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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17:27:47| 人氣1,28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為下一代幸福站出來 湯簡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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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美麗的寶島,人們勤勞樸實,心地善良,我們共同創造了經濟奇蹟,度過了金融風暴,地震震不垮我們彼此相愛的心,天災奪不去我們互相幫助的愛。但曾幾何時,我們開始彼此傷害、互相憎恨;曾幾何時我們的離婚率變成全亞洲第一高,生育率變成全世界最低。媽媽餵到孩子口裡的竟是毒澱粉和毒油,貪婪凌駕了一切,政黨間充滿了惡鬥。Formosa婆娑之洋、美麗之島!「愛」應是我們共同的語言,「家」該是我們嚮往的所在,「孩子」應是我們最寶貴的資產。

曾幾何時,「性別平等教育」變成了「性解放教育」,國中小學性別平等教材出現「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男生和男生做愛」、「你們要如何做愛」、如何「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劑」等文字,「青春水漾」的影片進入國小,教孩子們尋找「性敏感帶」;曾幾何時,台灣愛滋感染比率,在亞洲4小龍中排名第1,是日本和韓國的10倍,感染者大部份是年輕人,愛滋病成為青少年十大死因。曾幾何時,性解放甚至主導了同志大遊行,高喊嗑藥、性虐待及性交易的權利;曾幾何時,同性戀者也成了性解放運動的受害者。

披著「自由與人權」外衣的性解放運動正在凌虐台灣的孩子,多數的家長變成了弱勢的一群,無力阻擋,「歧視」的指責好像千斤重的標籤壓得他們不敢發聲。這群人在法律中的「父」跟「母」身份用語也都將被改掉,還不會為自己發聲的孩子變成最可憐的受害者,法律中「男」跟「女」的兩性觀念都要被改「多元性別」,第三性、第四性的「多元性別」要把我們的孩子們帶去那裡?

孩子們渴望的是一個完整及穩定的家,是一個爸爸與一個媽媽的家,縱然我們曾經犯過錯,縱然我們曾經失去過。台灣所有的家庭,雙親家庭、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等多樣的家庭要一起攜手努力,不分男女為下一代的幸福共同堅持,堅持對婚姻的承諾。讓一男一女的婚姻所自然生育下來的孩子,一代又一代的在這塊土地上傳承下去,把光明與溫暖留給下一代。

下一代幸福聯盟是沉默的大多數,是希望台灣更幸福的年輕人;下一代幸福聯盟是每天為家庭辛苦工作的父母們;下一代幸福聯盟是默默無聞的你和我。多數的弱勢決定勇敢挑戰少數的強勢,要為台灣的孩子站出來。我們可能會經歷挫折,但我們永不放棄,為了下一代,請您勇敢地和我們一同站出來,1130日,我們相約凱道見。

愛我們的家,大家一起站出來

附錄:

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 發起,尤美女、鄭麗君、蕭美琴等立委提案的 「多元成家草案」 正在立法院等待三讀通過。該草案若通過,現行的民法婚姻制度(972條至1058)將產生三大變革:
一、婚姻平權 :修改民法972條,使同性婚姻合法化。此外也開放多元化配偶(包括同性、跨性別、陰陽人)共同收養子女。(一讀已通過)
二、伴侶制度 :任二個非直系親屬之成年人,不限性別,不以愛情及性忠貞為基礎,只要願意彼此照顧,就可結伴成家。這二人無婚約限制,單方若不願繼續結伴,即可解除伴侶關係。此制度同樣開放伴侶(包括同性、跨性別、陰陽人)共同收養子女,最重要的是在此制度內通姦無罪
三、家屬制度 :二人或二人以上(未限制成年與否),同意彼此成為家人,願意共同永久生活,即可登記成為家屬,成年人可單方解除關係,在此制度內之性關係無任何規範。  
  

我們尊重同性戀或跨性戀者的需要,無意妖魔化此草案,也承認其立意確實有良善一面:讓失去原本家庭照顧的孤獨者可以透過法律的設計得到另一種家庭的照顧(這部分其實可透過其它社福制度之設計來達成,無須更改既有家庭制度)。但立法不能僅止於興利,卻忽略了防弊。該草案尚有許多不成熟之條文,將導致嚴重之弊病如下:

  一、同性婚姻違反我國憲法
大 法官會議第552號解釋文:「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係為維護配偶間之人格倫理關係,實現男女平等原則,及維持社會秩序,應受憲法保障。」然該釋憲文係為解釋重 婚是否違憲,雖非針對同性婚姻,但大法官已在該號解釋文理由書中將婚姻制度確認為係"一夫一妻"之制度。又大法官會議第554號解釋文:「婚姻與家庭既為 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到憲法制度性保障。」我國憲法既已明確反映出一夫一妻是婚姻制度的核心價值,因此同性婚姻違反我國憲法。 

