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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0 15:06:53| 人氣620| 回應1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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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事

首先必須先向《回憶安息空間》的台長chiu說聲「對不起」!在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之下,使用了你新聞網〈做個好夢〉的照片,這是您在屏東糖場所拍的照片!
我不是有意的!(原來這是屏東糖場的照片,有機會去那裡,我一定會用心感受)

不過違反著作權法,不對就是不對!說再多的理由,似乎也沒有用!

在PChome開這個新聞台已經好幾年了,其實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並沒有在「經營」它!直到上學期因為學校e化教學園必須將上課的教材上傳,但是學校的系統出了問題,雖然把資料上傳,但是學生無法使用,在學期末時因為便於學生準備期末考方便,只好以文字檔的方式放在新聞網裡。

在這段期間才知道PChome有很大的改變,版面變得很活潑,而且文章還可以搭配圖檔,整個畫面看來是更有活力了!

我還很認真的從保留信件中去找出以前朋友轉寄的美麗圖片、圖檔做搭配,自己還開心極了!

對於PChome的使用,我也僅僅知道自己新聞網的使用!(實在是太對不起它了!)

直到有一次要點選「台長登入」,結果不小心點到旁邊的「個人新聞台」,才發現PChome另有一番天地,最引人注意的是「視覺探照燈」,有非常多的圖片,原來這是大家的新聞網照片,我也搞不清楚這是作者拍攝的,還是轉載的,其中有一張的滄桑感很令我感動!正好當時的一位同事遭遇,讓大家嘆氣不已,我也抒寫自己的感慨!

當時我想如果可以搭配這張照片,更能突顯人生的悲歡,於是我向該作者尋問是不是可以放在我的新聞網,結果他一口就答應了!就是「悲歡歲月」這篇文章的圖檔,在這裡很感謝《Maybe / Always ™》的葉子!

後來實在是不記得是問哪一位台長,他告訴我這裡的圖片是可以使用的,因此後續的圖片我並沒有經過作者的應允,就直接使用,一來實在是照片好美,二來我承認在著作權法的認知,我是忽略了!

長久以來的論文都是只有「文字」,所以只要是「文字」的使用,我很懂得分際,我的論文從來沒有使用過圖檔,所以想都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是沒有想過不表示我就是沒有錯,就像不管懂不懂法律,一旦觸法就是不對!
我想,我是「觸法」了!

這還是生平第一次!學生時代還從來沒有犯過校規,沒想到多年過去,當了老師,竟然觸法了!

原本清晨五點起來看書,想整理一下聶小倩的資料,沒想到晃進自己的新聞台,看到了chiu的留言「親愛的教授呀,妳怎能偷取別人的相片呢」

整個人傻住!原本昏昏欲睡的我,一下子清醒過來,但是心情也隨之宕下來,身子更是冷了起來!就好像當場被逮住的小偷,難堪極了!

後來到chiu的新聞台得知他已檢舉我,並且從資料中知道我任職的學校,更覺自己對不起學校和學生!

想到今年修我課的學生超過三百位,這三百多位學生都有可能因為要溫習上課資料而到我的網站,會看到這段的留言,或者也會無意晃到到chiu的網站,看到他的留言板,我就難過到了極點,但是「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啊!

我立即向PChome新聞台留言,我無意中誤用了別人的照片,怎麼辦?

也想到今天早上有四節課,很怕自己的情緒會影響教學,想到學生一早就到學校上課,結果發現老師上課無精打釆,我真是懊惱到極點!

所以一上課就先跟學生道歉,告訴學生,我在網路上犯了違反著作權法一事,沒想到講完之後,心情卻好多了!學生也紛紛給我很多建議,也安慰我,我還開玩笑的說,以後我要全放我自己的照片,不然全放我女兒的照片,這時我突然想到,其實每次出去玩,也拍了不少照片回來,也拍得不錯啊~~嗯!等等我就抽換這些照片!

在這次的事件中,我也學習到不是網路的所有東西(圖檔和文字都一樣)都是可以任意使用轉載的,不是只有寫論文才想到著作權法的!下次我使用照片圖檔,一定會先尋問作者本人同意!也很希望各位作者們,如果可以的話,註明「轉寄或使用,請先獲得本人同意」或「本文本圖有著作權法,請勿任意載寄或下載」,或許可以避免一些不知情的人落入陷井!

