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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8:00:00| 人氣1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不是一切合理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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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好像很神聖,但也很自私,有時也很殘忍。愛有分大愛、小愛,絕大多數存在我們身邊的是小愛,所以大愛之人被人尊崇,也是不無道理的,因為他凌駕於人性,已接近「神性」(但絕對不是神)。

人性本為善、惡所構成,既然「愛」由人心而生,就是一定有正反兩面,例如父母的愛,哲學家紀伯倫說:「是你(父母)將他(子女)帶到人世間,但他的生命並非屬於你;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乃是「生命」為自己所渴望的兒女。他是借你而來,卻不是從你而來,他們與你同在,實際卻並不屬於你。你可以授之以愛,卻不可授之以思想,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然而,無論古今中外,多少的父母不只想控制子女的身體(行動),更想控操其靈魂,這種愛,好嗎?對嗎?我們應該默默接受、讓這一切合理化嗎?

在這個讓「愛」變得空泛的時代,談到愛,有時讓人覺得虛假,但如果虛假,就不是真的愛,「愛」本身並無對錯,但不少人拿它當藉口,尤其做錯事時:父母教育子女過當,就說「我也是為你好」、「因為我愛你」;情人之間衝突爭吵,甚至發生情殺,也是一句「因為我太愛他了」…的確,事實上他們是愛的,但做的事同樣也是無法被寬恕的,你愛他與你傷害他、做出錯誤的行為,這是兩回事,不會因為「愛」而被當成對的。

亞里斯多德說過:「美是一種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為它善。」愛很美嗎?我想大多數的人都覺得它是美好的,但「無善」之愛,它就不美了,可以說是:愛因善而美,而善不是一種心態而已,更是一種行為,而這種行為,稱之為「德」。

以文字來看,「愛」有心,無疑的是一種感性,但它也只是感受、感覺、感情,如果少了正確的行為去展現,它依然不會被人所接受;再看「德」這個字,它也有心,但從「彳」字旁,是指「腳印」,也就是行為、行動,所以「行」這個字,本身就是左腳(彳)加上右腳(亍),因此,要情感與行為皆合乎理,展現出來,被人所接受的,才能稱之為「德」。也可以說,「德」比「愛」價值更高、更難能可貴。

愛,絕不是一切合理的藉口,因為它被當作藉口,如此薄弱;德就不一樣了,因為它有理(遵循之規則),有理之愛即為德。有德者必有愛,有愛者卻不一定有德,這就是兩者的差異。無論大愛、小愛都必須循著「德」而行,即使是男女間的情愛,有句名言如是說:「真正的愛情是專一的,愛情有領域是非常的狹小,它狹到只能容下兩個人生存;如果同時愛上幾個人,那便不能稱做愛情,它只是感情上的遊戲。」看吧!即使只有兩個人,這麼小的範圍,仍需講求「德」,「德」是人與人互信的基礎,也是維繫聯結的繩索。如果說我們愛人與被愛,是為了維繫美好的情感覊絆,自然不會以愛為名,作為將錯誤行為合理化的藉口。

與其胡言亂語的把愛掛在嘴邊,不如身體力行做到符合「德」的行為,這樣一來,根本就不必找藉口,因為你所做的一切都合乎理。如果真的愛,就設法將自己和對方都變得更好、更幸福吧!相信對方透過你正確的行為,會感受到你的心意,彼此建立美好的關係。

台長: Tink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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