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2-28 13:06:41| 人氣1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際觀光旅館管理學程課程科目表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中國文化大學國際觀光旅館管理學程實施要點

97.06.04  96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宗旨

「國際觀光旅館管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旨在培育國際觀光旅館管理人才。本學程內容以旅館管理相關之觀光專業課程為主,另與商學院之國際商管相關專業課程配套,培養學生跨領域之專長,強化國際商務視野與觀光旅館管理之知能,以拓展其職場就業競爭力。

二、課程修習與相關規定

()課程科目詳見附表。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應修滿26學分,其中核心課程至少應修12學分,進階課程至少選修14學分,方視同修畢本學程。

()學生在原系所修習過本學程課程所列相同科目者,可辦抵免。核心課程至多可抵6學分,進階課程至多可抵4學分。

()所修課程,若有先修課程擋修之規定,學生須自行修讀先修課程,以符合各院系選課之要求。

()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悉由本學程辦公室(觀光事業學系辦公室)辦理。

()本學程由商學院觀光事業學系暨國際貿易學系、企業管理學系、會計學系、資訊管理學系與財務金融學系共同組成學程委員會,規劃開課及修讀規定等相關事宜。

三、申請注意事項

()本校大學部學生與研究生皆可申請修讀本學程。

()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請至觀光事業學系網頁下載)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經原系所組主任同意簽章;送至本學程辦公室,經審查並報請教務處備查後,公告核准名單。

()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需填寫「終止修習國際觀光旅館管理學程申請書」,經原系所組主任簽章後,送至本學程辦公室辦理,以終止其修習資格。

()學生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於取得原系所組畢業資格後,由本校發給本學程修業證明書。

()修畢原系所組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且成績合格,符合原系所組畢業資格但尚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若欲以原系所組資格畢業,需填寫「放棄修習國際觀光旅館管理學程申請書」,申請放棄修習本學程,經核可後,方可畢業。

()已修畢原系組應修科目學分,而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學年為限。但原系組已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者,則不得再申請。研究生修習本學程者,其修業年限規定,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要點經本學程委員會、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提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際觀光旅館管理學程課程科目表

97學年度起適用

科目名稱

學分

學年/學期

備註

一、核心課程(至少應修12學分)

觀光學

3

學期

 

旅館管理

3

學期

 

國際禮儀

2

學期

 

國際連鎖飯店管理

3

學期

 

服務業行銷

3

學期

 

顧客關係管理

3

學期

 

二、進階課程(至少選修14學分)

()旅館營運課程

旅館會計

4

學年

 

觀光飯店服務管理

3

學期

 

客房實務

2

學期

 

宴會管理

2

學期

 

會議展覽概論

2

學期

 

展覽與會議管理

3

學期

 

餐旅資訊系統

2

學期

 

觀光飯店供應鏈管理

3

學期

 

人力資源管理

3

學期

 

()國際商管課程

國際企業管理

3

學期

 

國際企業倫理

2

學期

 

國際匯

2

學期

 

國際財務管理

3

學期

 

國際投資

2

學期

 

國際金融市場

3

學期

 

國際會計

2

學期

 

資訊管理導論

3

學期

 

電子商務

3

學期

 

兩岸產業發展

2

學期

 

()職能培養課程

觀光英文

4

學年

 

觀光日文

4

學年

 

職場核心技能

3

學期

 

商用英語溝通與表達

2

學期

 

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26學分

台長: 五隻魚
人氣(131)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文化大學 學生資料 |
此分類下一篇:金融風險管理學分學程課程科目表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