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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2 11:55:47| 人氣39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華語電影-邵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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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邵氏電影的好萊塢化
  自五十年代起在港開拍國、粵語片的邵氏,其當年一句「邵氏出品必屬佳品」廣告名言更深入民心,至六十年代初創設現代化片廠,羅致各地人才,大量作不同類型影片,古今兼備,出品發行遍及世界各地,故有「東方荷裡活」之美譽,是不折不扣的夢工場。
  早在六七十年代,邵氏電影就已風靡全球,成為亞洲華語電影之翹楚,更被譽為影壇的不朽神話。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自1958年創立,以“邵氏出品,必屬佳片”為承諾,數十年間拍攝了《江山美人》《七十二家房客》《何日君再來》《楚留香》《大醉俠》等近千部廣為流傳的佳片,同時培養出一批又一批的影視巨星。早期有林黛、樂蒂、凌波、鄭佩佩、何莉莉、秦萍、狄龍等優秀演員,後期更有周潤發、李連杰、周星馳、劉德華、張國榮、梅豔芳、張曼玉等知名影星,邵氏也因此成為不折不扣的“東方好萊塢”。
  邵氏電影的成功好萊塢模式可歸類為以下幾點:大量的類型產製;起用眾多明星加入影片拍攝;巨額的投資成本,包括四種商業模式,就是“大投入、大場面、大炒作、大回報”。
  好萊塢是世界電影業運作最成功的商業模式,好萊塢電影在全世界市場壓倒性的份額不是得來偶然的,好萊塢電影的主流在敍事上師承十九世紀始開創的現實主義風格,在結構上追求完整性和戲劇結構性,在處理方法上講究追隨並調動觀眾心理;應該說,好萊塢電影是迄今為止對於電影藝術的一些普遍的、基本規律最好的發掘者、掌握者和身體力行者。

