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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20:14:01| 人氣2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人的遺傳vs神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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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7:1-13

宗教與規條
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迦百農,就是為了監視主耶穌,找告他的把柄。
他們不是控告主耶穌不洗手吃飯(因為中東地區很多沙塵,而且他們是用手吃飯,所以他們吃飯前必會洗手),他們是要控告主耶穌和門徒不依古人的傳統去洗手。

古人的遺傳
猶太人認為律法有兩部分:一部份記在聖經裏,一部分則是猶太拉比以口傳有關律法的解釋。「古人的遺傳」就是指口傳那部分。而口傳那部分是歷代文士所增添的,就如洗手之類的規條。他們相信古人的遺傳跟聖經律法有相同的約束力。

但主耶穌所責備的,不是一些不認識神的人,而是一群對神的話語有相當認識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可見這段經文是特別對教會/基督徒說的。在現今教會當中,也充滿了宗教。教會所講和所守的,部份只是人的遺傳和教導,偏離了聖經,例如「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導。所以我們要小心不要墮入宗教之中,因為宗教不單不能將我們帶到神那裡,反使我們與神隔絕,也使其他人不能到父那裡去。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是信奉宗教的代表。他們每天的生活就是拘泥於大大小小的規條。提到法利賽人和文士,我們立即會想到「假冒為善」。聖經裏提到很多例子:站在十字路口禱告、禁食的時候故意把臉弄得難看、將經文的帶子做寬了…… 這一切令我們覺得法利賽人和文士是很虛偽的。但想深一層,他們在宗教上是很敬虔的。而且他們所做的都好像是為神而做,他們嚴守律法,如什一奉獻、安息日等,嚴謹到一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步。可能相比之下,我們對神的律法也沒有這份持守。而且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太5:20) 。但另一邊廂,主耶穌卻責備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究竟他們出了甚麼問題呢﹖

透過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去明白為何主耶穌那麼嚴厲的責備法利賽人和文士,更重要的是,我們不是旁觀他們如何假冒為善。我們要去檢視自己,是否落入了宗教的陷阱之中,跟法利賽人和文士一樣假冒為善呢﹖

法利賽人和文士控告主耶穌和門徒不依古人的傳統去洗手,用俗手吃飯。「俗」(koinos’) 就是「不潔」(unclean)的意思,不是指肉身上的不潔淨,乃是指禮法上的不潔。他們嚴守洗手的規條,不是為衛生的緣故,乃是為了洗淨禮儀上的不潔。聖經裏雖然有記載有關潔淨與不潔淨的條例(利11),卻沒有提到洗手的規條。以洗手作為防止沾染不潔的方法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隨己意加上的。洗手至少要用一圓形木桶四分一的水(約0.137升),首先把水倒在手指正面掌心、向上伸直的雙手上,必須流到手指,直到腕關節。從腕關節滴下來的水,不能流回手指,因為這水已接觸過不潔的手。他們餐前和從市上來都要行這禮儀上的洗手,甚至每吃一道菜前都要洗一遍。

「俗」(koinos’)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控告主耶穌沒有依禮法去洗手,用「俗手」來吃飯。但「俗」這字有另一個極端的解釋,「俗」原文除了解作「不潔」外,也作「團契、聖餐」(fellowship, communion),有「一同」的意思。我們看見兩幅截然不同的圖畫:一幅是法利賽人和文士依照宗教的規條,以繁複的程序在洗手,是一幅自我中心的圖畫。另一幅是主耶穌和門徒一同吃飯,一同分享,與主耶穌有密切關係的圖畫。這讓我們看到「宗教」與「我們跟神的關係」是背道而馳的。所以要檢視我們是否身處宗教之中,在在取決於我們與神是否有一份關係。

我們與神的關係

分別為聖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
神在利未記十一章曉諭以色列人有關潔淨與不潔淨的條例,最重要的,不是叫人不吃甚麼、不接觸甚麼,而是叫人從不潔的之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但法利賽人和文士只是做了表面的功夫,好像與眾不同似、很敬虔的。但實際上,他們與神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他們沒有分別為聖。

自我中心
為何法利賽人和文士沒有分別為聖呢﹖因為他們不願意放下自我,不將自己給神去使用。他們做很多事情,好像是為神而做,但實際上是為自己的好處(如得別人的榮耀和尊重)。

主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廢棄 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可7:9)。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要守自己的遺傳」而不去行神的旨意。「要守自己的遺傳」是甚麼呢﹖且看一節經文:「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沒有受過約翰的洗、竟為自己廢棄了 神的旨意。〔29.30兩節或作眾百姓和稅吏聽見了約翰的話就受了他的洗便以 神為義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不受約翰的洗竟為自己廢棄了 神的旨意」(路7:30)

