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戲劇/劇場史研究論壇」11/5的講題是《The Field of Medieval Theatre中世紀劇場的領域》,主講者是Dr. Ronald W. Vince,是加拿大Univ. of McMaster英文系與戲劇系榮譽教授。
Dr. Vince有一把年紀,華髮已白,但學無止盡,再過不久將獲頒神學學位呢!他是以針對Dr. Hildy11/3演講與他觀點不同處為著力點開始的—他幽默但毫不保留地「指正」Hildy論述未盡完備之處,而台下的Hildy有風度地微笑沉默「受教」—讓人嗅出幾分研討會的煙硝味…不曉得檯面下,他們會不會彼此廝殺?我腦中盤旋著武俠片的對決畫面~
Dr. Vince的演講其實對中世紀劇場的形式與內容著墨不多,重點放在戲劇(史)觀典範的「破」與「創」,亦即我論文中探討的「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西方劇場在19世紀後,建立了紮實的寫實主義基礎,也承襲亞里斯多德以降的戲劇批評傳統,確立了「現代戲劇」(modern drama)的範式。Dr. Vince歸納這範式包括了三個假設:一、戲劇必須有文本(written dramatic text);二、戲劇是對人類生活的模仿(mimesis)與再現;三、戲劇必須包含角色扮演(improvisation)。此外,他也提醒從19世紀以降,西方社會受到實證主義(positivism)、達爾文主義(Darwinism)等思潮影響,假設歷史發展歷程存在著由繁入簡、線性發展的因果關係(cause & effect),又大膽把這個模型套用在解釋不同文化、不同時空的歷史事件。戲劇史的編纂者受囿於這些假設與觀點,在書寫歷史的過程中,對於像中世紀這樣欠缺文學性的劇場因而不屑一顧或草草成言,且認為戲劇在中世紀沉寂(dying)千年之後,終於在文藝復興時期再生(reviving)。是故,Dr. Vince主張,吾人若將西洋戲劇的發展脈絡,以劇場事件(theatrical event)而非作品論著(戲劇畢竟不是文學)切入,並嘗試以其突破古典劇場的顛覆性(revolutionary),而非將之硬生生塞入吾人假定的進化歷程(evolutionary),將能對中世紀劇場重新評價,且建立較為飽滿的西洋戲劇史發展面貌。
Dr. Vince的演說似乎開啟了台下許多聽眾的視野,畢竟中世紀對大多數台灣師生而言,是不值得一提的黑暗時代。然而,或許是之前對中世紀劇場早已有不同的視野,我覺得聽這場演講,比較像是在加強我教西洋戲劇與劇場史的一些信念—同時關注每一個時期、思潮的戲劇創作/理論,以及文字之外的劇場製作。
簡單地說,Dr. Vince的演說或所有的戲劇史論題,都牽涉了兩個層次的範式—一個是史學領域的,另一個是戲劇/劇場領域的。史學領域的範式移轉係受詮釋學、文化研究等思潮啟發,而戲劇/劇場領域的範式移轉,其實反映了19世紀末以降歐美前衛劇場的實驗與成就。
Dr. Vince的講題是”The Field of Medieval Theatre”,雖在演說中沒有提及建立「人文藝術領域理論」的Pierre Bourdieu(1930-2002),但確實借用了他的理論模型—每一個獨特的領域都有其界限(以標幟和其他領域的不同),然而,這標幟其獨特性的疆界卻非僵化的,可能因為其內方法、行為人(agent)的變動(positions takings),而使其疆界往外擴張或向內收束。應用在歷史範疇,則史觀的改變,即使手中握有的史料(data)不變,也將重新改寫歷史。Dr. Hildy與Dr. Vince都是受過詮釋學、文化研究洗禮的當代學者,一再提醒在歷史書寫中人為的介入,如Dr. Hildy提醒的,歷史研究從確立何為事實、建立解釋、乃至架構敘事脈絡,都不可避免研究者的主觀選擇;也因此,歷史並非聖經,是可以攤開來討論、質疑、甚至翻案的—只要你有紮實的論述基礎,並有足夠的史料予以佐證(後殖民的台灣對此應該並不陌生)。
