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禮儀節:(大致分為六個階段)
一.臨終前之準備:
(一)儀節流程:
(二)儀節簡要說明:
1、拼廳與舖水舖:
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
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拼廳」。拼廳後即
要舖水舖,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
緊靠牆壁,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
明牌位之方向,男左女右,頭裡腳外。
2、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
準備好。臺灣地區之習俗,壽衣算層而不算件(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
上衣通是六件七層,褲子二件至三件,白襪黑布鞋。
3、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
、更衣等,怕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剌)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
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4、宗教信仰之配合:
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後靈魂乘轎(車)赴陰間要在腳尾供腳尾飯,腳
尾燈、燒腳尾香與紙,這些宗教物品等,不須在去世前即準備在家中,但
須有所計畫,以免事出倉促,有所失誤,空留遺憾。
二、初終之儀節:
(一)儀節流程:
(二)儀節簡要說明:
- 隨侍在側: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
- 舉哀:病人一旦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不可哭泣。
- 易枕與蓋水被:子孫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做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 陳設腳尾物: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應慢燒,以免室溫升高。
- 變服:初終尚無孝服,唯為宜悲誌哀,全身改穿素色衣服。
- 帷堂與闔扉:惟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 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或「慈制」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以撕除。為敦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凶有別。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 守舖與關貓: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 請人買布料,製(租)孝服與孝誌: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服(麻、苧、藍、黃、紅)布料。
- 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地,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始能入殮。
- 報喪: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
- 買棺: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做陪。棺木,土葬與與火化所用不同。
- 哭路頭與奔喪:出嫁女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洌,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無狀。
- 宗教法事: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入木法事」。
- 組治喪委員會: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
三、大殮與停殯:
(一)大殮與停殯流程圖
(二)儀節簡要說明:之一
- 成服:昔日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客家則至出山前做功德之前才舉行成服禮。
- 放板:運棺到喪家,俗稱「放板」。
- 接板與磧棺: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號來跪接,俗稱「接板」。接板時為首帶一袋米(內放銅幣,今改用紅包),一副桶箍篾,一支新掃把,米與桶箍放在板上,俗稱「磧棺」,新掃把則用來掃棺,同時孝子每人孝服衣裙都佩許多捲好的銀紙在棺前燒,燒完,棺木才抬進家門,抬棺入屋,要頭先進,俾便入殮時頭內腳外。
- 乞水: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 沐浴: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分手尾錢儀式。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 穿壽衣: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衣(前已略敘),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之。為死者穿衣,古代有「套衫」儀式,今已無。死者之穿著,貼身一重必須用白色棉布衣褲,日後撿骨骨色才會潔白,中層隨人穿,外層則昔多用長衫馬褂,今已有人穿西裝。
- 辭生:此為尚看得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奠,也是死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故名「辭生」。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死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一道吉利話。
- 乞手尾錢:「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用白布或藍布穿孔繫於手腕,父死繫於左手,母死繫於右手,帶至換孝為止,象徵死者愛護子孫,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象徵著責任之傳承。
- 大殮與棺中佈置:大殮即將屍身置入棺內之稱。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下墊棺蓆上蓋水被,加枕(中白兩旁紅內裝銀紙、狗毛、雞毛之菱角枕,表示雞啼狗吠死者才能知晨昏),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棺底最好先舖蓪草、茶葉等以吸屍汁,亦有置七星板。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 封釘與停殯:屍體安置好後,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釘釘時要唸吉祥話。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二)儀節簡要說明:之二
11.拼腳尾物,布置孝堂與捧飯: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
俗稱「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
架遺像,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
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
入木起每天要捧飯,有人捧三餐,有人捧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
親洗手面、洗腳手。
12.宗教儀式:大殮係喪禮中之重要儀節,大部份人家都會衡酌自已經
濟情形,宗教信仰敦聘宗教人士到宅舉行宗教儀式。若舉行宗教儀
式則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13.做七:「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係出嫁女
兒負責,「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
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
,功德圓滿。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
縮短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
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
前不過節,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
14.守靈: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夜間則在柩旁敷蓆而眠,俗稱
「睏棺腳」。及因生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15.香奠與答紙:死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買銀紙燒與死者,俗稱「
香奠」或「楮敬」金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喪家收到
香奠,必須答謝,俗稱「答銀紙分」。目前以答毛巾最為通行,而
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謝。
16.訃聞之撰印及郵寄:大殮後,家屬或治喪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
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
※有關訃聞敘述如下:
1.對死者之稱謂及姓名:對死者之稱謂是視由何人發喪,通知各親友而
定。由兒女發喪,則對死者稱「先考(妣)某公(母)○○府君(太
夫人)」。由丈夫發喪,則稱死者為「先室某女士」;反之則稱死者
為「先夫某公」。由孫子為祖父發喪則稱死者為「先祖考某太府君」
。
2.死亡之年月日時及地點。
3.出生之年月日。
4.享壽幾何。
5.隨侍在側等套語。
6.停柩何處。
7.○○年○月○日○時在○地舉行家 / 公奠禮。
8.發引安葬於何地(或何地火化)。
9.叨在○○○誼哀此訃聞等套語。
10.家屬稱謂:排在第一個的一定要與第一項對死者之稱謂相對應。
- 如此項具名自稱「未亡人」,第一項一定要稱「先夫」(死者)。
- 第一項若稱「先考」,則此項自稱「孤子」「孤哀子」。
17.喜喪燈(大燈)之製作與懸掛方式:
一般家庭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遇喪事加兩盞喪燈懸掛方式及意義:喜喪燈(俗稱大燈),乃懸掛在廳堂之外以示區別,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分別1.停柩在堂 2.出殯後。
四、葬前之準備工作:
(一)人員之分配
1.大規模喪禮特聘總幹事一名:秉承主人意思辦理出殯當天事務。
(1)會計組:奠品受禮處‚親戚受禮處ƒ來賓受禮處。
(2)接待組:簽名處‚公奠登記處ƒ貴賓接待。
(3)總務組:禮堂會場之佈置文書各項應用物品之準備,布置與整理奠
裡後會場之清理…物品採購、訂購喪服縫製人員‡餐飲管
理組。
(4)奠禮組:司儀禮生二名報告生平事略一名„致謝詞一名…音響燈光
及攝(錄)影及錄音點釘者壓柩位:請父母雙全者或福祿
雙全者為之。
(5)行列組:督導員及交通維護員一至數名‚開導隊ƒ抬柩組及各項儀杖、花車之督導。
二)禮堂之布置:
會場以設於殯儀館最為理想,假如是利用喪家附近空曠場地或巷道等
則須預先搭蓬,依親友人數多寡與地形寬廣而決定會場的規模。唯靈堂設
戶外應避免妨礙交通觀瞻,奠弔時不得製造噪音及妨礙鄰居安寧,在會場
入口處正上方即俗稱「牌樓」,必須有標題,標明逝者之姓名以便賓友辦
認,上書字數須依「生老病苦」之例。
1.靈堂:依會場規模布置靈堂,並配合奠品之多寡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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