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房屋稅條例及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房屋稅差別稅率2.0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即將開徵,納稅義務人為今年2月28日的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台北市財政局稅捐處15日表示,目前台北市還有7.4萬戶房屋應可適用自住用稅率但尚未設立戶籍,負擔稅額可能大幅增加,提醒民眾於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受優惠稅率。
北市財政局局長胡曉嵐指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自1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即指示稅捐處製作宣導影片、懶人包圖卡及電子傳單等宣導素材,以各種管道積極向民眾說明。另針對符合單一自住房屋1.4萬戶及一般自住住家用房屋6萬戶,皆已於113年9月、12月寄發輔導通知。胡曉嵐強調,「自住住家用房屋」認定要件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規定,很多民眾可能還沒有注意到「辦竣戶籍登記」重要性,少做這件事,稅額可能大幅增加。
北市稅捐處處長倪永祖表示,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使用民眾的房屋稅負擔,符合以下條件可享房屋稅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合計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稅捐處估算台北市符合單一自住的房屋達23.5萬戶,其中有1.4萬戶未設立戶籍。民眾於3月24日前設立戶籍,稅率將由3.2%降至1%。
倪永祖進一步指出,自住房屋改成全國3戶,但需要設戶籍,才能享有優惠稅率1.2%。目前台北市估計約有6萬戶房屋於113年適用自住用稅率,若3月24日前仍未設立戶籍,稅率將由1.2%提高至3.2%以上,稅額會增加1.67倍。值得一提的是,地下租賃(未申報租賃所得)、空屋,將被課以3.2%至4.8%的差別稅率,鼓勵包租公誠實申報,若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可享優惠稅率1.2%。【台灣新生報】
圖說:房屋稅2.0新制上路,提醒7.4萬戶快設籍享優惠。(北市稅捐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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