「要守自己的遺傳」就是「為自己」。法利賽人和文士是為了「自己」而不守神的誡命,甚至廢棄了神的誡命。「自己」就是「自我中心」,如一些固有的想法、情緒、喜好等。在可7:10-13,主耶穌用了「孝敬父母」來做例子,責備法利賽人和文士這一方面。律法上清清楚楚的定明了「孝敬父母」(出20:12, 申5:16)是必須遵守的,但詭詐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為了不供養父母,竟想出逃避遵守的方法。作兒子的可以發誓,說他要將金錢送到聖殿作奉獻(各耳板),他就可以不供養父母。但實際上這兒子仍然可以繼續享用他的金錢。這個例子清楚顯出我們若不完全放下自我,一些「自己的遺傳」,我們就不會願意,也不能遵行神的話語,結果往往是廢棄神的誡命。

我們是否如法利賽人和文士一樣,處於矛盾之中呢﹖一方面我們想遵守神的誡命,另一方面,我們又不想放棄守自己的遺傳(自我中心),以致這兩樣常常在我們的內心角力﹖結果最後我們傾向選擇容易的路 – 行自己的一套,廢棄了神的話。

分享
之前有些朋友做了一些事情,令我很生氣,也令我受到了傷害。但主教導我要去饒恕。雖然主再三提醒我,但我都有很多藉口不去饒恕。例如:主說要「愛人如己」,自己心裡會說:其實我都不太愛自己呢,所以我對他們也算不錯吧﹗聖經說:「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我卻說:我做不到,因為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說穿了,其實是自己不想去原諒別人而編出來的藉口。因為自己放不下自己的想法-覺得是別人的錯,希望別人跟著自己所想的去做。結果不自覺地扭曲了神的話語,不去行主的教導,自己亦因此而憂愁。

主藉今次的經文再一次提醒我,讓我看到自己還是不願意放下自我。於是向主去認罪,並求主幫助我去饒恕。我禱告主說:我願意去饒恕,但是我覺得很困難,因為我不知道可以做甚麼。當我願意遵行主的話時,祂便幫助我,為我預備。在抽獎的時候,我抽到了一份自己很喜歡的禮物,心裡正感恩的時候,主提醒自己:那位朋友也很喜歡這樣東西呢,你將這份禮物轉贈給她吧﹗當時自己想:我真的要將禮物送給她嗎﹖自己有很多很多理由不要這樣做。但想到向主已“say yes”時,自己便不去想這麼多,立刻去做。當我照著主的話去行時,發覺並不如我想像中的困難,而且心裡感到輕省。

本來神的誡命是不難守的,卻因我們不肯放下自我而變得難守。若然面對主的提醒和教導的時候,我們對主的說話都 “say yes”,自然會得著從主來的力量和幫助。問題是,我們很多時都如法利賽人和文士般,愛自己多於愛神。於是當面對主的說話時,我們往往說「不」-不想、不能、不懂、不會……以致我們的路變得難行和彎彎曲曲,最後慢慢偏離了神。

思考
我們要檢視自己對神話語的委身。我們有沒有「完全委身」﹖面對一些難行的命令,我們的反應是怎樣的呢﹖我們會立刻遵行,還是給自己藉口不去行﹖又或是,我們會不知不覺間便扭曲了神的話語,降低神的標準去迎合自己﹖我們又有甚麼「遺傳」,令我們廢棄了神的話語﹖

外在的敬拜
「主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賽29:13)

我們是否如法利賽人和文士一般,注重外在、形式上的敬虔﹖他們做很多外在的功夫,以致別人(甚至他們自己)以為他們很敬虔。很可惜,他們只是徒具外表,與神沒有關係。因為他們與神沒有內在的關係,於是他們要做更多外在的功夫去證明他們與神的關係。於是神責備他們只是用嘴唇敬拜,心卻遠離神,敬虔也是枉然。

我們和神的關係是怎樣的呢﹖是嘴唇敬拜,還是以心靈敬拜﹖我們每個星期返查經班和崇拜,是出於對主話語的渴慕,還是出於習慣﹖我們可以積極參與教會的活動,有很多服事,有很多屬靈的經歷。但這一切都不等同我們與神有關係。但我們很多時卻在不知不覺間,追求這外在的東西,並將兩者等同了,甚至以此取代了與神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追求外表上的敬虔遠比追求與主的關係容易得多。因為與主的關係是看不到,服事是看得到的。而且遵行外在的規條遠比遵行神的話語容易得多。遵行外在的規條可以很分割、很事件式的-我們可以選擇一些自己喜歡、有能力勝任的服事參加。但遵行神的話語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而且不能按喜好去選擇。比如說,若主要你學習順服,祂會透過不同的事情去教導你。你不能說:之前那件事我學會了順服,這件事上不用學了。再者,遵行神的話語,被神去修剪也會有痛楚的時候。我們有沒有捨易取難的勇氣﹖還是我們如法利賽人和文士一樣,選擇「洗手」而不選擇「聖潔」 -- 一條容易但去不到神那裡的路﹖

