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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8 15:28:27| 人氣7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618~利未記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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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詩歌:耶和華的心
http://www.goooooooood.com/ss/36448251.htm
圖片附註:攝於社區公園(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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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七章

1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7:2 “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17: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
17: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17: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17: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17: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註: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7:8 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
17: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根據聖經記載,我們了解神不許以色列人在會幕以外獻祭,這是因為祂已經定出獻祭的時間與地點,並且每種祭具都有象徵意義,只有神所定的這些獻祭才是神准許的。如果百姓可隨處獻祭的話,就很可能隨意增減神的條例,以迎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那就正如許多異教的祭司所做的一樣。神的命令能使百姓抗拒試探,不至隨從異教風俗。後來以色列人轉而拜偶像,就是因為“各人任意而行”所造成的結果。

17: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17:12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17: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
17:14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17:15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17:16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在舊約時代人們的觀念是流血才能贖罪,因為他們認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一方面血也代表罪人的生命,受到罪的感染,走向死亡;另一方面,這血也代表牲畜的無罪生命,為犯罪而獻祭之人作出犧牲。牲畜的死(牠流出的血可作憑證)代表了死刑已經執行,所以神也就赦免了罪人。只要人以純正的態度獻祭,流出祭牲的血,就可以使罪得赦。神是依據獻祭之人的信心赦免他的罪的。所以這也可以讓我們理解神不許人吃血的理由。這條禁令可一直追溯到挪亞的時代(參創9:4)。神禁止人吃血,原因可能如下:一、叫衪的百姓必須與周圍各族有顯著的分別,因為吃血是異教的習俗。異教徒誤認為吃血可以吸取動物之精華,如力氣、速度等等,所以常常吃牠們的血。神的子民不是倚靠這些邪力,而是要倚靠祂,所以不是靠吃牲畜的血得力量。二、可以保持獻祭的象徵性。血象徵牲畜的生命,是代替罪人而流出的。如果吃血,便改變了獻祭贖罪的象徵意義,也消滅了獻祭的憑證。三、是神要保護衪的子民免受疾病傳染,因為許多嚴重的疾病是由血傳染而來的。猶太人對這一條禁令非常認真,難怪當時的人聽到耶穌說,人必須喝祂的血的時候,猶太人就厭棄祂(參約翰福音6:53-56)。但是那是因為猶太人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而且是必須為罪獻上的末後之祭,因此才會有如此的表現。耶穌要信徒與祂完全一致,合而為一。祂既要我們讓祂的生命進入心中,又要介入我們的生活,所以這喝衪的血的說法,是一種象徵的語法。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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