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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3 03:38:00| 人氣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花大錢選民代 鞏固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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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書:2年前市議員選舉時,本來有一位娛樂界的大亨也要選,因樹大招風而作罷,這個人為什麼要選?為何想要花大錢動員買票,當市議員絕非他的事業,而是要以市議員的身分來鞏固他的事業,他想,與其每次都捐錢拜託議員,不如自己當議員還比較划算,這種普遍的現象,導致現今幾乎沒有專業的民代,很多議員的背後沒有做生意的很少,為了守護他們的利益,願意花很多錢買票,也有很多是靠生意人捐錢買票的,例如我曾處理過一件補習班退費案件,當我帶著陳情人去要求退費時,這家補習班的老闆跟我說:「你知道我捐給某某議員多少錢嗎」?政商之間的緊扣如此一般,我們都知道,很多上市公司都會捐錢給政治人物,陳由豪之所以捐一千萬元給陳水扁(新聞、網站),並不是支持阿扁,是怕萬一阿扁選上了,結果他萬萬沒有想到阿扁不幫他,我相信如果泛藍當選了,陳由豪一定一帆風順的。從很多民調看出,陳由豪案對於綠營的選情並沒有負面的影響,反而一些媒體窮追猛打一千萬獻金,而民進黨對此也沒有說明清楚,否則應該是對泛綠有利的事件,證明陳水扁連任後至少不會讓黑金擴大,即使獻金給阿扁,還是站在公平正義的化身。

莊芳華:大家應該注意到,陳由豪給陳水扁的一千萬元是有收據、公開的,給連戰(新聞、網站)的一億元則是私相授受,如果要鬧到法院,反而一千萬元有事、一億元沒事,這是很不公平、沒有正義的。

矯治正方驅逐買票集團

李喬:經過我多年的研究,我為貪錢的台灣人找出矯治買票的偏方,假若A買票,他就犯了買票的罪,B賣票,就犯了賣票的罪,C拿錢而不投的話就有兩大功德,因他斷了A、B二人的罪;如果C拿錢而投票給買票的人的話,則犯了兩大罪過,因他同時犯了A與B的罪;如果C不拿錢也不投票給買票的人,則他仍犯了小罪,因為他不拿,等於A多了一次向B買票的機會,所以拿錢不投的人才是最大功德。當然這種偏方有道德上的盲點,所以實際矯治買票的「正方」是把買票集團驅逐於正常的選舉文化之外,回歸法治,人間常犯一些小罪,但大罪不要犯,只有選陳水扁連任才是台灣幸福的最大保證,才能進入正常的民主法治社會。

莊芳華:大家都以為像選總統這種大選不會買票,但2000年的確是買了,而且連縣長、鎮長都買了,其中有一人還在服刑中,所以今年我相信還是會買,因為買票的人技術實在太厲害了。

黃國書:本來候選人高票當選應該是榮耀的,但買票買到高票當選者則反而會覺得不好意思,這是種很複雜而值得玩味的心理,要控制黑金、買票文化,在台灣這種社會現象中法治是最有效的方法,其他如宗教、道德、公民意識乃至愛國家的觀念都沒有法治有效,91年縣市正副議長選舉時有32件賄選案,只有一件起訴,各縣市都是國民黨兩派競爭,沒有其他黨派爭議長職位,每票的價碼行情是5百萬元、1千萬元,要當選至少得買到3億元,為什麼要喊這麼高的價錢,因為議長權力大,做一屆就可以成本回收,現今其他選舉買票都已不像一、二十年前那麼囂張了,獨獨議長選舉幾乎是擺明,高雄市的案子一辦就中,未來能否杜絕買票文化就看阿扁是否能夠掌握司法機器,但司法執行者是會根據政權的執行決心來做的,議長選舉會影響到議員選舉,議員影響到村里長,環環相扣,所以我認為矯治買票與黑金,從正副議長選舉下手最有效。

台長: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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