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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5:28:44| 人氣1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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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入境新規「邊控法制化」將上路 赴陸風險升級與實務指南

大陸出入境新規「邊控法制化」將上路 赴陸風險升級與實務指南

中國大陸國務院於 2026 年 7 月 31 日正式簽署第 841 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全文共 19 條),明確訂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此項新法將過去屬於行政模糊地帶的「限制出境(邊控)」及「邊檢查驗」法律化、系統化,大幅擴大了主管機關在邊境管理上的裁量權限。

新規七大核心重點剖析

1.技術與產業安全納入限制出境事由

凡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或經認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者,主管機關有權直接決定不准其出境。此條款首度將商業與科技安全提升至邊境管制層級,針對半導體、AI 及高科技產業專業人員影響最為深遠。

2.擴大數位查驗權限(現場檢查電子數據)

移民管理機構及簽證機關在核實身份或申請事由時,有權要求當事人出示文件、資料及「電子數據(如手機、電腦內容、通訊紀錄與雲端檔案)進行實質審查。

3.實施秘密邊控(依法得不告知理由)

依規定,限制出境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但若官方認定「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或刑事案件偵查」,得依法不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可能直至機場海關過關被阻時,才獲悉已被列入限制出境名單。

4.延長國人出境限制與罰則

中國公民若涉及騙領證件、非法出入境,或在海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活動」,處以 6 個月至 3 年的不准出境期限。

5.外籍人員與實體入境限制

針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外籍人士,可處 1 年至 5 年禁止入境。同時,被列入反制清單、不可靠實體清單或惡意實體清單者,移民機關將直接依法拒發簽證或禁止入境。

6.建置高風險地區預警與勸阻出境機制

海關與移民機關在邊檢時,將對前往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公民進行提醒;對目的地屬最高風險等級或突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者,必要時得實施「勸阻前往」。

7.出入境仲介服務納管與高額裁罰

從事留學、移民及簽證代辦之機構須於 15 日內向移民管理機構備案;法規明令禁止境外企業或機構直接在境內提供出入境仲介服務。違規業者最高可處 5 萬元人民幣罰款並吊銷執照。

國人前往大陸地區注意事項與安全建議

鑑於新法擴大了對個人通訊內容的審查權以及對商業、技術行為的管轄範圍,國人(特別是台商、企業高管、高科技研發人員及學術研究者)前往大陸地區時,應落實以下自我防衛措施:

一、 設備與通訊安全(資安隔離)

  • 使用公務專用備用機(Burner Phone)因執法機關有權檢查「電子數據」,建議隨身攜帶無個人敏感隱私、商業核心機密或政治議題討論紀錄的空白備用手機與電腦過境。

  • 清理社群歷史對話與敏感資訊行前建議清理手機內涉及政治立場、對政策批評或敏感社會事件的對話紀錄與社群軟體應用程式。

  • 嚴禁隨身攜帶關鍵技術資料切勿在隨身硬碟或電子設備中儲存高敏感度技術源碼、未公開專利或機密商業數據,避免被以「危害產業與技術安全」為由留置調查。

二、 商業交流與職務合規

  • 評估敏感產業赴陸必要性半導體、AI、國防供應鏈及關鍵技術領域從業者,應謹慎評估赴陸進行商務考察或技術交流之法規風險。

  • 確保商業邀請函完全真實新規針對提供虛假邀請函或證明材料的單位與個人設有高額罰款與行政責任,所有商業聲明與申辦文件務必保持內容合法真實。

三、 行程登錄與緊急求助管道

  • 落實「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出發前請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填報行程、入住飯店及聯絡方式,確保緊急狀況發生時政府能實時掌握位置。

  • 牢記緊急聯絡電話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24 小時緊急服務專線+886-2-2533-9995

    • 大陸委員會台港澳緊急求助專線+886-2-2397-5589

台長: 房屋陳總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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