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本文脫胎於化民先生自傳的初稿,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襲自初稿。化民先生於初稿完成時已年近古稀,可是其文中不但引經據典而且鉅細靡遺。前者的經典尚可以有所援引,而後者則顯示他晚年驚人的記憶力。前者例如他寫他的故鄉晉南,即是他的出生地,是古文化的搖籃之地,就一瀉千里,寫了約三萬字。我笑他又不是古帝王的開基主,竟引經據典先寫了三萬字才出生,恐怕讀者還沒看完這三萬字就不想看下去了!他倒也從善如流,立即刪下約剩三千字,我還是嫌它太多,所以本文寫他的出生,便不到三百字了。
至於後者的記憶力部分,不但許多情事的細節;發生的年月日;演講辭的內容,乃至章程的項目要點等等,歷經四、五十年之後,還能如數家珍的記了下來。例如中共的文官郭沬若、武將林彪,對北平大專學生的演講,及四野的政委羅榮桓,對遣送返鄉的國民黨軍官的講辭,以及與審判他的法官,在庭上的對答,都能記得相當清楚,真是令人欽佩!
化民先生的自傳,他也承認是由我催生的。我在他的自傳序文中,就提到他晚年同我過從甚密(有一段時間他還住在我家),他每每提到他的精采往事,我就一再的建議他,應把這些寫出來,不然就太可惜了。所幸他從善如流,回到他的故鄉山西太原,靜靜的埋首奮筆疾書,以三年的時間,完成了初稿。否則再晚三年,他就中風而無法寫了,那就真的太可惜了。
初稿完成,我過目後即應他的要求,寫了一篇序。後來該自傳交給了他的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俊宏先生,並在治喪會上發起募款要予以出版,但最後卻沒有下文,初稿才輾轉交到我的手中。我再仔細一看,不得了!全文長達三十多萬字!我真的只能用引經據典及鉅細靡遺去形容它。這可能是化民先生慣用他寫政論文章的方法,立論必須有據,敘事必須周延,說理必須清楚,而要不厭其煩的把事情說得明白透澈,因而字數就太多太長了。
還好我也夠老了(今年已八旬),雜事不多,身體也健康,就慢慢的、卻大刀闊斧的去刪削它。這一刪就刪掉約四分之一還多,雖然還是嫌多,但再刪也很難,那也就只好如此了
照說這自傳應該就可以出版了,但化民先生的遺孀卻多所瞻顧,始終覺得內容太過敏感,遲遲不敢付梓。我覺得我也實在夠老了,以我這把年紀,說不定哪天有個三長兩短,這本自傳能不能出版就難說了。前陣子看到<傳記文學>徵稿不限字數,我就偷天換日將它改寫成這篇報導,用我自己的名義發表,則既了了心中的牽掛,而且也就不干化民嫂的事了。至於以後要不要、能不能正式出版,世事難料,我既無能為力,也就不干了我的事了。
有道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想不到我臨老還做起文抄公,而且還是大抄特抄。余豈好抄哉?余不得已也!人生就是有太多的無奈!奈何!奇怪!竟然是一連串的驚嘆號做為本文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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