思考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當我們見主面的時候,主會對我們說「你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還是「我從來不認識你」﹖

內在的聯繫
我們看看「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 –我們與神的聯繫是怎樣的呢﹖是不是單是外在的聯繫呢﹖如果是的話,我們只是一條以強力膠水黏附在葡萄樹的枝子,外面看來是葡萄樹的一部份,其實是沒有生命、是死的。

單是外在的聯繫帶來的是宗教。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是很好的例子。他們嚴守洗手、什一奉獻等外在的規條,內裡卻沒有改變。世界上有許多不同的宗教,但不同的宗教也是大同小異 – 遵守不同的規條,甚麼可以做 / 不可以做。在非基督徒的心目中,我們或許都是一班信奉宗教的人。那麼我們如何與主有一份關係,而不是陷入宗教之中﹖答案就是像葡萄樹與枝子一樣,有內裡的聯繫,是一份活生生的關係。

被主改變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 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3-4)

神不是看重我們做甚麼(what we do),祂看重的是我們是怎樣的人(what we are)。如何知道我們是否有這份聯繫呢﹖取決於我們的生命有否住在主裏面,願意被主改變。當我們完全遵行神的旨意時,就能和祂接上,祂的生命就能湧流進我們的生命之中,以致我們的生命有改變,與神的性情有分。「有分」和「俗」字一樣,有「一同」的意思。我們有否住在主裡面,以致主能參與在我們的生命中,更新我們,使我們有祂的樣式呢﹖這一份改變就將我們從宗教之中分別出來,並使我們散發出香氣—不用做甚麼,自然吸引別人去認識主耶穌。而且當我們這樣改變的時候,我們就能分別為聖,被主使用。

一同受苦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7-10)

我們願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和主耶穌一同走這條窄路嘛﹖跟大家分享一個故事:不同的基督徒起初都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在跟隨主的路上。但漸漸地,十字架變得越來越沉重。於是人想了一個辦法:把十字架切細一點,使它輕巧一點。人背著鋸細了的十字架繼續行,漸漸又覺得十字架還是太重了。如是者鋸了又鋸,十字架變得越來越輕,人也行得越來越輕鬆。行到最後的一段路時,要經過一個鴻溝,必須以背上的十字架作橋樑,才能通過。於是很多人因為十字架太小而過不到彼岸,只有少數一直忠心背著十字架的人能藉十字架通過鴻溝,到達主那裡。

我們願意為著主的緣故去受苦嗎﹖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就要預備與主一同受苦。當我們立志去認識主耶穌更多的時候,不同的挑戰便會接踵而來,考驗我們對主的委身。在困難之中,我們選擇遵行主的話語,還是選擇行自己的心意﹖我們是否願意付上代價﹖我們往往會設下不同的底線,令我們不願付上代價。過去自己會選擇去逃避、妥協而不去遵行主的話語,以致屬靈的道路是彎曲難行的,偏離了神。感謝主給我機會去回轉,讓我能夠看到沒有甚麼比主耶穌更寶貴,幫助我將焦點重新集中在主耶穌身上。過程雖然痛苦,因要放棄很多「自己的遺傳」,要被主去掏空。但當我們願意這樣行的時候,主定會鼓勵,和我們同行。

一同得榮耀
那麼跟隨主耶穌豈不是很慘﹖且看一段經文:
「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4:12-13)

聖經裏「受苦」與「榮耀」常常連在一起。我們是否渴望與主一同得榮耀﹖我們在除夕營所靈修的經文(賽65:17-25)講到「新天新地」的圖畫,我們是否看得見呢﹖求主讓我們看得見,並且有渴慕的心,以致現在的景況無論是多困難,我們都願意持守主所喜悅的。因為這至暫至輕的痛苦要成就將來極重無比的榮耀。我們有這個信心去與主同行嘛﹖

總結
人的遺傳與神的話語是對立的。我們所行的,是一些規條、抑或是神的心意﹖
宗教就是接受一些理念、遵守一些規條和儀式。而這些東西往往會取代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所以我們常常省察自己是否身處宗教的陷阱之中。而關鍵在於我們與神是否有一份關係-對神的話語有沒有完全遵行,以致我們的生命被改變。若我們能分別為聖,人們就能將我們從宗教中分別出來,也能被主去使用。在這新一年的開始,讓我們重新檢視我們與神的關係。讓我們不是以嘴唇立志,而是看到主的實寶貴時,我們願意以心靈誠實去敬拜、回應神。

台長: 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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