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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2 16:54:30| 人氣1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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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子游:借罗尔斯的稳定理论构想藏汉关系的未来

作者:卫子游 文章来源:人与人权 点击数:46 更新时间:2008-6-1 23:15:31

汉藏间要长期和平共处于一国之内,就必须在藏汉(以及其他民 族)间寻找一种正义理念,寻求重叠共识。







以《正义论》、《政治的自由主义》两篇煌煌巨著,约翰·罗尔斯在20世纪思想界激起了广泛、持久而深刻的反响。此前的政治哲学家往往局部强调自由、平等、 幸福、效率等某一项价值,罗尔斯则融汇诸正义概念的基本涵义,建构起一个宏大理论体系,即公平的正义理论体系。罗尔斯认为,公平是社会最根本的问题所在, 是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任何剥夺个人自由、歧视他人、以多数为名迫害少数、或者坐视个人之间的命运差距的政治观念和体制都违反了正义。由于这些理论成就, 罗尔斯被有的评论家誉为堪与柏拉图、阿奎那相媲美的哲学泰斗,被誉为20世纪最杰出的政治哲学大师。诺齐克称誉罗尔斯说,政治哲学出了罗尔斯之后,你可以 跟着他思考,可以针对他思考,可是不能不理会他而思考。很多学者以研究罗尔斯作为谋生的职业,以至有“罗尔斯产业”之说。

与西方出现的热潮有所不同,罗尔斯在中国似乎颇受冷落。国人即使关注罗尔斯,也多把注意力放在《正义论》一书上,集中在他对“公平正义”这项政治价值的强 调,对《政治的自由主义》,对此书中阐述的如何建构一个持久稳定的基本政治架构的思想,则未给予足够重视,在以维护稳定为“压倒一切”之需要的中共语境 中,罗尔斯关于维护稳定的丰富思想竟极少被人提及,不能不说是件奇怪的事情。

《政治自由主义》全书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当社会中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因其诸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发生了深刻的分化时,一个正义而稳定的社会何以可能保持其长治久安?

作为回答这个问题的论证前提,罗尔斯讨论了冲突问题。罗尔斯认为,同一社会内部的冲突主要有三种,公民间相互冲突的不同“完备性学说”——信念所导致的冲 突;不同的社会身份、阶级地位和职业所导致的冲突,或不同的种性、性别和民族导致的冲突;由各种判断负担所导致的冲突。由于第三种冲突与本文讨论主题关系 不大,我们暂且放下不表。对第一种冲突,罗尔斯认为,政治自由主义能够缓和但无法消除。理由是,在信念方面,各种不同信念有可能无法相互调和一致,作为理 性个人的公民相互之间极可能会产生不可妥协的分歧,对于某些人来说,显而易见的和被他们作为基本理念接受下来的东西,别人却难以理解,另一些公民也可能缺 乏正义感,认识不到别人要求的独立有效性。那么,遇到出现不可调和的信念分歧的情况怎么办呢?极权主义的思维方式通常强调信念的单一性和齐一性,宣扬“心 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众志成城”,认为出现信念分歧时,必定只有一种是正确的,另外的则肯定错了,对错误信念,只要使用压迫性的国家权力就能很好解 决。罗尔斯则认为,借助于国家强制性权力纠正信念或意见分歧,强行惩罚那些与当权者观点相左的人,是不合乎理性的和根本错误的。对这种分歧,最好是给予承 认,承认各种相互冲突的合乎理性的信念和意见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允许其中的任何一种霸占公共权力排斥异己,更不允许各种非理性的信念主导公共权 力。面对理性多元论的事实,罗尔斯的观点是,在相互冲突的各种问题上,国家只选择性地解决能够解决好的少数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在各种问题中最为急迫,而 把那些最易造成隔阂的争执,也就是那些必定会削弱社会合作之基础的严重争论,排除在政治议程之外。通过排斥某些会导致合作成为不可能的学说,来达成合作。 这样,国家就超脱于相互冲突的观点之外。罗尔斯强调,国家应该按一种最基本的、冲突中的各方都能接受的——所谓重叠共识——正义观念来建构,以提供最基本 的制度和结构,保障各种冲突的信念和平共处,让各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能持续共享同一种正义观念,从而既让公民能各自自由地追求其人生价 值和生活方式,也使得社会稳定得到维持。

