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nge County
電影「橘郡男孩」(Orange County)是我很喜歡的一部片,演出者包括我非常欣賞、而且非常具有喜感的演員如John Lithgow(影集「外星人報到」)、Chevy Chase等等。岔題一下,Chevy Chase在1985年演出的那部「要蘇俄吃癟」(Spies Like Us)實在非常好笑,他演得太棒了!好,回歸正題。「橘郡男孩」的男主角Colin Hanks是Tom Hanks的兒子,個人認為他的聲音很像他老爹。男主角的哥哥是Jack Black,就是「搖滾教室」裡的大胖男。另外像Ben Stiller、Kevin Kline等明星都在片中客串。
這部片是在描述一個橘郡長大、喜歡衝浪的男孩Shaun,他的父母離婚,跟母親住在一起。高中時代他在海灘撿到一本Marcus Skinner的著作,瘋狂迷上這本書,並因此立志要成為作家,還寄了自己寫的小說「Orange County」給Skinner。由於Skinner是史丹福大學的教授,因此Shaun也立志要進史丹福大學。高中的升學輔導老師看了他的資料之後,跟他說進史丹福是「十拿九穩」的,於是Shaun就只申請史丹福這麼一所大學。
悲慘的事情發生了,在收到史丹福的拒絕信之後,Shaun去找升學輔導老師理論,結果發現這白痴老師竟然送錯成績單!Shaun只好自己想辦法,先是求有錢的父親捐錢給史丹福,父親聽到Shaun想當作家,一點都不想出錢幫忙;Shaun的女友Ashley循管道找到史丹福的董事,董事夫婦願意登門拜訪給Shaun一個機會,卻因為Shaun的老媽表現地一副醉酒瘋婆樣、常嗑藥的老哥脫線演出、Shaun的衝浪好友又湊巧上門鬧場,把董事嚇得一邊奪門而出、一邊撂下狠話「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你就別想進史丹福!」;最後Shaun、女友與老哥乾脆大老遠驅車去史丹福求招生主任,好不容易騙到手,要去學校改入學名單,卻發現招生大樓被燒掉了。
Shaun放棄了進史丹福的希望,卻在校園中遇到那位讓他立志當作家的Skinner,聊一聊才知道Skinner覺得Shaun的「Orange County」寫的很好,並且告訴他,要當作家不一定要遠離家園,很多成功作家都對自己的家鄉有複雜、矛盾的情感,這種矛盾性讓他們的作品更深刻。之後Shaun與女友、老哥離開史丹福,回到家中,沒想到他爸媽竟然合好了,而且說他們捐了一棟招生大樓給史丹福,所以Shaun被錄取了。Shaun聽了很高興,但是思考了一陣之後,決定他要留在這群帶給他靈感的人、這群他愛的人身邊,所以不去史丹福,要在家鄉念橘郡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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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男主角Shaun的媽媽常常發酒瘋,每想到Shaun要離開她去念大學就會歇斯底里;他的哥哥老是在昏迷狀態,嗑藥嗑得腦袋都不知道在哪;離婚的父親跟個年紀可以當他女兒的小潑婦結婚;他的高中英文老師…據Shaun所說,他常懷疑那個英文老師是不是文盲;至於他的高中校長,在思考畢業典禮要找哪位嘉賓的時候,Shaun建議找一位得過諾貝爾獎的作家,但那校長不感興趣,反而想找小甜甜布蘭妮。在Shaun身邊,幾乎只有他那樂觀過度的女友Ashley是正常的。
