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牢騷意涵,請注意。)
作為一個多多少少寫些字,偶爾半調子地舞文弄墨的人,我明白作者多多少少會有些堅持。可能是形式,或是語句的排列斷句,或是對本人來說獨有意涵的形容方式等等的。總之多少會有些許可以判別的方式。
若將那份堅持視為是作者本人的傲氣,不知道說不說的通。
能有些傲氣總是好的,我一直這麼想。
因為這麼一來寫出來的文字總不致於淪落等等。
不過傲氣和賣弄實在是不能相提並論。
囉囉唆梭地橫七豎八寫了一堆,弄得我不太想分清兩者的界線。
也許有才吧。
不說了,批評總是容易,而好不容易即將修成正果又被打回原形,十分難受。
而正是所謂當下叫人看不清。
悶悶地牢騷也不願流於形式和徒然。
大概這麼說起,便是我鄉愿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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