罗尔斯认为,即使各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也不表明合作不可能,而只是需要在更高的抽象层次上寻求共识,立 宪政体的正义原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第二种冲突发生的根源。原因是,立宪政体所确立的政治正义原则满足相互性的标准,一旦我们接受正义原则,或者把这些 原则看作至少是合乎理性的,并了解到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与这些正义原则相一致,第二种冲突就不会发生,否则就会强烈爆发。罗尔斯似乎认为,专制独裁 社会最后崩溃的原因在于,这些社会危机的根源在于一些重要的群体感觉到基本结构的不公正和压迫性,当这些群体补偿其委屈的其它方式都无法获得成功之后,就 只有采取激烈的步骤将整个社会秩序推翻重建。罗尔斯反对把稳定看作纯实践的问题,认为稳定的根本是社会成员共享同一种正义观念,这种观念能使那些反对这一 观念的人也能分享。罗尔斯语境下的稳定性包含两个问题:第一,在正义的制度下成长起来的人是否获得了一种正常而充分的正义感,以使他们都能服膺这些制度; 第二,这种政治价值是否能够成为重叠共识的核心。只要具备下面两个条件,该社会便可通过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达到秩序良好,这两个条件就是:1、肯定合乎理 性却又抱有相互对立信念的公民能达成一种重叠共识,也就是说,他们普遍认可正义观念,并把有无这种正义观念作为对基本制度进行好坏判断的尺度;2,不合乎 理性的学说不能充分流行,不能削弱社会根本正义的基础。罗尔斯的稳定依靠人们在正义制度下获得的那种恰当的强大动机作保证,而不依靠强制性来维持。强制维 护稳定正是中国式的稳定观,是独裁主义的稳定观。社会的团结和统一必须建立在肯定同一种正义观念的基石之上,而不能强制性要求之下,也不能建立在自我利益 或群体利益的基础上,如果社会团结需要压迫性统治来维持,或者只是建立在政治谈判的结果之上,而没有正义原则的规导,这时的社会统一和稳定就只是表面性 的,偶然的,只能在那种未去推翻的极其侥幸的环境下存在。

出于说明正义观念的需要,罗尔斯对民主社会与联合体和共同体进行了区分,认为民主社会既 不是联合体,也不是共同体。民主社会与联合体之间存在两种区别:第一,民主社会将被视为一个完全而封闭的社会。罗尔斯对“完全而封闭”作了精确定义,不同 于中国式的封闭社会。他的意思是说,联合体是自愿加入的,而民主社会并不由公民自主选择,而被设定成“只能由生而入其中,因死而出其外。”第二,民主社会 没有任何个人或联合体所拥有的那种终极目的。这意味着,公民并不认为有什么先定的社会目的,可以证明某些人比其他人拥有或多或少优于一般成员的价值,公民 也不认为分配给优势群体以某些特权正当合理。许多过去的社会则与之相反,人们把宗教、王位、统治和荣耀当作终极目的来追求,视个体和阶级的权利与地位依赖 于他们在实现这些目的的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

民主社会的政治领域不同于联合性的领域,后者在许多方面是志愿性的,而民主社会的政治领域则不是。民 主社会的政治领域也不同于个人的领域和家族的领域,后两者在许多方面是情感性的,而政治领域却不是。民主社会的特征是,人们是作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来进行 合作的,他们的合作所取得的成就是一种具有正义背景制度的公正的基本结构,这些背景制度实现正义原则,并给公民提供满足需求的全能目的性手段。公民间的合 作是确保相互间的政治正义。而在联合体中,人们是作为联合体的成员来进行合作的,他们所要实现的是驱使他们加入该联合体的动机,而这一点又会随着他们从一 个联合体到另一个联合体而发生改变。民主社会中的公民合作,实现的是共同分享的正义目的;而联合体成员的合作,实现的目的却分属于各自持有的不同信念。民 主社会不包括非政治的目的和价值,它只认肯社会基本制度具有优先作用和基本作用。

