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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19:16:01|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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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翻译湾种相同品种的花,是否也长得同

 

当我们出国看到漂亮的花朵,回到台专利翻译湾种相同品种的花,是否也长得同样漂亮?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土壤、气候、空气、水质、栽种技术有差。

 

上一篇文章笔者论述台湾政府体制的问题是民选总统权力太大,导致有权无责与执政绩效低落。因此,需藉由修改宪法,让拥有专利翻译最高行政权力者,能接受足够的监督,而能制定照顾全民福祉的可持续性政策。许多政治学者、专家提出内阁制,例如:英国、日本、新加坡,其是由国会席次过半之政党的党魁来组阁,行使行政权专利翻译,而阁员(部长)由国会议员担任;此时这些国家仍存在虚位元首,可能是原先之皇室或再选出一位总统。

 

内阁制的优点是倾向集体决定,因为取得执政权是所有当选国会议员的努力,可避免总统制之个人领导。而且,之前行政专利翻译台湾高铁财务改革案,居然被执行之立法院的国民党团以180决议退回,更是凸显内阁的优点。在内阁制国家,由于内阁是由国会最大党之议员组成,内阁的提案,在国会应不会被否决。

 

笔者并非反对内阁制,但是其与目前民选总统制差距甚大,而且存在相关下列疑虑,首先是已经全民选总统18专利翻译若改成民选总统只是虚位元首,全民是否可接受?其次,采内阁制则牵涉到立法委员席次的调整与分配,前几年我们才改为单一选区,是否要修正?立法委员席次如何增加与分配?离岛与人口较少的县,立委席次如何调整?这些议题牵涉到那一个政党能执政,目前二大政党绝对会有自己的算计,很难相信结果会是什么。如果台湾实行内阁制,则宪法要修改幅度最大;并且还要思考台湾政治环境是否适合内专利翻译阁制,同时让人民了解内阁制运作更是重点。。

 

另一种是实行美国式的总统制。总统选上后,个人拥有行政权,可说是赢家全拿,但其部长与重要任命案,需得到国会同专利翻译意。美国政府体制的特点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而且总统之决策制定与执行较有效率,亦有受到国会的监督。但缺点是当总统所属政党并非国会过半政党时,容易产生国会制肘行政权的现象。若台湾实行美国式的总统制,则专利翻译需修改宪法取消行政院长。

 

如果要降低改革幅度,增加对民选总统的监督力量,则是经由修改宪法恢复行政院长需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权,如此一来增加行政院长的执政基础,而且总统也会好好选择行政院长人选,不会只择定听话之人,躲在行政院长背后执政。同时,可再思考修改宪法,将总统,行政院长的职权做专利翻译分,例如:总统为三军统帅,对外代表国家,因此国防、外交、两岸政策由总统负责,其余政策由行政院长负责。上述则是双首长制或半总统制。然而,双首长制是否适用于台湾?民选总统的权力大幅限缩,而非民选之行政院长却拥有大专利翻译部分执政权,是否能有效运作?如果民选总统又成为该党主席,双首长制有办法运作?

 

根据上述讨论,台湾政府体制的再造可说是要对宪法进行大修正,笔者认为这是影响国家的根本大计,急不得,而且不能仅由立法委员决定,深入的国是会议乃是必须的。如果未经深入、广泛讨论,宁可不要修宪,同时亦不要再轻忽人民的意志。本次宪法修正,除了增加对执政者的专利翻译监督外,务必考虑台湾政治环境、选民结构、未来发展方向,毕竟别的国家之政府体制仅是参考。

 

(本文作者为国立交通大学财务金融专利翻译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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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为国立交通大学财务金融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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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stevenqiu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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