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0-07-16 09:57:12| 人氣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二等親買賣稅務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南區國稅局邀您一同欣賞「我思。我見-Meiling Chen陳美玲攝影展」

南區國稅局自109年7月15日起至9月25日止,於該局9樓藝文展覽區展出「我思。我見-Meiling Chen陳美玲攝影展」,歡迎喜愛攝影的民眾踴躍蒞臨欣賞。

南區國稅局表示,陳老師感於生活本身就會有些苦悶,乃透過拍攝,把所見、所想、所感動的,轉化成攝影作品,以陶冶身心,並分享生命中深刻且無價印記。陳老師攝影作品豐富,曾獲台灣攝影學會52屆台灣影展黑白自由題材組金牌及2017南島族群情牽大武山人文生態組金牌獎,廣受各界好評。這次展出的我思我見作品,主要探討都市叢林中所思所見,部分作品則是對旅途中印記的展現。

該局進一步說明,陳老師將不同人生風貌的體認,呈現於作品中,冀能帶給觀賞者不同的悸動,竭誠歡迎大家蒞臨參觀。


二等親屬間財產買賣,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常有民眾詢問妯娌間財產之買賣為何須辦理贈與稅申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二等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因為妯娌間為二親等親屬,所以財產買賣仍應依前開規定辦理。

該局指出,上述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依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舉例說明,甲、乙為兄弟,甲的配偶A及乙的配偶B,A、B為妯娌關係,即屬「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之二親等姻親,所以妯娌間財產買賣仍應檢附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辦理贈與稅申報,如經國稅局查明並認定為買賣者,則不需繳納贈與稅,國稅局會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

台長: 蔡本文
人氣(3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數位資訊(科技、網路、通訊、家電)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