罗尔斯把共同体理解为这样一种联合体或社会,其统一性依赖于一种 共同信念。民主社会不同于共同体之处在于,共同体受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支配,有一种对完整真理的热望,这种热望诱使人们去追求一种无法 得到公共理性证明的更广阔更深刻的统一,然而,这种统一因会触犯最基本民主原则而不能成为真正的立宪政体。民主社会则不这样,民主社会的政治正义观念并不 是涵盖一切的,而是基础性的,其范围受公共理性的限制。

罗尔斯最后的结论是,一个深刻分化的民主社会,因为共享某种正义的政治价值,以及在这种正义的政治价值规导下建构起来的立宪民主制度,才获得了长治久安。






罗尔斯的上述思想,对于我们当前讨论藏汉关系现状和构想藏汉关系的未来应该是有借鉴意义的。

我们现在面临和未来即将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是,如何避免汉藏间发生类似前南斯拉夫的种族清洗和大规模冲突?这个问题也许还可以这样问:如何把藏人留在大中华联邦里?

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必须先弄清中国共产党目前的施政是不是成功的和有效的。拉萨“314事件”爆发后,中共宣传机器开足马力,不厌其烦地宣传中共在西藏 作出的一系列“成绩”:1951年进藏之后将百万农奴从农奴主的残酷压迫下解放了出来,焚烧卖身契、地契让翻身农奴当家作主,向西藏投入上千亿元用于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兴办学校普及教育,修缮宗教寺庙,整理佛教典籍,连续多少年西藏经济发展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等等,其意很明显,中共 是在告诉世界,自己施了大恩于藏人,应该受到藏人的感恩戴德才是,现在藏人不仅不知感恩,反而闹事,由此可推知这些人必定是知恩不报恩将仇报的非良善之 辈。我们先假定中共的上述宣传都是真实的,但即使这样,上述这些宣传也不足以让人相信中共对藏地的永久统治权是正当的。从中立的视角看,中宣部、新华社、 《人民日报》、CCTV等“喉舌”连篇累牍的宣传,充其量只能说是中共观点,是中共“我党认为事实是这样,我党认为道理应该是这样的”,而完全忽略了另一 方的观点与论据。由于在这些宣传中中共一直回避四个最基本也是最敏感的问题,导致中共的宣传难以让人信服:
1、千亿资金砸进去,却买了个仇人,藏人似乎并不因得到了如此巨额的实惠而格外崇敬共产党,原因何在?相反,达赖喇嘛为什么能不花一分钱就受到藏人的崇敬?
2、 中共自从1951年来,对藏地的施政,有哪些错误?可曾向藏人检讨?可曾向藏人诚恳表示自我纠正?为回应藏地普遍爆发出的不满情绪,今后政策将有何调整? 在尊重藏人基本人权,特别是关键的宗教信仰方面,可有什么能让藏人感觉到希望的承诺?我是指诚实的承诺,而不是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官样文章。
3、张庆黎及其所领导的驻西藏自治区中共组织,在“314事件”之前和过程中有没有过错?是不是一贯正确?一点责任也不应该承担?既然如此正确,为什么会激发藏人的普遍反抗?
4、拉萨市既有政府,那么在3.14当天为何只见“打砸抢”,不见警察?拉萨公安当天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应该追究拉萨公安的失职之责?

