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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6 19:59:44| 人氣73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貼﹞2004年度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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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宗教自由的侵犯

在本報告期內,未經批準的宗教和信仰團體仍受到嚴密監視,在某些情況下還遭到官方的騷擾。在一些地區,地下新教及天主教組織、維吾爾族穆斯林、西藏佛教徒以及被中國政府定為”邪教”的宗教團體的成員──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受到政府的壓力,甚至遭受虐待。

參加未經批準的宗教團體及其他相關違法行為被列為擾亂社會秩序罪。根據《中國法律年鑑》公布的數字,2002年因擾亂社會秩序或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而被逮捕者總計為12826人,比前幾年明顯減少。1999年至2000年,基於這類指控被羈押的人曾大幅度增加,大多數專家認為其原因是政府從1999年中期開始嚴厲打擊新教家庭教會、非官方的羅馬天主教會以及”法輪功”等被定為”邪教”的信仰團體。

據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說,自1999年以來有10萬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羈押,原因是參加練功活動、承認信奉法輪功的信條或拒絕批評法輪功組織及其創建人。據法輪功組織說,法輪功學員成為過度使用武力、侵犯、關押和折磨的對象,部份學員在被關押期間死亡。例如,2003年12月,法輪功學員劉成軍在吉林省被關押期間死亡,據報他曾遭到迫害。據外國觀察人士估計,關押在中國各地勞教所的25萬名登記在冊的囚犯中有一半是法輪功學員。而法輪功組織估計的數字更高。成百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期滿後還受到行政拘留,被關進法制教育學習班。據法輪功組織說,成百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被強迫服用藥物或接受電擊治療。從2003年4月到6月,中國官方媒體指責法輪功學員”破壞非典防治工作”。因被指控引起社會恐慌並”傳播有關非典的謠言”而遭羈押的法輪功學員超過180人。

4月,被中國政府定為”邪教”的”三班僕人”教會的幾十名成員在黑龍江省遭到關押。被指控為教會成員的顧祥高在隨其他人一起遭到關押後不久,在黑龍江省的一個拘留所中被毒打致死。公安人員向顧祥高的家人支付了賠償費。

在一些地區,公安機關對未經批準的宗教團體的領袖和成員進行騷擾,採用的手段包括威脅、拆毀未經登記的房屋、逼供、審訊、拘留、甚至毆打和折磨。有些未經登記的宗教團體,由於其宣講的信條不在政府允許的範圍之內(如世界末日或聖戰即將來臨)或擁有極富感召力的領袖人物,往往會受到特別嚴重的騷擾。有些觀察人士認為,其中有些宗教團體宣講非正統信條是因為神職人員未受過良好訓練以及得不到宗教文本。其他觀察人士則認為有些人可能借人們重新對宗教發生興趣之機謀取私利。

很多宗教領袖和信徒被逮捕、關押,並被判處徒刑。地方當局還利用一種行政程序懲處沒有登記的宗教團體的成員。由警察和地方官員組成的非司法性質的委員會可以判處公民接受最長可達三年的勞教。在本報告期內,很多被拘押或監禁的宗教人士被關在勞教所裡。例如,2003年9月,教會史專家張義南及華南教會法律顧問蕭碧光在河南省被拘留。蕭碧光仍被關押,張義南被判處兩年勞教。據報,張義南在勞教所遭到毒打。2003年10月,北京的基督教家庭教會人士劉鳳剛在浙江省蕭山被捕,他當時正在調查當地教堂被毀以及地方教會(小群教會)領袖被關押的情況。其他兩位基督教家庭教會人士徐永海和張勝棋在本報告期結束時也繼續受到關押,他們被指控幫助劉鳳剛向境外組織提供情報。3月,這三人在浙江省受審,罪名是洩露國家機密。1月,基督教家庭教會活動人士喬春玲、徐永靈和曾光波據報因被指控試圖向境外人士介紹家庭教會的活動而被捕。一些地區禁止基督教家庭教會活動人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3月開會期間離開住所。據中國政府主辦的《法制日報》報導,因散發《聖經》而於6月被貴州省桐梓縣公安局拘留的江宗秀在拘留所內死亡。《法制日報》的這篇評論員文章譴責了地方官員迫害江宗秀的事件。同年6月,中華福音團契的幾十名負責人在湖北省武漢市被捕,但在遭到短期關押後被釋放。據報導,徐國興(菲利普·徐)於6月從勞教所獲釋,他於2002年12月因未經批準從事傳教活動在上海被捕。

