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北也不過不到兩年,我就搬了兩次家,再加上之前公司也搬家,我真覺得可以去當專業打包工了。
禮拜五下班就趕緊去買了紙箱,我花了覺得太昂貴的錢跟超市買了十多個紙箱,結果發現我根本抬不動,只好用托的把它們硬托回家,愚蠢的動作招來路人看戲的目光,我像極了收垃圾的毆吉桑。
一開始打包都會裝的很整齊,因為都從比較好打包的開始下手,比方說書、CD、衣服;到後來出現了不規則形狀的鍋碗瓢盆,就會開始亂塞。但其實亂塞的結果,會在拆箱時得到報應。
這次的搬家工人很遜,至少比起之前的是很遜。對於我喜愛的白色家具們,他們完全沒有包上保護的棉套,結果竟然拿棉套去包一個幾百塊的咖啡色CD櫃,那個CD架撞爛了我也不覺可惜,但他們大概覺得只有深咖啡色的才叫家具,我那些白色家具在他們眼中應該形同玩具。
在搬到新地點後,我因為站在一邊沒做事也覺得堪尬,再買完了飲料給他們喝之後,也加入幫忙搬的行列,但他們竟然開始把箱子搬到門口,把搬進房間的動作全交給我。
找兩個搬家工人就是不想勞動,不然我就找一個就好了,錢還可以省一半,可惡。
新地方跟我簽約那天安靜的感覺不太一樣,旁邊的小高中職的學生們,將不知名的音樂開的震天響,我好像來到了歡樂的KTV城。後來拆箱的事,我不想敘述,大抵是因為打包時亂塞,結果要重新擺設時去了半條命。
禮拜天八號來拜訪我,她對我的新住所還算喜歡,至少比前一個好幾百倍,她說。後來我們去買雜貨,她竟然買的比我多,還亂買了一些如打掃用手套的無用品。她後來建議我可以借給震天響的高中職生們Tom Waits的CD,我到覺得真是不錯的意見,這樣至少我還不用自己動手播放,不過聽這種憂鬱的歌,他們應該會太憂鬱而一個個死去。
因為需要一個門簾,八號說要到迪化街去買布。很遠吧。
我買了一條黃色的布,後來才想起黃色的布擺起來其實會把房間搞的像靈堂。
And there is a night market nea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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