从现在的宣传品中分析出的中共观点是,这四个问题没有一个应该检讨,藏区的一切本是非常好的,藏区不稳定,错误全在“人面兽心”的“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 “达赖集团”,骚乱的爆发,完全是西藏流亡政府以及西方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们在背后图谋分裂中国所挑起。中共透过其宣传部门传达给世界的自己永远正确、罪责 全在他人的信息,只能以除中共之外的整个世界,特别是中共的政治对手达赖喇嘛毫无理性的假设才能说得通。然而,整个世界(主要是反对专制独裁的民主国家) 是不是毫无理性呢?藏人是不是毫无理性呢?全世界对此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且不说民主就是理性,专制独裁才是非理性,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达赖喇嘛毫无理 性,“人面兽心”,就必定要得出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毫无理性的推论——如果达赖喇嘛毫无理性,把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达赖喇嘛就是一个会给诺贝尔和平奖带来 耻辱的失误,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就是拿百万美元给自身买污点——如此拿钱买污点的极端愚蠢之举,真是亏那些宣传机器想得出来说得出来。我们看到透过中共封锁 传到国内来的世界舆论,今天世界上起主导作用的文明国家都不赞同中共的宣传,“喉舌”们把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重复了不知多少遍,也没有能够说服世界。世界主 流舆论倾向于认为,藏人得到实惠而不感恩,是因为不堪忍受中共的专制独裁统治,中共1951年来在藏区的施政是失败的,根本不尊重藏人独特的宗教信仰和基 本人权,“314事件”中以及在此之前,张庆黎和拉萨市政府对骚乱负有激化矛盾和制止骚乱不力等不可推卸的责任。舆论一般认定,为攻击达赖喇嘛而列举的事 实真实性值得怀疑,对达赖喇嘛展开的狂轰乱炸式的宣传毫无善意,充满恶意,这些诽谤侮辱性言论荒谬可笑,难以让人置信。我们看到,中共的宣传战起到与其初 衷完全相反的效果,中共愈是抹黑,达赖喇嘛在世界上的行情愈是看涨,尽管中共这边好象十分焦虑,对此却无能为力。宣传机器开足马力掀起的对达赖喇嘛的宣传 战,对达赖喇嘛不仅没有起到败坏其名声的作用,反而拉抬了对方的价位。这种有组织有预谋地针对达赖喇嘛的宣传战在国内一干愚民中也许小有斩获,但国际上完 全失败。与宣传机器所说相反,除中共及其在国际上的专制独裁盟友之外,开放的主流舆论基本形成共识,中共对中国和藏人的统治是以暴力为后盾强加的,专制政 权缺乏理性,通常只考虑其自身的统治地位和一党利益而不惜牺牲国家前途,更不尊重人民和政治对手的平等权利。相反,主张通过谈判解决藏人自治问题的达赖喇 嘛却是理性的、值得尊敬的和平主义者,中共愈是抹黑,接见达赖喇嘛和敦促中共用谈判解决分歧的国家反而愈多,达赖喇嘛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同情和尊敬,相 比之下,中共倒是在世界舆论中更显孤立。十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共的抹黑宣传起到的竟是抹黑自己的效果。

尽管宣传机器把共产党治理西藏的成绩吹得像朵花,“314事件”爆发的事实却证明,中共对藏人实施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基本上是失败的!对政治对手进行宣传战,则是错在加错!

中 共的西藏政策首先败在价值观层面。中共的西藏政策,其最初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基础是汉藏共享同一种信念,同一种完备性哲学学说,也就是由马克思列宁建构的所 谓的社会主义学说。这种以某种完备性学说作为国家主导观念的立国思维,只能建构起罗尔斯笔下的共同体或联合体,根本不可能据此建构起一个秩序良好的民主国 家。同时,社会主义学说与藏人的喇嘛教信仰存在根本冲突,是两种无法兼容的完备性学说,不可能产生重叠共识,共产党的暴力国家理念也不存在让两者和平共存 的政治基础。正是社会主义学说要强行将喇嘛教信仰归化于自身之内的谵妄举动,导致了共产党当年在西藏强制推行政治、经济、文化全面革命,从而诱发了中共与 藏人精英集团的分裂,分裂以屠杀和达赖喇嘛最终出走收场,中共自以为完胜,不料从此埋下藏汉分裂的仇恨种子。社会学说随着柏林墙的倒塌,被共产党从事实层 面抛弃了。然而,汉藏之间并没有因社会主义学说的垮台而改善,冲突以威权统治的方式被延续下来。

其次败在以威逼代替平等。威权政治的潜台词是:维 持统治的核心要素是强力,我有强力,你最好无条件服从,胆敢反抗只会使你的境况比现在更差。随着社会主义学说合法性的终结,中共在藏地依靠社会主义学说所 实现的对藏统治,为威权政府的不由分说的强迫性统治所取代,中共希望通过对藏人以经济施舍加武力压迫——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借助于国家权力实施惩罚来维 护藏地的稳定。现在中共在藏地的统治,名为自治,实为“共”治,喇嘛教名为藏传佛教,却必须事事得到共产党的恩准。共产党与藏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严重不 对称的关系,是一方强求另一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另一方却无任何权利要求这一方作出让步。藏汉的团结,藏地的稳定,都只是共产党单方面要求,藏人没有任何不 同选择的自由。藏地稳定只是单方面对共产党或汉人有利,对藏人,经济上也许能得到某些短期利益,政治上却长期处于无法自主的状态。

