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3-10-17 09:31:25| 人氣8,293|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賠償收入的稅務處理!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依據稅法規定,營業人收受的賠償金如非屬銷售貨物或勞務的代價,則不屬於營業稅的課稅範圍,可以不必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報繳營業稅,在辨識上可以從幾個方面判斷:
1、雙方無交易關係:如果沒有銷售交易關係,只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他方損失,而給予受害者的賠償,其間不存在受害者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的情形,所以,受領的賠償金不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代價,當然不必開立統一發票。
2、貨物交付前或勞務提供前解約的損害賠償:不論是交易的任一方因為違約而給予他方的賠償,即使賠償金的受領者是賣方,由於賣方尚未交付貨物或提供勞務,而買方並沒有收受貨物或勞務,所以,受領的賠償金不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代價,不必開立統一發票。
3、賣方給予買方的賠償:雙方雖然已成立貨物或勞務的買賣交易,但是,如果是因歸責於賣方的過失,例如貨物瑕疵造成買方損失、運送過程損毀運送物、建造過程損毀定作物或材料等情形,由賣方給予買方的損失賠償,其間也不存在賣方取得買方之貨物或勞務,所以,受領的賠償金不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代價,因而不必開立統一發票。
4、買方於交易一部或全部完成後給予賣方之賠償:不論交易是部分或全部完成,買方均曾受領貨物或勞務,其給付賣方之任何代價,不管給付的名目是什麼,例如:遲延付款違約金或利息、補貼款、賠償金、追加款等等,都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的代價,必須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如果收到的是屬於不必開統一發票的賠償款項,應該由受領人開立收據交付他方,這時應該注意若非收受票據,則屬銀錢收據應按千分之四貼用印花,若係收受票據則應據實填寫票據種類及其號碼等(直接在票據影本簽收亦可)。
在帳務處理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方面,若是財物毀損至無使用價值而取得之賠償收入,屬於廣義的財產交易,應該將受損財產之相關成本科目沖銷,就其帳面價值與賠償收入之差額,認列財產交易利得或損失;若是財物雖然受損,但經修復後繼續使用者,則應將賠償收入全額列為營業外收入,至於修復的開支應視其支出金額及效益,列為資本支出分年攤銷或作為當期修繕費;若非屬財物損失者,則全額作為營業外收入;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均應列入申報。

台長: 尚未設定
人氣(8,293) | 回應(2)|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ㄚ慧
如果是賠償收入...如合計算應繳稅金??
2013-04-19 13:09:45
日本藤素
感謝分享!

http://www.yyj.tw/
2019-12-20 12:04:0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