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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6 00:04:26| 人氣11| 回應0 | 上一篇

暗戀的故事(廿一) 我們不再同桌,我們行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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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就是如此微妙的事,總是不知不覺的就將你俘虜,教你措手不及。我也不知道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對酵母菌產生好感,覺得他不再那麼討厭。

印象比較深的是,高一那年的校慶義賣會,看到他主動上前幫別班同學,搬動被高低不平的地磚卡住的手推車。當時周圍有很多人站著看熱鬧,就是沒人上前幫忙,只有他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突然間,我再次看到亮閃閃的光環,出現在他頭上,他整個人都在發光。

或許,那一幕在我的心裡,起了化學作用,酵母菌從此悄悄地掉進我心裡,慢慢地發酵著,醞釀著另一種酸酸、苦苦、又帶著微甜的暗戀滋味。

雖然,對他的感覺產生了變化,視線開始偷偷地跟著他繞,但表面上,還是得不動聲色,免得讓那些三八看穿,取笑我。我很努力的假裝若無其事,刻意和他保持距離,沒想到他比我更絕,比我更刻意的保持距離,不,是疏遠距離,遠遠的看到我就閃開,連個招呼都不敢打,好像我有痲瘋病,或是什麼傳染病。

現在回想起來,還是很生氣!女生矯揉造作就算了,他是男生,竟然也如此扭捏。難道我很惹人厭,他需要那樣子急著和我撇清關係?他那樣子的行為,我應該看不起他,應該轉過頭懶得再看他一眼。但,當時的我,卻神智不清的為他著迷。而且,這一著迷,就著迷了好多年,直到後來新柔長堤上的一場雨把我徹底的澆醒。(那是後話,容後再說。)

他既然要和我撇清關係,我也跟他比到底,不但在課室裡互不交談,就是在校園裡、校園外,半路上不小心面對面的碰上,也要裝著彼此不認識,像陌路人一樣擦肩而過。多可笑啊,我們曾經同桌共座,曾經....雖不至於無話不說的程度,但也不至於行同陌路。

高中三年,三年裡我和他不曾說過一句話。可是,有關我和他的是是非非,卻從未中斷過。我也不明白,為什麼那些人會對我和他的關係過份“關心”。也許,他們由始至終只是在看戲,而我只是這齣戲的丑角,供大家娛樂取笑的丑角。

我當了三年的小丑,這是我一輩子都忘不了的恥辱。如果每一段暗戀情事,都是快樂的年少記憶,唯有這段,是永遠忘不了的恥辱。是的,我視之為恥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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