來”,叮叮咚咚唱歌跳舞還帶手勢,那簡直是不搭軋到極點。

當然,KTV裡也有快樂熱鬧的時候,慶生會、慶功宴,或許為了高興、大多時候是為了發洩,一群人興奮叫嚷、大聲起鬨,充分利用包廂裡的各種道具製造氣氛,極盡搞破壞之能事,屋頂往往差點被掀翻掉。

(真是為難了KTV的服務人員們......)


奶茶小姐劉若英曾出過一本叫《一個人KTV》的書,那篇與書同名,早在她”很愛很愛你”專輯的文案中出現過的散文,這樣寫著:
” 我狠狠地唱了三個小時,像辦了一場演唱會。......可惜這不是發生在布景壯闊的舞台上,也沒有擺置精準的攝影機記錄著我發自內心的吶喊,我不過是一個人在KTV。一個人在KTV搬演平凡女子的悲喜劇。”

因為我曾經有過相同的經驗,所以讀來格外有感覺。


我是會自己一個人去唱歌的,而且一待就是三、四個小時。

為什麼要自己一個人唱歌呢?

其實不過是一個愛唱歌的女子犯了寂寞癮,想要用歌聲跟自己的內心溝通。獨自唱歌沒什麼不好,至少情緒可以肆無忌憚地發洩,在那小小的包廂中。想想看,播出來的每一首都是自己愛唱的歌,那種感覺多爽快!

「有歌唱還是好的,即使是自己唱給自己聽。」奶茶小姐如此寫著,我也就這樣認為了。


(原寫於2001-6-12)

台長: 愛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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