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在買東西的時候都是選擇網購,我也不例外。現在家裡一缺了什麼東西,我第一時間都是先打開momo摩天商城購物網看看,有沒有什麼價廉物美的產品。當然了現在網上也有很多的店鋪是在渾水摸魚的,我覺得大家還是應該要擦亮眼睛。最近我就打算買一款新的 【GALAXY】海格力斯加重款四層架914691(超荷重350kg) 。 【GALAXY】海格力斯加重款四層架914691(超荷重350kg) 是我們每天都要用到的,而且是每天要跟皮膚直接接觸,在挑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GALAXY】海格力斯加重款四層架914691(超荷重350kg) 的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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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在買 【GALAXY】海格力斯加重款四層架914691(超荷重350kg) 的時候,一般會先在momo摩天商城購物網買大件套,等東西到了之後先用用看,如果確實用的不錯的話,我會再在網站上下單購買小件套來進行替換。這樣的話,性價比也比較高,而且遇到網站打折的話,是比較划算的,大家也可以試試看哦。
商品訊息簡述:
管徑 : 25mm
鐵管 : 粉體烤漆塗裝
荷重 : 350kg
91(寬)x46(深)x91(高)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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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商品訊息功能:
- 品號:3301119
- 每層荷重350KG
- 造型美觀大方,表面光滑不傷人
- 簡單DIY,組合方便,拆裝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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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國的浙江吳英本色集團非法集資詐騙案,並沒有因今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法院對吳英做出的死緩終審判決而塵埃落定。昨日(11月27日),兩起由吳英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的房屋買賣糾紛案,由金華中院在杭州開庭重審,並未當庭宣判。 這兩起民事訴訟被視為吳英集資案的“案中案”,疑點頗多。從2006年至今,金華和浙江兩級法院,為吳英這兩起房屋買賣訴訟,所做的民事調解裁定不下數十個。但吳英卻屢次申訴稱自己並未起訴,甚至不認識兩名被告。開庭前一天的晚上(11月26日),吳英父親吳永正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這兩個案子目的是為侵占吳英的資產,“吳英案的導火線就是這兩起案子。” 而之前一直宣稱將公開審理的金華中院,最後將開庭地點選在吳英目前服刑的位於杭州的浙江女子監獄,27日的庭審不接受媒體旁聽。 吳英申訴:房產訴訟為“假案” 2006年12月21日,吳英被債權人,即吳英集資的下線楊志昂等人,綁架了一個星期。一周後即12月28日,突然出現了兩起以吳英為原告的案件,狀告對象為胡滋仁和劉賢富兩人。吳英稱將本色集團的14處房產以3420萬元賣給了兩人,但胡滋仁和劉賢富仍欠尾款210萬元和280萬元未付清,於是提起民事訴訟,討要這兩筆尾款。 就在吳英作為原告起訴的當天,金華中院分別作出了“(2007)金中民一初字第25號民事調解書”和“(2007)金中民一初字第26號民事調解書”,確認吳英的14處房產轉讓成立,要求兩名被告付清尾款,之後就可辦理房產過戶。這之後,吳英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之路,申訴所謂的房產買賣糾紛是“假案”。 吳英在一份申訴材料中稱,在被綁架期間,楊志昂強迫自己簽署空白文件三十餘份,又拿走了本色集團在浙江東陽14處房產的全部證件。在由吳永正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的吳英申訴材料中,自稱受吳英委托的職位為本色集團經理的男子畢健,吳英根本不認識。且案件所涉的房產證復印件和土地使用證,就是吳英在2006年12月21日~2006年12月28日期間,被楊志昂、樓林盛、楊衛陵等人非法綁架後,到東陽公安局報案中的事實,所涉及的14處房屋中的部分。 吳英還申訴稱,“房屋轉讓協議”系偽造,目的就是畢健、胡滋仁、劉賢富等人,以本色集團的名義去“金華中院惡意訴訟”,以制造一個“假案”,霸占公司財產。 6年內,吳英歷經反反復復的申訴。金華中院、浙江高院也反復對這兩起看似普通的房屋買賣民事案件進行了反復裁定,2011年11月,浙江高院將兩案發回金華中院重審。 吳英和公司是“被原告” 在開庭前一天,記者致電金華中院相關人員,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昨日,庭審結束後,吳英父親和吳英代理律師向記者敘述了庭審的大致情況。 吳永正說,“庭審的情況在意料之中,對案件的宣判有信心。” 吳英的代理律師雲南裡程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建偉,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庭審現場,案件的三名直接當事人畢健、胡滋仁、劉賢富一個都沒有來,隻有兩名代理律師宣讀了下代理詞,要求法院裁定吳英房屋轉讓協議成立,自己付清尾款後將房產過戶。 吳英的代理律師朱建偉在 “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劉賢富 (胡滋仁)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第二次重審)代理詞”中開頭就著重提到,“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既非原告,也非被告,更沒有提起什麼房屋轉讓的訴訟。 朱建偉律師說,自己在法庭上提出兩個問題,即本案的關鍵事實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本案的提起是不是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吳英所為,也即本色公司是不是本案的原告當事人;二是本案法律行為即房屋轉讓合同中,轉讓方的轉讓行為是不是本色公司及吳英的真實意思表示。 朱建偉說,我們有東陽市勞動部門的證明,證實本色公司工資發放清單中沒有畢健,而且吳英根本不認識畢健,本色集團作為原告不是真實意思的表現。“在2012年11月19日向金華中院遞交的申請書上,就要求畢健、胡滋仁、劉賢富三人親自出庭應訴、當面對質。但最後還是隻來了代理人。” 朱建偉還在庭審時,對這兩起看似普通的房屋買賣糾紛提出諸多疑點,如“原告在訴狀中稱,被告劉賢富已經支付了購房款1100萬元,卻拿不出任何付款憑據。”“本色公司及吳英至今未看到房屋轉讓協議原件。”“本色公司及吳英與畢健,一個在浙江,一個是安徽人,但吳英卻要遠隔千裡委托,與被告劉賢富、胡滋仁同是安徽當塗縣的畢健作為代理人。”諸如此類,朱建偉認為,吳英及本色公司是“被原告”。 本色集團方面最後提出,要求法院合議庭對劉賢富、胡滋仁與畢健相互勾結,涉嫌詐騙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終結本案的審理。 “吳英的房產可償還完債務” 吳永正向記者透露,根據東陽市公安局凍結的房產單子,確認吳英名下擁有100多套房產,其價值早就超過5億元,並且目前仍在不斷升值。而金華中院一審認定,“吳英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欠債。”吳永正說,吳英的房產完全可以補上這3.8億元,“就算全部都拿走也沒關系。” 而對於這起先於吳英集資案出現,又被吳永正視為吳英集資案導火線的案件的最終進展,吳永正表示出要將吳英案抗爭到底的態度。 之前有媒體報道稱,由於吳英集資詐騙案已經走完了所有司法程序,所以“案中案”的重審結果不會影響吳英面臨的刑罰。吳永正表示,如果案子最後吳英勝了,他將要求重新認定吳英案。朱建偉律師則表示,看判決情況再考慮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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