據報告,龔聖亮及未登記的華南教會的其他幾名領導人在本報告期內繼續在獄中遭到迫害。因受到包括強奸罪、縱火罪和傷害罪在內的刑事指控而於2001年被判處死刑的龔聖亮、徐福明和胡勇於2002年被減刑,並被改判為無期徒刑。原來被判處死刑的李英和龔幫坤被改判為15年有期徒刑。曾在指控龔聖亮進行性侵犯的聲明上簽字的華南教會的四名女成員於2002年再次被捕並被判處三年勞教,據說是因為她們撤回了對龔聖亮的指控。有報告說龔聖亮在獄中遭到了肉體折磨,他拒絕放棄宗教信仰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此外,年長的教會成員陳敬茂因據稱帶領其他囚犯皈依基督教而在獄中受到迫害。政府官員以及一些注冊和未注冊的新教徒將華南教會指控為”邪教”。

據估計,全國的天主教徒有一半居住在河北省,該省未經批準的天主教會成員與地方當局之間繼續發生摩擦。據了解,河北省當局強迫很多地下神父和教徒在參加官方認可的教會和接受各種懲罰之間做出選擇,懲罰手段包括罰款、解雇、經常性拘禁以及禁止其子女上學。有些天主教徒被迫躲藏起來。據報告,發生了多起關押非官方天主教神職人員的事件。6月,梵蒂岡就2004年初河北省的三位地下天主教主教被捕一事正式提出抗議。其中兩人在被捕後很快獲釋,但宣化市84歲高齡的趙振東主教仍然下落不明。據報告,黑龍江省的魏景義主教及河北省的賈志國主教曾被關押數日,然後分別於3月及4月獲釋。據報賈志國主教6月再次被關押數日,同時被關押的還有另外兩名地下主教。於1997年被捕的地下主教蘇志民至今仍下落不明,據報他於2003年11月被關進河北省保定市的一家醫院。有報告說他受到了某種”軟禁”。政府繼續否認對他採取過”任何強制措施”,並聲稱他”正在各地傳教”。據可靠消息來源說,輔助蘇志民主教的安樹新主教以及河北的韓鼎祥神父和河南的李宏業神父仍受到拘押。據報告,在2003年7月和10月及2004年5月,河北省發生了幾起逮捕地下神父和教徒的事件。陸小舟(Bosco)神父於2003年6月在浙江省被捕,據說是因為在一位天主教徒臨終前為他施行終傅聖事,政府一直沒有說明他的下落。據幾個非政府組織說,在本報告期內,一些天主教神父和非神職領導人遭受過毆打或其他虐待。

一些地下天主教及未登記的新教領導人說,政府發動了強迫他們登記的運動,要求其教會進行登記的壓力繼續存在甚至有所增加。有關官員組織了收集教會領導人及教徒的姓名、住址甚至指紋的登記活動。有幾次,教會領導人在參加由當局召集的討論登記問題的會議時被捕。

強迫改變宗教信仰

沒有關於強迫改變宗教信仰的報告,也沒有關於未成年美國公民被綁架或非法帶離美國或拒不允許這些美國公民返回美國的報告。

恐怖主義組織對宗教自由的侵犯

在本報告期內,沒有關於恐怖主義組織迫害某種宗教的報告。

第三節 社會態度

五種官方承認的宗教群體──佛教、伊斯蘭教、道教、天主教和新教──和睦相處,沒有嚴重摩擦。但在中國部份地區,已登記和未登記的基督教會之間關係緊張。有報告說,在官方承認的基督教會內部和家庭教會內部,都因教義問題存在著派系分歧;在已登記和未登記的基督教會內,都有保守派系和較自由的派系之分。在其他地區,已登記和未登記的教會平安共處。在一些省份,包括河北省在內,地下天主教會和官方天主教會之間的關係有時緊張。穆斯林和藏傳佛教徒過去曾對基督教傳教人員進入他們的社區表示不滿。基督教負責人說,在農村地區,民間宗教信徒與認為某些民間宗教是偶像崇拜的基督教徒之間出現過一些摩擦。總體而言,大多數人口對少數派的宗教事務沒有多大興趣,僅限於在節日期間前往廟宇或在聖誕夜和復活節去教堂。藏族和維吾爾族等少數派宗教或少數民族受到社會的歧視,歧視的原因不僅僅在於宗教信仰,還因為他們是少數民族,語言和文化都不同於通常相對較富有的漢族。漢族和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族之間偶然也出現過緊張關係。