最後還是要再次向chiu說聲對不起!我真的是無心無意的,請您原諒!
各位同學,你們也看到了,使用網路資料也是要很小心的,老師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今天上課,很謝謝大家還是很支持我,看到你們仍然支持我的表情,其實我都快哭了!

下次上課,我一定會再恢復搞笑模樣,記得一定要來上課哦!

台長: 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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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
老師:
你的率真˙你的搞笑
都讓我們打從心底喜歡妳
不要讓煩惱的事打敗了妳
快快恢復往昔的妳吧
我們都期待著喔
加油!
2007-03-20 20:45:38
版主回應
我一定會的!
謝謝你!
2007-03-21 06:30:54
學生~~
果然是大家認識的淑貞老師
相信妳依定可以很快就像以前一樣
可以跟大家說說笑笑的^^
2007-03-21 23:18:52
翔武
老師加油~
我們都很支持妳的~~
2007-03-22 04:09:26
版主回應
謝謝這二位同學的支持!
對方已經不計較了!所以心情好多了!
2007-03-22 05:06:31
京都子
你真是勇者
犯錯可以如此認真地坦然認錯
我也要學習喔!

之前我的網站被Yahoo的小餃子台長剽竊文章
當然一竿子人都是受害者啦

結果這侵權的人躲起來死不肯面對
YAHOO更是推得一干二淨
真是為之氣結!

所以看見你的誠意
我想 我若是那個攝影者
也會感受的
他的確比我幸運多了
在這個事件上
有了像你如此善意的回應
誰能無過?
最重要的是轉化的能量

我也加油!
2007-03-22 12:24:18
版主回應
我去你的網站看過,你的文筆非常好,上千篇的文章,令人嘆為觀止!
2007-03-23 14:23:23
學生
這學期是第一次上淑貞老師的通識課
雖然只上了三個禮拜
但便讓我感覺到老師您的活潑可愛
以及對教學的熱誠
以往對通識課都是抱持著偶而去上一次就好了的關念
但不知為什麼如今每到了星期四我卻會特別想去上老師您的課
這件事相信老師您一定會處理的很好
人非聖賢 知錯能改
您的誠意 大家都看的到的!
2007-03-22 17:50:33
版主回應
謝謝你!
2007-03-23 14:23:52
student...
老師:
你的誠意道歉,相信那個人也可以感受到,不要難過了,你很棒耶!不但第一時間做了處理,而且勇於把自己的錯誤,跟同學們說,而且你不但跟那位新聞台的人道歉還在上課期間提出來跟同學們說聲對不起,老實說,很少有老師會這樣把自己的錯誤,拿出來跟同學道歉,你還是我第一次遇到的呢!畢竟老師這個錯誤,你不講我想超少人會知道的吧!一位盡責的老師才會這樣做,真的是秉持「教育」的信念,才會這樣公然道歉!雖然,老師你覺得自己做了錯誤示範,內心一值不好受,其實你也做了好榜樣呢^^ 你教我們要勇於認錯,對於自己惹出來的麻煩,要自己去解決。
2007-03-23 11:13:54
版主回應
謝謝你們!
今天大家還為我鼓掌,更是讓我感動莫名!
我一定會記住這件事,也會記住你們這班可愛的模樣!
2007-03-23 14:25:10
Katy
能夠認錯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我也是怕用錯圖文不敢造次、、但我也發現多年前的文章或創意也被一些人借用,還有名人,有些人很聰明,會增一點,減一點,我一點都不在意,古人有云「天下文章一大抄」,我想寫或借用的人能夠發抒自己的情緒(感),看的人能有一點收獲,那不就是件皆大歡喜的事嗎?没有金錢上的糾葛不必太介意,只要防著有心人就好!
2007-03-30 16:37:50
西雅圖
我偶然進來
這則道歉讓我看完了它
勇於認錯是我們常教學生的
老師也能做到~真的是以身作則呢!
2007-04-07 21:32:23
庭儀
老師:
下次要多注意點唷~~法律服務社回協助你的
2007-04-14 20:13:42
庭儀
老師:
下次要多注意點唷~~法律服務社會協助你的
2007-04-14 20:13:50
版主回應
謝謝!
這件事在當時果真動用了好幾位法律系的學生!
學生很挺我,願意當我後盾,讓我很放心!
我以後也會更小心的!
教書真的很快樂──擁有這麼多各行各業的優秀學生,遇到問題隨時可以解決!──我前世一定有修!
所以這世還要再更修才是,才能預約美麗的來世!
一想到這裡真的覺得自己很幸福!
2007-04-14 22:32:0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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