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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3 05:30:17| 人氣3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藥與香水──淺談魯迅作品中的「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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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作為一個「社會病理學家」,在其小說作品中呈現出一幅人吃人的圖像:在社會中各種「吃相」、由吃與被吃的關係連結而成的「社會食物鏈」;這裡姑且以〈阿Q正傳〉與〈藥〉兩篇小說,對魯迅作品中的「吃」作一個小小的討論。

在這兩篇小說中,恰巧都出現了死刑/刑場的場景,魯迅描寫死囚,也速寫了如堵觀者的嘴臉。陳述彼時中國社會的「看客文化」時,魯迅頻繁地使用的是一種「喫」的意象,如在〈藥〉中老栓在刑場邊等待「藥」時:

「……幾個人從他面前過去了。一個還回頭看他,樣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餓的人見了食物一般,眼裡閃出一種攫取的光。」

而在〈阿Q正傳〉裡,魯迅甚至說的更明白了:阿Q看刑場邊的觀者,想到的是他四年前在山腳下遭逢的一隻惡狼。魯迅在此以豺狼那動物性的、原始赤裸的眼神去作為「看/吃」之間連結的提喻:

「阿Q於是再看那些喝采的人們。……可是永遠記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閃閃的像兩顆鬼火,似乎遠遠的來穿透他的皮肉。而這回他又看見從來沒有見過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鈍又鋒利,不但已經咀嚼了他的話,並且還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東西,永是不遠不近的跟他走。這些眼睛們似乎連成一氣,已經在那裡咬他的靈魂。」〈阿Q正傳〉

在這裡,魯迅是將注視(gazed)與被注視者兩造之間的關係,隱喻為刀俎與魚肉了。許多有關於魯迅這特有意象的討論,多認為魯迅意在針砭「中國人的民族性」、「吃人的社會」,如〈藥〉中夏瑜「被吃」的悲劇,是因為「封建統治階級長期推行愚民政策」,因為「中國舊社會的迷信」才造成這樣人吃人的事件。但我想指出關於「吃」,關於「看客文化」,並非只是中國一時一地的特殊現象。我們不妨離開十九世紀的未莊,來看看十八世紀法國東南的一個小城格拉斯:

「這時,大道廣場上,行刑前準備正在進行,木匠搭起行刑台,三米長三米寬,兩米高,有欄杆,還有一個堅固的樓梯可以上去。格拉斯從來沒有過這麼壯觀的行刑台。然後,又搭一座給貴族坐的觀禮台,還做柵欄,讓升斗小民遠遠站著看,大道城門左右的房子,城門崗哨的窗口,早就以高價出租……賣冷飲的準備大桶大桶甘草水,銅雕匠複製了好幾百張獄中兇手的銅版速描,還利用想像力把速描雕得更動人,流動攤販成打成打地聚來城裡,麵包店也烤出一爐爐的蛋白杏仁甜餅。

中上階層為了這件事,好像準備熱鬧的大節慶,當然,這天大家都不工作,女的都把最講究的衣服燙好,男的都把正式的衣服拿出來撢,靴子擦到光可鑑人,有軍方證書或有官職,或任工會理事長的人,律師、公證人、協會理事,或不管什麼重要職位的人,全都穿上制服或正式服裝,而且配上肩帶或飾鍊,把勳章也掛上,還戴純白沒有瑕疵的假髮。……家家廚房都在烤東西,還已經開始煎肉了,從地窖拿葡萄酒出來,去花市買花。大教堂裡彈管風琴的和合唱團不斷在排練。」(註一)

這一大串繁文縟節的瑣事都有一個共通的目的:為了觀賞死囚就戮的那一刻,所做的種種準備。這種盛大的慶典氣氛幾乎令人聯想到中國人過新年,但竟是為了一場死刑,死刑=節日?或許在今天的我們很難將這兩種「活動」劃上等號,但回顧人類的歷史:馬雅人將活人作為牲禮敬拜日神,挖出心臟後從著名的金字塔頂端沿著數百級的階梯推落;羅馬人建起競技場以觀賞戰俘與死囚手無寸鐵地與猛獸搏鬥或彼此殘殺。毫無疑問,死亡的恐怖曾經被視為一種節日歡樂。而在慶典的氣氛裡,我們常常能夠聯想到「吃」:流水席。種種充裕的、無限量的食物。不是為了補充熱量的實際目的而吃的「吃」。

