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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1 22:15:24| 人氣250| 回應0 | 上一篇

父債子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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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所留下的債務要不要還,要從二方面來說
一、父還生存的時候,如有債物,子女是無義務償還的,除非子女當保證人,那就另當別論
二、父死亡後,如生前有債物,子女是否要償還則屬繼承法上的問題,分三點說明:
1.限定繼承:可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也就是說,以父目前留下的財產清償債物,如果不夠清償,也不須用子女的財產來清償,如果清償後還有剩餘,則可參與分配剩餘財產。
2.拋棄繼承:可向法院聲請拋棄承,也就是說,父之財產或債物都和子女沒有關係,無清償義務亦不享有財產利益。
3.如果沒有上面所述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則要繼承父之所有權利義務,也就是說,如果有多餘財產可參與分配,但如果債物大於財產則要用子女自己的財產負無限之責任。

所以所謂"父債子還"是指第3點而言,子女須負無限之責任,民法為免父債子還之弊,才設有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以免讓子女負擔太重之責任。但要注意的是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的聲請是有時間的限制,超過法定期間,則不能主張而要負無限之責任。

台長: Ba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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