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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6 19:57:48| 人氣6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說獎的清白──從一份評審記錄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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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聯合報舉辦第五次小說獎,長篇小說由蕭麗紅的《千江有水千江月》入選,並於19816月由聯合報社出版,此次的評審記錄則以〈聯合報六九年度中、長篇小說獎總評會議紀實〉作為「派生文本」(側文本,paratex)附於書前。

 

會議一開始,評審司馬中原就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觀點,他認為《千江有水千江月》「南方語系的方言運用多了一點」,「這種文體一旦流行成風,後果是堪慮的」。為什麼南方語系的方言(這裡實際上指的就是嘉義地區的「台灣話」)用多了會堪慮呢?

 

因為,權力寄生在語言(結構)之中。台灣語長期以來就是文化、政治鬥爭的工具,從日據時期要求以漢文來寫作發表,到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鄉土文學論戰,在左方,我們可以看到蔣渭水、王拓、陳映真的步步逼近,在右方則有彭歌、余光中的防堵圍剿,台灣語文的運用正標誌著挑戰佔統治地位的「國語」(日文、中國話);有意識地以台灣方言來寫作,以Roland Barthes的說法,這就是台灣文學的「烏托邦」功能:一方面它表現現實的情況,一方面它也揭露出現實「欠缺」的部份。

 

對運用台灣方言於寫作的批評實際上與大中國漢族「正統」主義是聯繫在一起的,這尚可由在評審會議中,多處對《千江有水千江月》中的「中國傳統美德」的讚揚得到佐證,這些美德的良善基本上是無庸置疑的,其中某些人與人之間相處、對待的敦厚是中國固有傳統的一環也許也是無可爭議的,但,說話的人總是以其自身的意識型態發言,在語言的蛛絲馬跡之中、在言談的前後對照之下,意識型態總是透過言說(discourse)被揭示出來,「言說的意義是通過鬥爭、在言說的過程中、在言說的外部取得的」,所以我們才會在評審會議中看到這樣的立論:

 

無論是本省的無論是外省到台灣來的,八年抗戰,他們正該讀書的時候沒有讀書,就是本省人二次世界大戰之時,連基本知識都不夠,一個人所受的教育不完整,在本省來講,當時日據時代那個社會,這代的人的是非觀念以及待人的方法態度都有問題,……(尼洛)

 

千江有水千江月的作者蕭麗紅是有意識地用嘉義地方的方言來寫作的嗎?當然是,Roland Barthes提到但丁曾很認真地討論過用拉丁語還是托斯卡納方言創作新生》的問題,但丁表示他最後選擇民間語言,既不是政治理由,也不是出於論戰的需要,只是該語言與他的主題的適應性。Barthes接著闡述了這種自由自在使用於語言的烏托邦:「因為不管什麼語言都不壓制另一種語言,因為主體可能毫無內咎和壓抑地了解掌握兩種語言的快樂,因為他可以任憑自己的嗜好而不必依照法則去說這種語言或那種語言」。

 

那麼蕭麗紅是有意識地用這樣的語言去戰鬥那樣的語言嗎?當然不是,只是因為語言本身的烏托邦功能是既反映現實又反抗現實的,每一部文學作品都或多或少地隨著權力的拉扯而顯現其現實主義的一面,別忘了,權力是寄生在語言(結構)之中的,語言的多樣性運用,不論是自覺或無意識地,都不僅僅對外是一種意識型態的抗爭,也是語言藉以抵禦其自身權力控制的手段之一。

 

諷刺的是,正是在司馬中原所說的方言使用過多這一點上,使千江有水千江月》除了文學價值外,成為保存了台灣民間語言(嘉義地方方言)的重要史料,而小說中對貞觀家族生活豐富的描寫,也是研究當時社會生活、宗教信仰、人際交往等各方面的可貴材料。

 

其次,整個評審過程其實就是每一位評審委員之間意識型態的角力場。每一位評審委員都是依據自己的生活經驗、文學觀、價值觀,以及隱而不顯的政治立場、意識型態在發言,在無形的權力場域中爭奪言說權力的優勢,甚至可以說企圖主導影響評選的結果:首先,當司馬中原提出《千江有水千江月》中方言使用過多的問題時,多數委員持不同的意見,於是之後的「交響」時間一到,司馬中原立即以另一種表述表達了對該小說文字的「體會」:「……它的文字,我仔細去看的話,我也能夠體會很多的深沉的情境」;其次,除了《千江有水千江月》之外,尚有一篇長篇小說列入評選,鄭寶娟的《望鄉》,描寫的是幾位生長在南部的青年男女「對人生、友情、愛情真諦的追尋」,在「現實環境中,那種青春的迷亂,生命的迷茫」。兩篇小說都涉及到年輕人的生活經驗、價值觀、與面對現實的態度。幾位評審即就個人在教學、工作中與年輕人的相處經驗來表達他們對當時年輕人一些優缺點的看法;此外,從通篇評審文件中,可以讓人感覺到大多數委員是較偏向於由《千江有水千江月》來獲獎,對於《望鄉》提出了許多這樣或那樣的理由來進行批評,但只有齊邦媛是比較堅持以純文學的角度來評選這些作品,總是將批評的重點拉回到「文學」的立場來談。

 

另外在評審紀錄中,還可以看到這樣的字眼:「(《千江有水千江月》)從生活中體現傳統的習俗和親情,能與我們的文化道統融而為一」(司馬中原),「我有一種感覺,台灣繼承著大陸的許多優良傳統,卻沒有人把它表現出來」(鄭清文),「『千』文讀完後,使讀者感覺到,不管我們願意或不願意,事實我們卻正生活在中華民族的厚重裡,有為中華民族驕傲的感覺」(尼洛),「它表現了中華民族的寬恕厚重」(彭歌),這些形同「文以載道」的感觸除了是當時經常可見的表述方式外同時也引出了文學的倫理問題:小說是否承載著社會教化的責任?如果寫作僅僅是一種愉悅(plaisir)、一種遊戲、一種閃躲、一種對政治、權力的拆解與對抗,那麼,極端的文學無政府狀態是否會造成現實上的無政府混亂?

 

直覺地,一般人總認為文學獎應該是客觀的、中立的,也就是說,文學獎應該是「清白的」,自己的創作投稿參加選拔,希冀得到的是一種純就作品內容、形式、藝術性等等「純文學(價值)」來進行的審視與評價,即使撇開所謂「純文學(價值)」這種在當今已受到質疑與挑戰的觀念不論,這一份評審的文件清楚地讓我們認識到,文學獎從來就不是清白的,也沒有任何一個文學獎是清白的,它永遠不會保證一種所謂單純的「文學價值」的單一評審標準,即使諾貝爾獎都有許多政治、國籍、種族等等的考量。最後,如果再參見Umberto Eco提到的安德烈‧伯納德所蒐集出版的《退稿信》,知道了像普魯斯特、福樓拜、喬伊斯、貝克特這些大家也曾被批評得體無完膚,那當你參加了某某文學獎而沒有入選獲得獎項時,別傷心,也許,僅僅是也許,那真的不見得是你的文章的問題。


 

台長: Ko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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