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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14:18:57| 人氣8| 回應0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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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性侵佯稱女說「嗯」同意 法院重判

黃姓男子二年多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上班族女子,兩人認識不到十天,相約喝酒跳舞,女子不勝酒力,喝到茫醉,黃男趁撿屍,招計程車送女子回到住處,性侵女子得逞,事發至今,未和被害女子和解,還將女子類比為仙人跳,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黃男判處三年六月徒刑,全案定讞。被害女子2015年9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黃男,兩人相約到信義區一家夜店喝酒跳舞,玩到半夜,女子喝了數杯龍舌蘭、威土忌,醉到站不起來,黃男於是護送女子回家,他招來計程車載送女子到住處,再以公主抱方式,將無法自行走路而癱軟的女子抱進房間,黃男見被害女子一人獨居,且倒臥在床,意識不清,藉幫被害女子清理嘔吐物將衣物脫光,性侵女子得逞。 #div-gpt-ad-1503996040247-0 iframe { margin:auto; display: block; }台北除毛診所

#div-gpt-ad-1503996040247-0 > div { margin: auto; display: block !important; }

.inline-ad div div { border-bottom: 0 !important; padding-bottom: 5px; };被害女子隔天醒來因下體疼痛,懷疑被侵,以LINE詢問黃男,黃回答,「因為照顧妳很辛苦,所以叫你以身相許」,女子震驚,因酒醉完全昏睡,不知道發生任何事;事後,被害女子陰道鑑定出有黃男的精子細胞。黃男至今沒和被害女子和解,還指女方是仙人跳,女方精神大受打擊。黃男辯稱經女子同意性交,女子曾說「嗯」;但法官不採信,認為被害女子縱有發出「嗯」聲音,也僅是爛醉後的反應,不能認定她同意。明明是撿屍性侵 還佯稱女說「嗯」同意 法院重判。記者蘇位榮/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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