第四節 美國政府的政策

美國國務院、美國駐北京大使館以及駐成都、廣州、上海和沈陽的總領事館協同努力,促進中國擴大宗教自由,一方面針對侵權行為集中從外部施加壓力,另一方面對中國國內出現的積極動向給予支持。在與中國政府及其宗教事務官員的往來中,美國外交人員一貫要求中央和地方當局尊重公民的宗教自由權利並釋放所有因參加宗教活動而正在服刑的囚犯。每當得到有關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標準、進行宗教騷擾和歧視的可靠消息,美國官員都提出強烈抗議;對於一些受虐待的指控,如有關事實不完整或前後不一致,美國方面則要求提供信息。與此同時,美國官員向中國領導人說明,宗教自由有利於國家強盛,絕無任何損害。2003年12月,布希總統在華盛頓會晤了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敦促中國對宗教更加寬容。

美國大使館和各領事館還收集關於侵犯宗教自由的資料並與中國宗教界領導人保持廣泛的接觸,其中包括官方基督教會和天主教會的主教、牧師和神父以及道教、伊斯蘭教和佛教領袖。美國官員還同未得到官方承認的基督教會領導人及成員會面。美國國務院在非政府方面接觸的對像包括中國宗教事務專家、人權組織和設在美國的宗教團體。

國務院通過國際訪問者計劃邀請一些中國宗教領袖和學者赴美實地了解宗教在美國社會中發揮的作用。美國大使館還組織美國的宗教問題專家前往中國,介紹宗教在美國生活和公共政策方面的作用。

在本報告期內,中國政府中斷了美中正式人權對話,宗教自由是其中的主要議題。最後一輪人權對話於2002年12月舉行,中國政府當時表示願意澄清對未成年人進行宗教教育的政策。中國政府還承諾邀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成員及聯合國宗教不容忍問題特別報告員(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Religious Intolerance)訪華。不過,在本報告期內,中國政府尚未安排有關訪問。

在本報告期內,負責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的助理國務卿曾前往中國同中國政府討論人權及宗教自由問題。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代表團兩次前往中國,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也派出一個代表團到中國,討論宗教自由問題。除在北京舉行會談外,其中兩個代表團分別訪問了新疆和西藏自治區,並討論了宗教自由問題。他們會晤了負責宗教事務的政府官員以及官方和非官方宗教團體的神職人員和教徒。6月,非政府組織”喚醒良知基金會”(Appeal of Conscience Foundation)派出一個由不同信仰的人士組成的代表團訪問了北京、廣州和上海,同中國官員討論了宗教自由問題及良心犯個案。

華盛頓和北京兩地的美國官員繼續對侵犯宗教自由的個案提出抗議。國務院以及駐華大使館和四個領事館都曾屢次抗議中國政府限制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的行動,其中包括逮捕法輪功學員、藏傳佛教徒、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以及天主教和新教的神職人員及教徒。美國駐華使館經常向中國外交部和國家宗教事務局提出指稱宗教信徒遭到關押和侵犯的案件,直到中國政府於3月單方面實行了拒絕同使館官員討論這類案件的政策,因為美國在3月舉行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了一份有關中國人權問題的決議案。

由於宗教自由在中國受到特別嚴重的侵犯,根據《國際宗教自由法》,國務卿自1999年以來一直把中國列為”特別關注國”。

台長: 和平是最偉大的戰略!

上大
釋迦佛陀的法旨:

頒下 殺無赦誅魔令

所有末法天魔魔王波旬的教眾、魔眷(現在所有的宗教皆是天魔波旬的魔教):
聽令!
我釋迦牟尼已再來收拾黑暗末法魔教及諸魔眷,
所有魔眷不懺悔者、反抗者、殺無赦!立即打下十八層無間地獄受無量無邊之苦的酷刑!
謗佛者、想傷佛者,殺無赦!立即打下十八層地獄受刑!
誠心懺悔者,需用生命研讀莊圓師父所有書籍到滾瓜爛熟且需誠心奉行,
且須親自來到佛陀面前頂禮誠心懺悔,得佛陀首肯!
否則殺無赦!打下十八層地獄!

當你靈魂被打入十八層地獄後,你生命現意識的反應會漸漸呆滯,你的肉體、行動會漸漸虛脫遲緩無力,直至肉體死亡!
釋迦佛陀 莊圓師父 的誅魔令!
誅殺天魔魔眷網站  http://www.xinlingguang.com.tw/ http://www.buddhacome.com
良心的建議:請勿以身試法,衷心懇求!
見到佛陀誅魔令者,
請切勿口出惡言批判、毀謗,
否則立即遭謗佛的果報,陰卒會立即帶走其靈魂,
而入十八層地獄受苦!
所以謗佛者,立即會眼神呆滯,手腳發軟直致死亡!
有膽勿試,沒膽請試!
2008-01-14 12:23:4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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