国家如果存在着 阶级和民族多样性,就需要一个以政府形式出现的保护者——这个政府应该是独立的和超越于每一个阶级的,不是某一个阶级或民族的工具,就需要一个以代表国家 而不是社会的任何一部分的权威的形式出现的保护者。藏汉之间要和平共处,必须具备一个在两民族发生冲突时能居中主持公正的裁判才可维系(此处及下文的讨论 参考了阿克顿著《自由史论》中的有关论述,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P267,P272。)。然而,共产党把持的专制政权根本不可能担当起这种 中立裁判的角色。藏人不相信不尊重这样的政权是毫不奇怪的。在藏人看来,北京的威权政府不是超脱于藏汉利害冲突之外的中立的政权,而是汉人单方面的强权。 藏族作为藏汉两者中较弱的一个,除了割断与强者的政治关系,或屈尊于可悲的服从外没有选择。这种两难选择,只会导致藏汉两个民族的彻底疏远。从暴力的角度 看,北京对藏人的威权统治,主要借助于军队的高压手段来胁迫,实际上是对藏族民族精神的武力挑畔。藏人是愿意屈服于反理性的暴力强制?还是愿意自动服膺于 他们的正义感和利益得到正当满足的政体?可以想见,这种靠压迫性统治强行制造出来的稳定不可能得到被压迫的藏人的真心认同,长久来看,这种靠暴力强迫维持 的统治,当被逼迫者尝试一切和平途径摆脱都无济于事后,终有一日会被逼得以反方向暴力来表示反抗。可以断言,如果对藏人的威逼一直持续下去,前南斯拉夫的 结局就将是藏汉关系的必然前景。如果真的滑向这种结局,我们的历史上就只能这样书写:胡锦涛以及中共历届头目全是自以为聪明实际上愚蠢无比的历史罪人,现 任中共领导人就理当被中国人民送到海牙去作客。

威权政府主要依靠暴力资源维持统治,因此其最大缺陷在于没有公平正义可言,威权统治不是建立在公平 正义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完全相反的不公平不正义的基础之上,几乎所有威权政治都漠视价值。共产党与藏人之间,除了“中华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两种 会加深藏汉冲突的价值之外,再没有任何共同的价值观,更不分享共同的正义观念。共产党极力鼓吹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极其弱智地以为这两种价值观只有正当和管 用的一面,却不知个中弊端。民族主义价值观的最大缺点就是强烈的排他性,缺乏包容性,它潜在地把一切不同于本民族的异族人视为本民族的威胁。民族主义既可 以被用来号召全“中华民族”团结,也可被藏人读解为藏族的团结,而视汉族和由汉人创造的“中华民族”为异己——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这有点像当年中国人视 日本宣扬的“大东亚共荣圈”为对中华的奴役圈。爱国主义以这个国家值得爱为前提,不值得爱的国家没谁会去爱它。任何人都不可能热爱压迫自己的人或组织,对 压迫者只会有仇恨,不可能有热爱,共产党的爱国主义很容易被藏人读解为对压迫自身的汉人政权的热爱,而要藏人爱这样的由压迫者掌控的国家是根本不可能的。 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宣传不是消解了,而是潜在地加剧了藏人对汉人主导的北京政权的不理解和不热爱。所以说,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和一党专政政府,民族 主义爱国主义不可能起到广受中华各民族自主认同的正义观念的作用。

