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名詞的定義,也許要用一生來找尋它的答案。「音樂」的定義是什麼?什麼是「音樂」?
聲音有幾個基本元素,音高、音色、音量;而一般而言,人們認為音樂的構成除了要有前面這三種基本元素外,還需要節奏、組織、甚至要有「靈魂」,其實言下之意已把音樂認定為「人」專有的產物,只有「人」才能構出音樂。
但我不認為音樂是人專有的。
有人說,音樂是上天送給人們最美的禮物,這句話不錯;但若是認為音樂是上天賜給人類專有的技能,我覺得這是把自己捧得太高了。
音樂是真、善、美,所以一個真、善、美的聲音便是音樂,而且是最無價珍貴的音樂。藝術都一樣,追求真善美,進而使心靈獲得深層的滿足、淨化,但能真正達到此理想境界的畢竟算是相當的少。因為真、善,所以才會美!光是要做到真、善,就是相當不容易,而聲音呢?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風聲、雨聲、流水聲,一個大地自然的聲音,能說它不是真、善嗎?一個最純美的聲音怎麼會不是音樂?
這是一個道理,我們總是忽略了最簡單的事物,著眼追求於複雜、易吸引人的東西,而不知最寶貴的竟在於那以為簡單的事物上。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音樂演奏大師在人生的後半期,捨棄絢麗的曲目,較偏向演奏莫札特之類等人的作品,不是年老力衰,而是體會出了其中的價值。
音樂,是能夠填滿、充實、美化心靈的;藉由追尋音樂的過程,能夠不斷地探尋體悟人生的真、善、美。
音樂,就是真、善、美的聲音,不需要再去做其他狹隘的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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