戲劇史研究者應該建立一個基本認知:包括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詩學》(Poetics)在內的許多戲劇理論,是以後見之明歸納、整理、分析既有的戲劇作品而建立的。以《詩學》為例,希臘化時期的亞里斯多德是在一世紀前古希臘戲劇(尤其是悲劇)的基礎上,發展他的戲劇動作論、戲劇模仿論、戲劇淨化論,並界定構成戲劇的六個基本元素為情節、角色、對白、主題、音樂與特效。亞里斯多德的立論精闢,《詩學》也成為後世認識戲劇美學必讀的經典,但假設他當年取樣發論的不是史載西元前534年誕生的古希臘悲劇,而是西元前580年即見於雅典社會的世俗演劇「優劇」(mime),也許後世對戲劇的定義也就從此改觀。不過,亞里斯多德的選擇未必主觀隨興,從希臘古典時期雅典社會對悲劇、對文學的推崇—悲劇是最早被納入官方戲劇競賽項目者,西元前501年納入撒特劇(satyr play),西元前487or486年才納入喜劇,而遲至西元前449年,始在劇作家之外設立演出者的獎項—我們或許可以理解亞里斯多德的論述依據。
回顧19世紀末以降的歐美前衛劇場實驗,許多都是在挑戰、顛覆現代戲劇範式(modern drama paradigm)—藝術形式上,一方面反思文本主導的合法性,一方面移焦至立體的劇場元素,向更多的劇場藝術家致敬;藝術思想上,挑戰「藝術=特定階層的高尚休閒活動」的中產階級美學,企圖將公眾藝術(public art)的劇場還於民,或進一步邀請觀眾參與,破除表演者與觀者涇渭分明的疆界(事實上,西方劇場在17世紀私人劇院興起之前,其實是訴諸公眾參與的)。觀照20世紀的西方戲劇發展,阿托(Antonin Artaud,1896 - 1948)殘酷劇場(Theatre of Cruelty)、貝克特(Samuel Becket,1906 - 1989)《等待果陀》(Waiting for Godot)等理論作品,宣告反文本、反敘事結構的劇場可能性;而拜科技之賜而生的廣播劇、影像戲劇,產生先人未能預見、因而無法理論化的新戲劇元素;不同表演藝術間的交媾與跨界,將戲劇從文學漸漸推移至表演藝術的脈絡;再加上表演空間的解放,人類學、社會學對表演(performance)的重新定義,都改變了劇場(theatre)與戲劇(drama)範式—以更寬容的「表演」一詞指涉多元風貌的戲劇表演及其他演出活動(Richard Schechner的Theory of Performance是為代表)。
當戲劇/劇場的範式移轉,將連帶影響戲劇史研究的觀點與範式。我們跳脫既有文采定優劣的框架,重新看中世紀的戲劇,會發現中世紀戲劇是非常前衛(avant-grade)的,宗教劇移出教堂之後的方言劇不折不扣是20世紀前衛劇場戮力達成、向東方學習的群眾劇場(communal theatre)—戲劇演出是村里盛事,台下觀眾多是台上業餘演員的親友團,表演者與觀者間互動熱烈又熱鬧。此外,因應有限劇場資源而做的變通,像是沒有劇場建築因而就地(教堂、戲車所到的市集)演出,空間有限而採行的並列式舞台(simultaneous stages),或者為達宗教訓誡目的而進行的舞台機關布景實驗,都是古希羅劇場未見的盛況。事實上,中世紀劇場因應限制所激發出的創意,以及它所茹養的大批(業餘)演員與觀眾,都為文藝復興時期的戲劇/劇場實驗與盛況提供一定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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