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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08:29:18| 人氣1,096| 回應9 | 上一篇 | 下一篇

嬰兒洗禮及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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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又有人問到嬰兒洗禮、嬰孩奉獻禮及堅振禮的問題, 以及煉獄與地獄的分別等。以下簡單作答:

 

天主教及基督教的「禮儀教會」都有「嬰兒洗禮」, 長大後若仍相信, 便可接受「堅振禮」(或稱「堅振禮」Confirmation)。而大部份的「改革宗」教會(包括香港宣教會), 都沒有「嬰兒洗禮」, 只有「嬰兒奉獻禮」(這不算是「聖禮」), 要到成年後(12歲、14歲或16歲不等)才接受「洗禮」(浸禮或灑水禮)

 

天主教認為信主的人死後要經過「煉獄」才可以上「天堂」, 但聖經中並無「煉獄」這詞語, 他們認為在煉獄中所受的刑罰輕重及長短時間要視乎他生前的罪孽有多少, 所以生前要多積「功德」(即多做善事, 望彌撒也是「功德」之一!)、或死後由親人求聖人將他們功德轉贈給他們(似佛教的「超渡」), 以減少煉獄之苦, 這就是「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當然, 基督教認為這段經文並非指「煉獄」而言, 乃指信徒所建立的工程(信仰與行為)能否經得起考驗。我們相信主耶穌的救贖是完全的, 不用加上我們自己功德的補贖或聖人功德的轉贈。

 

人死後就像「睡著」一樣, 聖經提過兩處人死後的居間地方: 信者死後在「樂園」(安息主懷)(23:43; 林後12:4)、不信者在「陰間」(像拉撒路的財主)(16), 中間有鴻溝相隔, 聖經怎樣描述地獄呢?

「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9:48)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20:10)

 

我們也不希望自己的親友將來被放在這地方, 請趕快向他們傳福音吧!

今日世界上仍有很多人步向滅亡, 你何時才會全時間做搶救靈魂的工作? 不要再蹉跎歲月, 趕快接受裝備服侍主吧!

台長: 曾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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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wong857
本人是一位天主教徒,嬰兒浸禮在本人的新聞台也有提到,歡迎參觀;但我主要想問關於那些什麼功德的轉贈是從何而得知﹖有否正確根據﹖因為本人上慕道班的時候確實完全沒有聽過,是否你們認識天主教的資料是比較陳舊﹖(我不是來找碴,我講的是有根有據,的確有基督教的人這麼說﹗)
2011-06-06 17:07:40
曾Sir
我最近參加過一些天主教的喪禮, 其中唱過一首歌《請為亡者祈禱》, 共8節, 不斷請聖母瑪利亞、諸位聖人、宗徒、諸位天使、殉道者、中華聖人或主保聖人等, 請他們為亡者祈禱。
我有點疑問: 已死的人怎可以為剛亡者祈禱? 難道這些「聖人」的祈禱會較在生者的禱告更有功效? 主耶穌的拯救不是已經足夠嗎? 為何還要請十多位以上的「聖人」來為亡者祈禱? 他們的禱告有何作用? 是否可以幫助亡者更有把握上到天堂?
2011-06-08 12:11:23
LUKAS
耶穌是唯一的天主(God)。主保聖人,是藉由耶穌基督,唯一中保,進入天國的聖人。教宗說冊封這些聖人,目的是讓基督徒們效法他們事主的精神、記念他們的行為。正如耶穌要我們效法祂,聖保祿(保羅Paul)效法了基督,又叫我們要效法他一樣。

我們並非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宗徒和其他人給神格化,反而強調了他們身為「人類」,和人類本身所擁有的特別恩寵,更能藉著吾主耶穌進入天國。而冠以「聖」(saint)字,此字原意為門徒、宗徒、追隨者;是為了強調他們是屬於基督的,而且聖經中也說:「基督徒是聖的(holy)。」因此,中文的「聖人」一詞,同時具備了Saints和holy的音譯與意譯。不但強調了他們已蒙主恩召升天,也強調了身為基督徒的神聖性。
2011-06-30 12:54:27
LUKAS
聖經中闡明,除了內心要因信稱義外,行為也要,這樣我們才能越來越肖似基督,所以德蕾莎修女才會說:「成聖是義務,而非神的特別揀選。」在天國中的天使、聖人,也一直為我們祈求、保護我們,所以藉著他們所得的恩寵和相信基督的大信德,與我們這些小信的人相比起來,更有力,而且更能讓我們熱切的偕同他們一起祈禱。這也就是基督宗教的教義中的:『諸聖相通功』,因著天主聖神(聖靈),在基督內互相通功的要理。

天主垂聽基督徒們的禱聲(包括已在天上者),我們在天上的慈父,便以無限的愛傾注吾主耶穌基督,並藉聖神(Holy spirit)普施人靈。因此我們有時向聖人聖母呼喊,是邀請,更是要求天上的教會一同的代禱、轉求;而並非崇拜他們,這是基督教派常誤會天主教的可惜之處!天主教只崇敬惟一的真神(God)。

