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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3 11:28:48| 人氣1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欺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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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暗室,隱僻幽暗眾人耳目不及之地也。欺,喪心之謂也,人能於無人處,見可欲而不動,把持得定,便是克己工夫,超凡入聖無難矣。詩云:相在爾室尚不愧於屋漏。即此意也。
實證:

  北宋末,梁劉貢士,曾借富人五十金,赴廣文之任後,值金兵擾汴,富人家破身亡,妻拏饑寒侍斃。劉任回,祇剩七十餘金,悉以給之。富人之妻,不知其夫在日有此貸也,其子劉體仁,尤端方正直,嘗借讀僧房,近故備黎姓之家,備沒,遺有室女,年十七,美姿容,善詩畫,臥房與劉書室僅隔一牆,女從牆隙窺劉,見其風神秀逸,苦志讀書,私心眷戀,伺劉書聲停歇,隔牆歌云「稠悵無情不相顧,空勞神女盼陽臺」,冀劉聞之,劉專心攻習,竟不聞也,女情不能已,用綾巾畫一鶯,題詩於上,從牆上擲過,其詩云「白衣指日換金衣,開口如啼卻不啼,自是傍牆飛不過,休悲無樹借君樓」。劉檢得並不在念,女知劉老成端正,託身之念愈專,時值初秋,霪雨連綿,夜間牆傾,女遙見劉房燈火尚明,乃赤體相就,劉正收拾書籍,忽見女來,驚慌無措,但連呼云:使不得,使不得。女笑謂劉曰:以妾之才貌,非君莫可作配,冒恥相就,實為終身,君何太忍。劉無奈,開門冒雨至佛殿躲避,時佛前琉璃,半明半暗立未片時,忽然放白毫光,纖悉畢見,劉於光中自覺俯仰無愧,心境坦然,自言曰:方讒暗室,若有所欺,此時何以對諸佛菩薩,異日歸家,何以見父母乎,侯至天明,別主僧遷寓,女候劉不至,抱慚而去,從此改行守貞,是秋,劉中亞魁,次春聯捷殿試唱名第一,赴瓊林宴,見同年許生,年少才優,因為女作伐,女得歸許,郎才女貌,瑟和諧,享封誥之榮,終身感劉不置。

台長: 龜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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