一、 片場制度
  指電影的製作上高度分工,攝制過程的每一階段都以生產裝配線的方式處理,而片廠的製片則監督電影製作的每一層面,包括編劇、導演、剪輯與發行等,在片廠制度中製片有權威性的地位。在片場制度下的電影以吸引廣大觀眾為生產目地,以高品質的技術來增加影片吸引力,敘述的慣例與公式會不斷重複,既而產生類型電影。
1.王國的建立
邵逸夫很著重投資。為了拍大型歌舞片,他就投下一筆巨資買下邵氏片場的土地。以往粵語片,不少都以「伊士曼七彩闊銀幕」招攬收視眾。在當時來說,彩色闊銀幕是先進的技術,而邵逸夫是全港首個引進這類技術的人。
  有了硬件,就要有人才去配合。當時香港並沒有執導歌舞片的人才,因此邵逸夫不理當時社會的反日風氣,聘請了日本人井上梅次執導《香江花月夜》、《釣金龜》一類的歌舞片。除了井上梅次這類較有名的日籍導演,還有不少日本人當了攝影師、剪接師等幕後人員。這些人才不單引進了日本的技術,還把日本人那套嚴謹作風帶進來。若以華人作風的散漫,很難拍出邵氏那一種大型歌舞片。
  不過作為一個成功的企業,除了要有好的軟硬件支持,還要一個好的制度和管理策略配合。邵氏的明星制度,除了確保了影片的叫座力,還能比較準確地控制邵氏於片酬上的支出。而邵氏除了操控整個攝製過程,本身還在香港及南洋各地擁有院線,出版刊物《南國電影》,令邵氏能夠一條龍地控制影片的製作、宣傳以及發行。
2.鉅資拍攝
  《江山美人》一片為邵氏賺了大錢,也是香港影壇第一部出鉅資拍攝的華語片,當年的製作費令人咋舌,由此可見邵氏兄弟做生意的氣魄與膽識過人。在他們的領導下,邵氏成為香港電影王國絕對不是僥倖的。但物有所值,《江山美人》不僅為邵氏賺大錢,更錦上添花地得到1959年在吉隆坡舉行的亞洲影展的最佳電影金鑼獎。因《江山美人》的成功,邵氏決定拍攝古裝宮闈傳奇故事黃梅調電影,這一走可說走對了路線,而這也是電懋最弱的一環。 因為電懋是擅長拍時裝片,甚至連旗下的演員,除了尤敏和雷震外,其他的都因外型過於時代化,而不太適合拍古裝電影。在這一點,邵氏就勝過電懋,它手中有林黛、李麗華和樂蒂,宜古宜今,且都是拍攝古裝片的能手。在《江山美人》之前,邵氏兄弟已拍了彩色片《貂蟬》,票房鼎盛,之後邵氏就走巨片路線,彩色拍攝古裝電影,而電懋仍停留在黑白片時代,自《紅娃》、《空中小姐》與《龍翔鳳舞》之後,要隔了好久才重新拍攝彩色片,步伐已經又慢于邵氏。 此時邵氏的古裝彩色巨片就有《王昭君》、《楊貴妃》、《武則天》、《倩女幽魂》、《紅樓夢》,除了《紅樓夢》是袁秋楓執導外,前四部都是李翰祥的作品,尤以《倩女幽魂》和《武則天》成就最高。李翰祥重考究,楊貴妃所穿的古裝,也令觀眾大開眼界。
邵氏的製作,是秉承天一公司的路線,不唱高調,只重商業性。事實上,由梁祝、白蛇傳、西遊記到乾隆遊江南等「天一」舊橋,都被邵氏重新搬上銀幕,但不再是小本經營,而是改為大公司製作、大規模排場,儼如東方的好萊塢式電影。
  一九六六年《獨臂刀》劇新香港的票房紀錄,而每年二十部賣座電影中,最少有一半是邵氏的作品,當時便有人謂「邵氏出品,必屬佳片」。在這個全盛時期的「邵氏」,影棚陸續增加到十五個,辦公大樓、黑房、宿舍、餐廳,應有盡有,成為名副其實的影城;員工亦多至一千七百餘人,當中還不計合約導演、演員在內;其後更延伸到清水灣海邊,建立了外景十一個場地。要步行穿越邵氏,快步走也要四十分鐘以上,形成香港電影有史以來的電影王國,邵逸夫的英文名Run Run Shaw名震國際影壇。
3. 娛樂至上的拍片政策
  邵逸夫把二十年代荷裡活的片場制度引進過來。邵氏那時候,簽下了大量的當紅導演、演員、編劇,這些人專心為邵氏拍電影。連邵氏公司的名字以及商標,都與美國華納兄弟相互輝映。而邵氏的片場制度,今天仍然留在同樣由邵逸夫創辦的無線電視之上。

  整體化的片廠制度使得該邵氏在當時於東南亞(馬來西亞、婆羅洲、泰國、南越和中國台灣)控制著130家首輪影院、9所娛樂場、一些發行公司和影院設備。它還為「影迷們」每週出版用英語、漢語、馬來語和印地語印刷的雜誌,總數達到100萬份。它還擁有一家很大的印刷廠、一個掌握1000萬美元的慈善基金會等等。