「吃」作為人的一種原慾(libido),與其說是一種有意識的行為,更像是一種無須意識的本能驅力。水流往低漥處匯瀦,匱乏的需要被滿足,反之鬱積則要潰堤。節日在物資缺乏的社會之所以重要,除了作為一種標示,告知幾乎一成不變的日子與日子之間存在著特殊歧異;往往也是一種從日常生活的釋放,解除種種壓抑在規範下的心理張力,滿足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節日是社會一種共同疏洪的機制,古今許多社會凡遇重大節慶,幾乎不約而同地與「吃」有關,是因為「吃」與人的諸多原慾,如性慾相較起來,往往是一種方式簡便容易滿足的慾望。

阿Q短短的一生中,女人也偶爾出現在他的腦海,「『女……』他想。即此一端,我們便可以知道女人是害人的東西。」阿Q不穩定的收入也容易使他遭遇三餐不繼的狀況。在食色兩端皆未能得到滿足,於是他泰半以他最著名的「精神勝利」為樂;但我們記憶阿Q,常常會忘了他一生的種種行誼,而只記得他獨門的「精神勝利法」,這幾乎是稍縱即逝的色慾,既此也就更不容易被想起了。在魯迅的作品中,我們較少看見人的性慾,或者這也是彼時較難滿足與展現的慾望。而這一注潛伏的生之慾望,遂以狼吞虎嚥的「吃」表現出來。那「看」與「吃」之間,又如何產生這種神秘的連結呢?我們可以看一段時代早於魯迅一些些的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對刑罰目的的討論:

「讓債權人(受害者)得到一種愉悅來作為還債和彌補──這種愉悅就是債權人可以肆無忌憚地向無權的人行使權威,就是從『作惡中得到享樂』的縱欲放蕩,就是在強暴中獲得的滿足,債權人的社會地位越是低下和卑賤,他就越是過高地看待這樣的滿足,他很容易將它看作最可口的食物,甚至把他看作是預先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由於如此『懲罰』債務人,債權人就分享了主人權利;他終於體驗了這種崇高的感覺:可以蔑視和虐待一個『低於自己』的存在者。如果真正的刑事權利、刑罰執行業已轉交給『上級部門』,他至少可以目睹對債權人的蔑視和虐待。」(註二)

阿Q的愉悅來自於將對手想像得更加低下與卑賤,這是他「最可口的食物」。阿Q的精神勝利,或者顯得有些不堪,至於「較高尚的」未莊人,或是城裡人、華老栓茶館裡的人、那丁字街口聚觀的人……便以注視/吞食血淋淋的生鮮死亡,瞬間銳利地刺激自己幾乎麻痺的生之欲。當死亡儀式作為一個盛大的節日,脫下長日掩抑著的道德良知超我假面,縱慾的時刻就來臨了:他們是來索他們的食物,他們的「精神勝利」。

至於格拉斯小城的那名死囚,葛奴乙,他的罪是因為他發現了女人扣人心弦的美,迷人的秘密不是視覺上的,而是因為嗅覺。於是他將26個處女,在她們的美正像花最盛放時採集她們的香味。因為他無法令她們像花朵一樣聽話,於是他殺了她們,才能將她們的香味製成香水。這是恐怖的罪行,因此格拉斯的人們準備了與他的罪惡同等盛大的死刑,但葛奴乙灑上了他的香水,令人激發愛的香水,在這裡所謂的「愛」,以性慾的方式出現了,格拉斯的人們於是在這慶祝兇手伏誅的節日裡盛大地公開交媾。跟倒楣的阿Q不同,這次我們的兇手葛奴乙從容地離開刑場;他「勝利」了但是他並未真正贏得他想要的東西:他製造能激發愛的香水是因為他沒有人的氣味,於是無法被愛。他悲慘地發現,即使香水成功了,它還是「不能使葛努乙發出人的味道」。失去生的力量,死的本能(thanatos)便壓倒性地勝利,葛努乙於是在一小撮遊民面前,把香水一次全部倒到身上。微量使用時它激發了廣大「聞者」的性慾,而濃度與密度這麼高的愛欲(eros)激發的是什麼呢?

