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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2 14:59:00|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自用的二手貨 網拍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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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93.01.12 >>

網路拍賣近年來相當盛行,整體交易量驚人,引起財政部注意,決定針對網路課稅問題研擬方案。不過,在網路上販賣舊貨的人比較不用擔心,因為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民眾販賣自己使用過的二手日常用品,若數量不多、加上是折舊物品,原則上這部分是不用課稅。

不過,如果「二手貨」並不是本身使用過的貨物在網路拍賣,而是轉賣二手商品、或批發全新的商品在網路上販售,都可能要面臨被課徵營業稅的問題。

目前財政部傾向在網路上開設網路商店的賣家,應該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小規模營業人可使用收據;如果是大規模營利事業,則銷售物品時要開立統一發票,同時也要申報營業稅。這點財政部已在積極研擬相關辦法,預計近期就會公布。

至於個人在網路上販售物品,賦稅署也將提出課稅標準。基本上,如果民眾是「經常性」在網路上販售物品的個人,販售物品又不是自己使用過的二手日用品,則國稅局將視為這些收入是「一時貿易綜合所得」,必須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到底什麼是「經常性交易」?未來需要財政部建立認定標準。不過,官員私下說,如果一個月販售超過50件、甚至是百件以上物品,可能會被視為是經常性交易,國稅局可能也不會認為這是「一時綜合貿易所得」,而會課徵營業稅。

不過,追查網路交易說起來簡單,實際執行有很大的困難度,但國稅局現在已積極與幾個大型拍賣網站聯繫,要求這些拍賣網站提供資料便於追查。

但一些出清用過的二手貨物的人,倒不需要太擔心,國稅局目前較在意是營業量大的網路商店;至於個人販售物品,如果數量、金額都不大,以國稅局人力目前恐怕還沒有人力一一清查。

據聞,為了因應國稅局的查稅政策,部分網路拍賣量大的業主已準備「化整為零」,將拍賣物件疏散到多個不同交易帳戶,「偽裝」成小額交易家。國稅局官員說,網路拍賣業的賣方也講究信譽,「化整為零」未必是合算的方法。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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