二、明星制度
  翻閱金馬獎的最佳演員得獎名單,它本身已屬一記錄了明星制度盛衰的演變史。由第一屆開始,電影懋業公司(簡稱電懋)的重頭作《星星月亮太陽》便一鳴驚人,而尤敏更立即一舉而成為首屆的金馬影后(一九六二)。往後自然也加入了邵氏公司作爭逐對手,樂蒂於第二屆(一九六三)便立即憑《梁山伯與祝英台》奪得影后,其後凌波於第六屆(一九六八)也憑《烽火萬里情》一嚐影后滋味。我無意逐一回顧,但以上例子均說明了在金馬獎的草創期,明星得獎和以電影公司為支柱依傍的明星制度大有關連。
1.邵氏的明星制度
  明星制度一直是好萊塢電影的成功關鍵,能夠成功製造出廣受人注目的電影明星,正是好萊塢電影工業賴之以確保市場收益的手段。而這一點在六○年代的電懋及邵氏公司中,都可謂深明箇中的重要性,如前者的葛蘭、葉楓、蘇鳳及雷震等,以及後者的何莉莉、井莉、姜大衛、狄龍及陳觀泰等。我們都知道明星在往後的發展中,通常會參與不同公司的作品,但以上提及的明星,均與相涉的電影公司有密切的關係,儼然就如成為了公司品牌的一部份;情況就如尤敏,她在邵氏出道,但轉到電懋後才大放異采,由是也總教人把她與電懋的品牌扯上連繫。這正是早期好萊塢的大片廠所採用的方式,盡力僱用屬於自己的專職明星,讓明星成為公司的標誌之一。
而且與好萊塢的明星制度相若,在建立明星的過程中,也是與類型電影的發展扣上緊密關係。正如姜大衛、狄龍及陳觀泰等自然為武打片的類型明星;而尤敏、葛蘭及凌波等人,則以愛情片為重等。類型明星的確立,有助於得到觀眾的認可,在時日的浸淫下,逐漸便會反映在評審的口味選擇上。
2.明星制度的崩潰
  以上不過為一時一刻的歷史狀態,與片廠制度緊扣的明星制度,即便在好萊塢,踏入八○年代後也開始逐漸崩潰。原因是完全由製片廠控制電影作品的生產模式,已經不合時宜,相對來說獨立的攝製團隊已開始紛紛出現。我們不是說明星在電影工業中的影響已日漸褪色,那從來都不會發生,相反應指明星所擁有的流動性及多元性,只有較過往史無前例地有更大的自主空間。這一點反映於好萊塢的明星制度上,便是明星經理人的制度確立,於是會由經理人代明星與公司周旋,以爭取最大的權益,但同時也代表明星有更大的發言權,可以有自主性來挑選低成本但卻具發揮空間的獨立製作來參與其中。華語電影在踏入九○年代後,在這方面的轉變也同樣趨於明顯,反映在金馬獎的得獎名單上,會教人發現明星的不確定性,由二十九屆(一九九二)的陳令智(《浮世戀曲》)到三十五屆的洛桑群培(《天浴》),甚至如三十八屆(二○○一)身兼最佳女主角及新演員得主的秦海璐(《榴槤飄飄》),又或是同年的影帝劉燁(《藍宇》)等,均非當時任何人事先認識的「明星」演員。另一變化就是傳統意義上的明星形象也開始變化多端,如果說張曼玉在第三十七屆(二○○○)憑《花樣年華》獲影后是精緻化的極致演繹,則三十六屆(一九九九)中,李麗珍以《千言萬語》得影后應可說是洗盡鉛華後的一次樸實回歸。

  其中的轉化正好是一角力權的爭逐過程,事實上當年由大片廠主導的明星制度,很大程度上是以市場效益為出發點,簡言之演員的藝術生命從來都不是首要的關注點。有時候片廠甚至會故意把已成型的類型明星放在一錯置的角色上,透過一次不合模的劣作示範,來重新圈定明星的類型化功能,從而把公司的利益盡量拓展。但進入明星自主的年代後,我們才得以看到一個藝人真正於演藝生命上的開拓可能,就如在舊日的歲月裏,張曼玉之類的女演員很容易被鎖定在三十四屆(一九八六)中的《甜蜜蜜》式影后形象中,而不可能先有二十六屆(一九八九)的《三個女人的故事》,再有二十八屆(一九九一)的《阮玲玉》,後有剛才提及的《花樣年華》等不同形象,而為她帶來總共四次金馬影后的殊榮。

三、片廠的結束
  邵氏奉行多年的片場制度使得決策者思路老化,跟不上時代步伐。工場化、流水作業,邵氏的做法,使製作有規模,是提高(質素),但使製作缺乏變化。
  邵氏是大製片廠制度,包括大量生產,要大量生產,就要大量的合約導演、合約演員,簽在邵氏。他不能到外面去拍戲,但當時的那個氣候,沒有辦法將一個人綁住,邵氏給的錢相當於「包身」,包身的錢一般就比較少。但其他公司說,你來我這裡拍戲,我給你兩三倍的價錢,所以人員流失相當大,當時邵氏一大堆的合約導演和合約演員都走了,邵氏就必須要給他們加錢,不然他們就沒有心思給你拍戲。每個人都要加工資,就是一個很大的包袱,製作成本也變得很高,後來很多製作成本就超過了收入。而且加人工的辦法並不可行,你加錢,別人就會用更多的錢來挖他們。後來邵氏就停下了拍片的腳步,轉戰另一個地方-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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