二、維護同性戀的人權,卻傷害兒童的人權
在同性婚姻制度下, 可透過收養方式或人工受孕擁有孩子。但這個孩子注定沒有爸爸或媽媽,他只能有二個爸爸,或是二個媽媽。然而,擁有親生父母親是孩子的基本人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第一款明確指出:
.兒童出生時就應有取得姓名以及國籍的權利。在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等權利。 (參見內政部兒童局網站)
我們也可捫心自問:當我幼年時(即便是被收養),我希望的家庭是有爸爸媽媽呢?還是有二個爸爸或二個媽媽?
法國在通過同性婚姻立法後,已發現此問題之嚴重性,以致有大規模的抗議遊行,並且製作了一支爭取兒童權的影片如下,真誠訴說出兒童的心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QS-gJUXa_g#t=51
 
諸位,孩子沒有發言權,他們的權益需要我們來保護,我們不應只考慮同性戀的人權,卻傷害兒童的人權。 

三、伴侶及家屬制度將為通姦、濫交等敗德行徑大開方便之門
伴 侶制及家屬制期待由〝願意彼此照顧〞的二人或多人共同成家,然而所謂〝願意彼此照顧〞無法以客觀證據證實,因此有心人可假借〝願意〞之名,行〝情慾〞之 實。法律會引領社會道德風俗之趨勢,該制度保護通姦者無罪,將使人心更加墮落,衍生而出的家庭問題、社會問題恐將加倍奉還給全台灣。您可看看同性戀大遊行 的情況(如下),想想這樣一群人所支持的法案會將台灣帶向何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_SyqtFKsyk 

四、開文明之倒車
在家屬制度設計下,男人不用結婚,就可以與多個女人共組家庭 (美其名為彼此照顧),彷若古代的三妻四妾。同理,女人也可以像武則天一妻多夫,這豈非在走文明之回頭路! 

五、家不成家,家庭教育崩壞
華人道統講陰陽調和,唯有陰陽調和得宜,家庭及社會才能運作良好,工研院及園區許多公司每年舉辦「家庭日」活動正是基於對此一倫理的重視。祖父、祖母、父 親、母親、兄弟、姊妹….這樣的家庭結構穩定了全人類的世代繁衍,如果沒有姻親及血緣關係,我們要如何教導孩子敬老、孝順、友愛這些人倫綱常?如果您的孩 子長大後在外面與幾個朋友共組一個家庭,認養孩童,你要如何面對這個奇怪的家庭?因為沒有血肉之親,人與人將愈形疏離,同在屋簷下的這群人也更易衝突摩擦。

此外,孩子若在該法案所設計的多元家庭下成長,他所接受的很可能是性別混淆、人倫無常、不負責任(通姦無罪、想拆夥就拆夥)的觀念,被性侵之機會亦大幅升 高,試想在此環境下育成的人格及價值觀會變成如何?事實上,不少父母雖然支持同志婚姻,但當他們被問到是否願意讓自己孩子在同志家庭長大時,他們卻斷然說 不!那您呢?
 
六、人口負成長雪上加霜
同性婚姻對人口成長當然是負面因子,並且在該制度下,人們更有理由逃避一夫一妻的婚姻,改以其他較不受約束的方式成家,生兒育女的意願勢必低落,這將加快台灣人口負成長的腳步,嚴重動搖國本。

親愛的同仁,如果您也看見「多元成家草案」對我們家庭社會的危害,邀請您一起來捍衛現行民法的婚姻制度,我們將於 11/30()下午2:30與全國疼愛傳統婚姻家庭的朋友們一起在凱達格蘭大道集結 ,不分黨派、宗教,向立委們大聲說出: 維護傳統美好家庭,反對多元成家法案 。若您不方便前往,亦可上網連署表達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立場: https://taiwanfamily.com/
 
 
標語製作
 

l 我要爸爸,我要媽媽!

l 我要爸爸媽媽,不要多元成家!

l 健康兩性,國恩家慶。

l 我要自己的爸爸、媽媽一起陪伴長大!

l 美化不倫,家庭沉淪。

l 惡法通過,社會墮落。

l 放縱私慾、扭曲法律。

l 道德淪喪,國家淪亡。

l 不要讓大人的""
扼殺孩童的""

l 多元成家,國家往下
l 一夫一妻,國家有力

l 二手煙對身體有損
多元家庭讓身心靈都受害

l 「每個人都值得有個家」,但不能任由小三「拆散別人的家,來建立妳的家」。

l 人口負成長雪上加霜

l "多元"造成"P""成家"變為"沉淪"

l 多元成家是幸福家庭的殺手!

l 多元成家,讓社會根基傾塌。

l 反同性婚姻,為我的家打拼。

l 孩子要的是父母,不是當寵物

l 拒修972,一起救妻兒!

l 通姦除罪,國破家碎。

l 我不要兩個爸爸(媽媽)

l 出軌合法,國崩家垮。

l 為通姦、濫交開方便之門。

l 維護同性戀人權,傷害兒童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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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張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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