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原諒我,我舉的還是理性學家陳先生的例子。(^ ^,因為我只要對一個人感興趣就會持續觀察)
話說理性學家陳先生和眾多國親立委對作票批評最有力的一個說法就是:
在選舉人名冊中有太多用指紋領票。
在以前,國民黨時代,常常發現有選務人員會以五根手指按指紋領票,偏偏又沒有指紋對比系統。
但是現在年代不同了,按指紋比印鑑還具公信力,還有戶籍及姓名以及電腦系統可供幫忙,覺得有問題,到時找當事者來對不就得了嗎?
所以,大家可以講個故事給陳先生聽。
一日,一男子被發現陳屍家中,經調查發現他是被人勒斃,警方在脖子上採到幾枚清晰指紋時,高級警官突然來到現場。
警員A:報告長官,採到幾枚清晰指紋,破案機率極大。
高級警官正要讚美警員A時,警員B突然大叫:報告長官,現場找到不屬於被害人的印鑑,據我觀察,這枚印鑑一定是嫌犯掉的,我們只要找出這個姓名的人就好了。
哪個才是破案的關鍵呢?
聰明的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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