其三是以宣传战——战争的形式之一种——来对待政治对手,这点尤为民主国家所厌 恶,因为这一招与自由民主不可调和。民主,就是以和平的程序,让不同政治见解和利益诉求的各方平等谈判,通过数人头的方式决出胜负,从而规避以砍人头—— 内战来决定胜负。专制的政治学是分清敌我制造分裂团结同志压迫对手——如毛泽东所言:“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在民 主国家,政治对手之间,不同的党派和公民团体之间可以相互攻击,但绝不允许国家对其中某一个党派或团体施加攻击。国家之所以是国家,不同的党派之所以对国 家忠诚,只因为她是中立的,她不介入任何政治斗争。当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对其公民或公民团体发动战争时——即使是宣传战争,丝毫不能说明那些被攻击的公民或 公民团体所求非份,而只能说明这个被强权挟持的国家不配成为那些公民或公民团体的国家。中共挟国家之名攻击本国公民藏人中的异见团体,只说明中共把持的国 家不配作那些藏人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是自丧其位——表面看是藏人企图分裂,实则是你先把藏人排除在国家之外,分裂实际上是你一手制造的,这一点,应该就是 苏区地区共产党政权解体后国家分裂的症结所在,也是我们处理藏汉关系应该吸取的教训所在。民主的政治学是寻求一致,在正义法律的基础之上,不同派别相互宽 容和平共处。专制政府高居于人民头顶,兴之所至任意拉屎拉尿还不许下面提反对意见,甚至连埋怨都不允许。民主政府不在人民之上,不在人民之下,而在人民之 中,与人民是平等互动的关系,政府从不以与人民谈判为耻辱或纡尊降贵。在民主国家的人们看来,藏人,西藏自治区政府,与中央政府不应该有高低贵贱之分,中 共既认定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达赖喇嘛保留有中国公民的身份——此举可理解为承认是与我们一样的中国人,一再声称没有独立的计划,更没有用暴力推翻中共在 藏地所立政权的恐怖主义阴谋,自然就应该被中共视作是平等的谈判对手,中共就理当与达赖喇嘛展开平等对话。但是,中共当局不是这种态度,而是盛气凌人,以 为自己大权在握,大“义”在握,财大气粗,军大气粗,全不把达赖喇嘛和其他藏人当作平等的对话对象(说不定潜意识中还以为是自己所领导的可任意对其颐指气 使的下级呢)。网络上传出的资讯称,以往历次中共与达赖喇嘛的代表谈判,都不是谈判,而是中共居高临下对藏人代表进行训斥——我真不知道这些非民选的官员 面对本国公民时哪来的那股子“大义凛然”,除了无知无畏无耻之外。现在,“314事件”之后,中共又以国家宣传战的方式对待其本国政治对手达赖喇嘛,但这 并不能证明其对手的诉求是非法的和非份的,而只能证明中共根本不懂得尊重公民,根本不懂得尊重自己的政治对手,不知道如何理性地与政治对手博弈,于是只有 通过非理性的将对手消灭掉——先从舆论后从肉体上令对手消失来解决问题。中共那些养尊处优得像僵尸般的宣传专家们根本不懂得,对1951年之前藏地政教合 一的统治所导致的种种野蛮残酷(姑且认为这些宣传为真)的宣传,对藏传佛教的某些侮辱性的砥毁,实际上是在藏汉两个民族之间制造种族歧视,“我不明白一个 野蛮的社会与一个文明的社会怎么组成的一个国家。”(阿克顿语,出处同上)这些人根本不懂得,公民平等必须建立在社会平等基础上,建立在民族和地理统一基 础上,共和国的人民必须是同质的,异质的公民,异质的社会,其统一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像现在中共宣传机器所做的,一派不断地反对另一派,以致藏人的权利 受侵犯,藏族的荣誉受侮辱,藏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人格受攻击,这等于是在排斥整个藏族的政治参与权,如此,藏汉两族,还怎么可能同处于一国之内?

如 何从根本上解决藏汉间的冲突呢?我认为,罗尔斯的政治正义理论很值得重视和研究。按这种理论,汉藏间要长期和平共处于一国之内,就必须在藏汉(以及其他民 族)间寻找一种正义理念,寻求重叠共识。这种共识对于多民族的中国而言,是基础性的,也是范围十分有限的,它不是强加的,而是得到各民族的自主认同,它承 认不同民族在宗教、习俗各个方面的独特价值都具有合法地位,并有助于保护各民族的文化特征,能给无论属于哪个民族的任何一位中国公民提供平等机会,促进各 民族的公民实现自身,用这种正义理念作为可被各民族间分享的共同信念,不至于导致任何一个民族和公民感觉到压迫或委屈。这种正义观的核心内容,应当也必须 体现在自由民主宪法之中,其具体内容,则必须允许各民族的公民公开地、自由地和公平地讨论,在公共论辩中,也只有在公共论辩中,我们才能有望找到公平,实 现正义,从而在多民族的中国实现长久稳定。

台長: yulu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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