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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8 23:44:07| 人氣3,333|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疲勞駕駛】肇事司機可憐嗎?〈舊作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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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伯軒車禍案肇事大有巴士AH639車車身金屬版凹陷,車燈碎裂。


經由大學好友邱教授引薦,我在民國八十七與八十八年間經常向台大土木系交通研究所的許添本教授請教行車肇事鑑定的專業問題。

有一回出完庭,我在電話中對許教授說:「肇事司機總是一副可憐的樣子,開庭的時候讓我很受不了。」電話另一端的許教授立刻回答:「沒錯啊!司機是很可憐。」

為什麼肇事司機可憐?許多民營公車業者,包括大有巴士均以低底薪加計載客獎金計算薪給,司機往往為了獲得較高的薪給,盲目趕班超速。此外,民營公車業者往往也規定司機每天必須跑完規定的車趟,因而台北市交通局若單方面要求台北市公車降低行車速限,即是變相增加民營公車司機的工作時數。

民營公車司機在工作過度體力透支下,焉能不精神恍惚肇事頻仍?

據許教授告知,在歐美國家相關法律有明文規定 -- 禁止公共運輸業者以不當的辦法給薪,台灣的立法院應儘速訂定公共運輸業者的管理辦法,以杜絕不當的營運策略影響行車安全。

如今曾司機車禍肇事致人於死,大有巴士依法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大有巴士為了逃避連帶賠償責任,處心積慮的提供偽造行車計錄器、偽證人等等,肇事司機已經肇事理虧,還膽敢不配合大有巴士公司嗎?

再說,台北市信義路三段43號肇事地點所在,交通號誌燈與硬體設施亦有缺失,誰又應該為上述缺失負責?  

肇事司機的確可憐!他受一個不當的給薪辦法驅策超速行車,又在一個累積了相當多危險因子的地點撞死急於上學的伯軒,三年來我和一個身不由己的司機打官司,打得我五內俱焚痛苦不堪。

我明瞭就算有一天我找到了所謂的「正義」,那也只是刑事法與民事法裡十分狹義的正義,法律像一個不夠完備的遊戲規則,我正投入一個名叫「官司」的遊戲。

肇事司機像一顆棋子,目前的法律對大有巴士這個棋手,根本莫可奈何!



●附註:本文收錄在拙作「我儘量不想你」書中,完稿於民國八十九年,四年後的今天又見台北市公車重創行人,真令人感慨萬千。

台長: 周利妠(伯軒媽媽)

佩服您的智慧
您能看破無奈的一切,道出事實,還能同情一個加害人,我深深佩服您,如何去原諒一個對自己造成重大傷害,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又尤其那個痛讓自己肝腸寸斷,還必須藉助藥物入睡,您是個真勇者
2007-01-17 02:05:38
春藥
很不錯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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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2 13:14:2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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