天主教會的道理,傳自天主聖神(聖靈)的啟示,因此除了「教會聖統」(耶穌與門徒所立的制度與規範)之外,亦有「聖傳」(歷史傳承的神恩啟示)。有許多人喜歡藉著自己閱讀聖經來反駁天主教會的某些道理、啟示或神蹟。但神真正悅納的並非:「某人靈恩豐富,可以行神蹟。」神真正喜歡的是我們以單純的心相信祂。聖經中,有人因主耶穌的名驅魔。門徒想要禁止了他,因為他不是門徒,耶穌卻制止說:「誰不反對你們,就是傾向你們。」

而當人們懷疑德蕾莎修女藉著禱告所發生的治癒奇事時,德蕾莎卻不在意的說:「我寧可因太仁慈而犯錯,也不要沒有愛的行神蹟。」反而,若你時常懷疑神的作為,即使親眼目睹也不相信,因為缺乏信心更甭說作見證了,這反而使神傷心,因為我們都要相信神的安排和賜給我們的力量,並用神給的智慧去辨識,而非人云亦云。』甚至可以引用聖經中使徒保羅(聖保祿)所說的:『不要消滅神恩,不要輕視先知之恩;但應當考驗一切,好的,應保存。』
2011-06-30 12:54:59
LUKAS
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也說過:「聖經絕不可謂是啟示的終止,卻是鑑定每啟示真假的準繩。真實的啟示並不取代聖經的啟示,反而充實和啟發我們對聖經的理解。真實的啟示增加我們對聖經的認識,把聖經的啟示應用於我們的時代。」

「不要怕!只管信。」這是耶穌親口告訴我們的。但要學會辨別什麼是來自真神,而非一昧消滅神恩;因為耶穌說:『凡褻瀆聖靈的,不得赦免。』
2011-06-30 12:55:18
Jane
「我寧可因太仁慈而犯錯,也不要沒有愛的行神蹟。」
這句話是出於自義的表現!
20.太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約4:34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約7:17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弗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沒有自己的揀選、沒有自己的喜歡
才是真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可14:36
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不是已睡的聖徒為我們祈禱 乃是聖靈!
羅8:27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林前13:1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羅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2011-09-18 14:33:57
Richard
人是否成義得救決定於『信德』和『行善功』。今天假設有一個人『信德』和『行善功』都做到了,且經過主耶穌的審判確定了永遠的得救,那他將會進入天堂的福樂中。

可是主耶穌也說
『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瑪5:22~)。

咦!這個人永遠的得救已經確定了,只因為罵弟兄『瘋子』就受到『火獄的罰』!如果主耶穌說的『火獄的罰』,對於『永遠的得救已確定的人』來說,如果是『永火』,那不就和『永生』矛盾了嗎?讓我們繼續把瑪竇福音從5:22讀到5:26為止。

綜合此段經文可以說 –
一個人如果罵弟兄『瘋子』,這個人應該『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禮物』,請求天主原諒。否則,如果這個人『被交與判官』,『會被投在獄裡,非到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因此,一個『永遠的得救已確定的人』如果罵弟兄『瘋子』,萬一在沒有和對方和解也沒有請求天主原諒就『被交與判官/面對審判』,他必須先受『牢獄/火獄的罰』,『非到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牢獄/火獄的罰』中的生活是如何的以及必須待在獄裡多久才能『出來』並升到天堂,聖經沒有說,不過這個人必須經過一個『有期限火獄的罰』,是可以從此段經文推測出來的。主耶穌把『火獄的罰』和『投在獄裡』用『所以』(瑪5:23~)連在一起講,一定有祂的道理,而5:27開始講的是另一個主題。

坐牢的人如何能賺錢繳清罰款呢?恐怕需要別人的協助。『宗徒信經』有一句『諸聖的相通』,簡單說就是『我們在主內是一體的』。如果我是左手,我的朋友是右手,如果右手因為罵弟兄『瘋子』,正在受『有期限火獄的罰』,因著『我們在主內是一體的』,我們可以向天主禱告『請寬恕『我們』的罪』(把右手犯的罪看作是全身犯的罪來禱告),如果天主垂聽並赦免此罪的話,全身都得釋放,右手就會進入到天堂的福樂中。

聖經裡沒有『煉獄』一詞,不過『煉獄』不就是『有期限火獄的罰』嗎?而且,我門可因著『諸聖的相通』(我們在主內是一體的),向天主祈禱,讓受苦的肢體進入到天堂的福樂中,這是有聖經根據的。
2012-10-25 16:23:36
Richard
所有基督徒都接受『宗徒信經』。其中有一句『諸聖的相通』-此詞的一個涵意是因為『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在天主眼中,人都是活著的)。』(路加福音20:38)且『(基督的門徒)要為一切人懇求、祈禱、轉求和謝恩』(弟茂德前書2:1),所以『天上地下凡屬於基督並充滿祂聖靈的人,形成一個教會,在基督內能互相扶持,能彼此代禱,就如一個整體。』
因此,為肉身已死的肢體(在天主眼中仍是活人)祈禱從初代教會就接受,是本著『諸聖的相通』的道理。
2012-10-25 16:26:44
春藥
很讚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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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00:15:1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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