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的抉擇(上)給入口網站的兩巴掌
◎媒體內容的價值不易彰顯
「內容為王」或許代表內容工作者的驕傲(包含記者,編輯,作者,畫家,歌者,導演及其他人員),那是創作者壓榨腦力的結晶。然而由於其「無形」本質,儘管價值受尊重,價格卻很難保障。
在實體世界裡,版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觀念,在任何地區都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教育,政府法令等配套措施方才逐步形成。權利在確認後方才能夠為從業人員帶來收入,內容產業因之得以存在。
當內容數位化,脫離了紙張與光碟等硬體被放到網路上以後,價格就更顯得不被認同。網路發展十年裡,「內容為王」的說法始終不斷,然而卻一直找不到願意付費的大量群眾,連帶的其價值也備受質疑。
一份報紙原先可以賣10元,放到網路上變成免費新聞。這種掙扎正是報業過去十年來所面對的問題。基礎的收入沒有了,要幫網路寫專用的新聞就不可能。於是網路變成報紙新聞的資源回收再利用工廠。
如果自己生產內容,卻無法預期能夠從中有收入,經營者會打算長久的做下去嗎?這麼容易回答的一個問題,正反映出早期入口網站經營者的思維。早期的入口網站,從不自己雇用記者寫新聞。
◎搜尋引擎的經營思考
十年前從美國發軔的搜尋引擎,一開始還找不到獲利模式。因為發現使用人數開始增加,便思考著要發展成媒體。媒體模式最重要的是讀者人數,以及隨之而來的頁面瀏覽次數與廣告價值。
然而廣告模式有個致命缺點,即用戶停留時間太短。大部分人找到自己需要的資料,就離開搜尋引擎前往目的地網站。如果每個人都只看個一兩頁就離開,那廣告還怎麼賣?不行,得想辦法黏住用戶。
在搜尋引擎上直接呈現新聞內容,成為理所當然的想法。於是經營者跟報紙雜誌談合作,使用者不需離開搜尋引擎就可直接看到新聞或股價。這個思維很單純,我不讓你離開,所以我就放些你愛看的東西。
此外,有什麼是可以不需內容又能牢牢吸住用戶的?於是免費電子郵件等服務被提出,接下去社群服務出現。透過聊天室討論區與行事曆等功能,讓用戶被虛擬人際互動綁住。搜尋引擎轉型為入口網站。
經營者無論如何不肯淌內容的渾水。與報業合作,內容由合作夥伴提供。提供社群服務,內容由用戶提供。十年來入口網站從不全面做自己生產內容的事,也少有記者的編制,網站上絕大部分是二手內容。
◎Google帶來的新經營典範
過去十年這樣的經營思維是對的。由於內容生產成本高昂,用戶付費意願低落,廣告收入又無法完全養活自己。入口網站家大業大服務眾多,營收管道必須多方開拓。因此將內容的成本節省下來,是對的。
然而時代的腳步在前進,新業者出現彷彿給舊業者打了兩巴掌。一個光靠廣告收入就獲利豐厚的搜尋引擎業者在美國風光上市。這間廣受投資人追逐,股價高達 300美元以上的公司,叫做Google。
第一個巴掌,Google告訴業者,網路廣告模式必須跟關鍵字結合。此種模式廣受廣告主與用戶喜愛,Google因此財源滾滾。第二個巴掌,搜尋引擎不需祈求黏住用戶,用戶最好精確找到所需資料趕快離開。
Google所帶來的典範是,搜尋引擎可以小到只剩下一個放在網站上的 Search Box,就可以存活。過去的業者由於什麼都做,身軀臃腫所以只靠廣告養不起。
Google會變成類似Yahoo!之類的綜合入口網站嗎?大部分人好奇的想著。然而,從各種跡象看起來,Google在「軟體服務提供者」與「媒體內容提供者」兩種角色之間選擇了前者。
◎在媒體公司與技術公司的角色間抉擇
舉例來說,Google新聞頻道上的新聞內容,標題與摘要是從各大新聞網站上擷取下來的。透過計算這些文章在網路上出現的次數,自動排列順序,整個過程不經過人工編輯排列。Google依賴網路的力量做事。
而傳統入口網站卻需要編輯人員進行編輯。或許我們認為那樣的編輯算不上是對內容有多少的加值,但「編輯」這個動作本身就代表媒體的態度,展現經營者對時事的判斷力,甚至是創造趨勢的能力。
傳統邏輯是:「我是編輯,我告訴你什麼是重要的」,而Google卻以技術力找出大部分人認為重要的。「以簡單的運算邏輯來做複雜的事情」,這100%是工程師思維。綜觀Google服務,不難發現這樣的影子。
然而,傳統媒體卻不是這樣的思維,他們依靠某種天份在運作,而此種天份卻是無法以電腦計算的。播放10首尚未上市的歌曲,要你猜哪一首會最流行,你聽不出來。但是唱片公司的音樂製作人卻可以。
這是為什麼知名導演,編劇,音樂製作人,永遠都這麼受人尊敬,因為與生俱來的天份所創造出來的內容,可以膾炙人口流芳百世。然而我們幾乎可以肯定,Google的企業文化不會創造出這類的人物。
◎Yahoo!與Google對於媒體的信仰不同
Yahoo!採取完全相反的一條路。出身自好萊塢的執行長Terry Semel從2001年上任後,帶領這間公司從DOTCOM泡沫中殺出重圍,締造輝煌戰績,現在腦海理想的是把Yahoo!打造成更像時代華納一樣的公司。
他成立了媒體部門,從好萊塢挖角主管過來(儘管這些主管完全不懂網路產業),開始聘用記者撰寫新聞,在網路上製作原生節目。他希望設計出將來內容在網際網路上可能呈現的方式。
簡單的說,Yahoo!相信網路媒體絕對需要類似知名導演的「大師」,唯有大師能夠引領趨勢,創造深入人心的節目內容。而Google則信仰「多數人的決定」,認為所謂的趨勢應該是多數人選擇的結果。
Yahoo!崇尚英雄,Google崇尚草根。其實只要兩者都避免做自己不擅長的事,兩者都會成功。但是如果純粹以媒體內容的有趣程度來看,Google式的媒體或許有點乏味。兩者日後的差異將越來越明顯。
你相信大師智慧還是集體智慧?觀眾越來越知道自己想看什麼,並透過網路展現選擇。網路興起導致大眾媒體瓦解,更導致「大師」的誕生困難。但是大師的天份無可取代卻也是事實,至少目前是的。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