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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2 15:33:35| 人氣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重罰違法大陸投資的深層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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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日昨決定對張汝京違法投資創設中國大陸中芯公司案開鍘,處以高達新台幣五百萬元罰鍰,並限期六個月內撤資;投審會同時表示,屆期如未撤資,將連續處罰至撤資為止。我們認為,如果法律明文規定違法前往大陸投資應該受罰,主管機關的經濟部也自信證據確鑿,處罰並無適法性爭議,日昨政府的重罰決定,朝野應該可以理解。但必須指出,廠商在全球布局策略需要下前往大陸從事經貿行為,已經是為了維持全球競爭力及起碼生存的必要手段,政府如果忽略現實條件執意採取重罰,勢必逼迫廠商迂迴前進,或乾脆一去不回,最後及最大的損失仍然是台灣經濟。

除了張汝京、和艦科技董事長徐建華,以及聯電曹興誠等最近因涉嫌違反現行法令赴大陸投資而鬧得滿城風雨外,近兩年間,因為違法前往大陸投資遭到政府罰鍰者尚包括誠宇創投、全球策略創投、大連勝利廣場董事長蔡寬民,以及上海宏力半導體董事長蔡瑞珍等。但因罰鍰金額創下空前高紀錄,以及二月中旬聯電曹興誠在報紙上就聯電與和艦關係公開說明時質疑政府為何不查張汝京投資中芯等,經濟部決定處罰張汝京尤其受到國人注意。基本上,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明文規定違法投資大陸者應予處罰,以及張汝京覆函經濟部時也表示無意放棄中華民國籍,主管官署依據法令處罰,符合「依法行政」原則,社會各界不宜苛責。


然而,從中國大陸經濟崛起,在世界經貿市場舉足輕重,以及台灣廠商為了存活及壯大發展不得不西進從事經貿行為的角度思考,我們認為以重罰行政手段處罰、遏止國內工商業界大陸投資政策,顯然有改弦易轍必要,政府應該因為時空環境已經大幅改變而規畫、執行符合時代要求的兩岸經貿新政策。

先論大陸的客觀條件。由於積極推動經濟改革,中國大陸不但已經穩穩奠定「世界工廠」地位,更因需求市場廣大、採購及消費力強而成為歐美日韓商人趨之若鶩的「世界市場」。在每年都有八、九%經濟成長率光環的照耀下,歐美日韓等地工商業界,除非願意安份守己做一家純粹經營境內內需市場的小廠商,否則,無可避免地必須推動全球布局。擁有相對廉價生產要素,而且供應源源不絕的中國大陸,當然就是廠商全球布局的首選,加上這兩年大陸民眾因為經濟條件改善消費能力提升,廣大的消費市場更讓歐美日韓工商業界絡繹不絕前往大陸尋求發展。

再論台灣的主觀條件。基於台灣與對岸同文同種,不但擁有語言、文化、地理優勢,而且領先其他國家在大陸耕耘卡位,台商在大陸的經貿成就原本相當特出。以去年為例,在外銷日本、亞洲、歐美等地不約而同出現減退趨勢,全年貿易順差萎縮至六一億美元之際,台灣對大陸卻享有高達四五○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巨額貿易順差除了美化我國的國際收支帳外,更為廠商帶來可觀外匯收益,為龐大勞工帶來可觀就業機會。雖然強調台灣主體論者嚴詞批評台灣對大陸經貿的高度依賴,然而,放眼天下,包括歐美亞洲等地,能夠像大陸提供我國經濟發展養分者,又有哪些?

因此,雖然政府前有「戒急用忍」政策,後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上的嚴刑峻法伺候,但寧可違法前往中國大陸從事經貿者仍前仆後繼。以二○○四年為例,台商違法西進者即高達八六九件,情節較重而受罰者也有五六四件,罰鍰共達新台幣三千萬元,足以證明大陸的致命吸引力,以及台灣客觀上無法拒絕大陸的事實。

我們欣慰聽到謝長廷院長對兩岸經貿政策將採取「立法從寬,執法從嚴」,但基於前往大陸投資已是國際趨勢,台商為了全球布局,大陸是唯一選擇等考慮,我們要求民進黨政府及國會朝野立委嚴肅檢討、思考,與其採取嚴刑峻法讓廠商迂迴前進,甚至一去不回淪變為陸商,倒不如放寬管制,積極鼓勵、輔導台商做好全球布局、根留台灣工作,不但可以滋養自身企業,同時也可以裨益國家經濟。


工商時報 200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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