「他們的敬畏變成慾望,驚訝變成狂烈的仰慕,感到這個看起來像天使的人好吸引他們,有個可怕的漩渦,把他們吸向他那裡,全世界沒有人能抵擋,抵擋不了的浪潮,全世界沒沒有人會想抵擋……他們開始擠、推、撞,每個人都想最接近中心點……然後,突然間,心理最後的障礙破除,圈子散開,全部人衝向那個天使,撲到他身上,把他按倒在地上,每個人都想碰他,每個人都想擁有他的一部份,擁有片羽,片翅,有一星點他神奇的火焰。他們撕下他的衣服,剝他的皮,指甲狠狠地抓他,牙齒咬進他的肉裡,像獵狗般進攻他。……」

跟阿Q、夏瑜一樣,葛努乙被吃了。所不同的是在魯迅作品中的「吃」,是以注視作為隱喻,而在德國作家徐四金的《香水》裡,他的主角是赤裸裸的,有點黑色幽默地,被生吞活剝了。魯迅的看客是不饜足的:「以為槍斃並無殺頭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樣的一個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麼久的街,竟沒有唱一句戲:他們白跟一趟了。」魯迅的看客,試圖從阿Q身上,從夏瑜身上撈得那麼一點油水;阿Q是徹底的讓他們失望了,而夏瑜雖然不符合期待,因他一句「可憐可憐」而使看客們體驗不到優越感,只有認為他「瘋了」,「店裡的坐客,便又現出活氣,談笑起來」。但夏瑜還是有點價值的,至少他的生命力,以鮮血的形式帶給小栓一線希望。而徐四金透過這個魔幻寫實的故事,讓他的看客不僅僅是「看」,而在情境中能有「行動」,於是他們確實「值回票價」了:

「這群吃人肉的人,吃完後聚在營火旁,沒有出聲說話,每個人都打一點嗝,吐一點骨頭,偷偷舔舔舌頭,用腳把藍衣服剩下的碎片踢進火裡,都有點不好意思,誰也不敢看誰。他們每一個,男男女女,多少都幹過謀殺或什麼下流的罪行,也因此多少受過良心譴責,而吃人?一輩子都沒想過自己會做出這麼可怕的事。他們很吃驚,居然還這麼容易就做到了,除了這種尷尬以外,居然一點都不覺得良心不安,相反呢!他們的胃是有點重,心卻完全輕快,他們陰險的心靈中突然有輕快的脈動,臉上浮現處女般雅致的幸福光輝,怕抬眼互視,可是,後來還是壯起膽,起先是偷偷地,然後是率性直視,他們忍不住微笑,自豪極了,有生以來第一次,因為愛,他們做了某件事。」

「看客」與「被看」的關係,便建立在以注視作為一種傳導體,吞嚥對方生命力,以刺激/滿足自己種種隱密的慾望之上了。有趣的是,魯迅除了寫「看」的貪婪,在〈藥〉一文中也對諸看倌有著這樣的描繪:

「老栓也向那邊看,卻只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彷彿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著。」

觀看者在以注視吞食的同時,也拉長著頸子,這樣的畫面不禁令人聯想到待宰的雞鴨;魯迅在這裡似乎也對看倌們諷刺地牽動嘴角:「下一個就是你。」看與被看,吃與被吃,其實都關在同一個羊圈裡。思及此,怎麼能不深沉地為人的矛盾感到悲哀呢。

這「注視」與「吃」的關係,人際之間互相剝削彼此索求的關係,並不宜蔽之以「中國封建社會迂腐禮教束縛」一言,輕巧帶過或沉痛批判;在看客的行為中,我們看見的並不是那「吃」的不堪,更應該深入思考的是,吃什麼,為何而「吃」?我們看魯迅小說裡的人,應該將之植回其原生時空的切面,去做一個縱──較之過往與現代,與橫──與其他背景類似社會的探討。單獨的個人在社會中,人與人關聯的網絡中,都是純真而無助的,我們看阿Q、〈藥〉中的老栓夫婦,面對環境不都是孱弱得只願能保存自身的嗎?

「吃」是治療欲求不滿的藥,也是用來掩飾慾望從自身散發出濃重體味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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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Patrick suskind,《香水》(台北:皇冠,1992)
註二 Friedrich Nietzsche,《論道德的譜系》(北京:三聯書店,2000)

圖:〈喫馬鈴薯的人〉(Vincent van Gogh, 1853-90)

台長: 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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