在Shaun做完一切努力,卻發現仍然進不了史丹福的時候,他女友Ashley跟他說,他只是想逃避,他以為離開橘郡來到史丹福,遇到的人都會「Smarter, saner, or better.」。Ashley又問,「如果你去史丹福,我們之間就結束了,你好像從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離開就是答案嗎?對片中男主角Shaun而言,他需要的是創作的靈感泉源,其實他的家鄉就是這個泉源。他有著愛他的家人朋友還有女友。即使他原本覺得老爸非常無情,都不幫忙他,也不管他死活,但是最後他老爸還是為他捐了棟招生大樓;他老媽即使對Shaun的離家歇斯底里,但也還是忍痛幫助他完成夢想;他老哥即使昏迷又瘋癲,但其實很關心他;他女友其實也不希望他離開橘郡去史丹福,她不希望因此使得兩人分手,但是也忍著這種擔心,盡力幫忙完成Shaun的心願。其實這些人對Shaun而言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我覺得,就如片中的教授Skinner所說,在Shaun的小說「Orange County」中,這一家人好像註定完蛋了,悽慘無比,卻似乎隱隱透露著希望;即使Shaun覺得身邊充滿膚淺、愚蠢、自私的人,但希望總是存在著的。
以前我也覺得台北不好,都沒有我想要的東西:很多我喜歡的西洋影集看不看得到,都得看電視台臉色,反而我從不看的日劇每一台都在播(現在又新增了韓劇,哈);好多百老匯音樂劇巡演,亞洲站只願到香港不願到台北;有一堆想要的CD買不到,以前沒有網路的時候那些CD簡直像遙不可及的夢;倫敦、巴黎、紐約的建築多麼有特色,香港的大樓多麼高聳,台北卻有一堆又老又怪、沒有風格的建築,連總統府都沿用日據時代醜醜的總督府;台北沒有什麼高雅的路邊咖啡座,只有一堆髒亂的路邊攤;外國大都市的市集,在照片上看來都非常整齊,連擺的水果都整齊劃一,台北的則是亂成一團,還有各種奇怪的臭味;外國有些美麗蔚藍的海灘,台北縣的海岸只有一堆嘈雜混亂的海水浴場,還有永遠擺脫不掉的烤香腸,再慘的還有水上摩托車帶來的油污。
類似的例子永遠舉不完,但現在我認為,以前的我太不懂得欣賞。外國那些偉大景緻是很美觀、是很叫人讚嘆,我絕對不排斥去觀光旅遊,但那不是我的生活。而真正能讓我感動的,是生活。幾年前開始,我愛上自己一個人在大街小巷內閒晃,例如在城中市場、中山堂那邊,看著攤販賣力推銷東西、主婦提著菜籃精挑細選凶狠殺價、父母幫小娃兒添購新衣帽,或是帶著小孩買些小點心,就在中山堂的廣場上邊閒晃邊吃起來。這些東西突然讓我感到很親切,想到小時候我媽媽也是帶我來這邊逛,還記得每次來城中市場我們都會吃某家冰店。到板橋黃石市場我們就會吃某家蚵仔煎、喝某家甘蔗汁、買某家肉羹;到萬華夜市就會吃某家粉圓豆花;拖鞋都在衡陽路上買;參考書都在東方出版社買;家具都在長沙街買;諸如此類。
而且台北的生活也有許多改變。看不到的影集與CD越來越少了,台北越來越多元,要是真的找不到的也可以在網路上買;風格特殊的餐廳越來越多,還有那種在法國、義大利學藝多年還是回來開餐廳的廚師,或是回台灣堅持只賣巧克力飲料的老闆;香港的朋友跟我說,他最喜歡台北巷弄裡的許多古老矮建築,別有風情;台北的公車頗新也頗方便,破破爛爛的公車已經很少了。平心而論,台北決不是世界上最好的都市;但就感情上來說,它是最棒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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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到達任何目的地,絕對不可能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對Shaun來說不是,對任何人來說也不是。一切只是選擇的問題。如果我是Shaun,我也會同樣選擇跟瘋癲老爸老媽老哥,以及心愛的女友在一起。老是把眼光擺在放棄的東西上,一定沒辦法快樂;不如把眼光放在最近的地方吧,有時候目光如豆是快樂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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