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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9 14:49:39| 人氣9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黃金俱樂部-羅霈穎回擊亮簡訊 爆許聖梅已婚25年喊介紹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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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俱樂部-羅霈穎回擊亮簡訊 爆許聖梅已婚25年喊介紹男友


許聖梅「斷手斷腳」風波持續,昨(8)日發表聲明喊告羅霈穎恐嚇、誹謗及侵權等罪,羅自清根本沒恐嚇,是對方不接電話、不回簡訊,徹底拒絕溝通,她在中天《新聞娛樂通》公開2人App訊息,意外爆出結婚25年,已為人妻、人母的許曾要她介紹男友,節目Call out給許,諾亞娛樂賭城她不悅表態「告到底」後便掛電話。

羅霈穎詳訴爭端起頭,接獲友人告知許在節目中罵她和于美人,更一度傳出是2人好友狄志偉,後經查證證實子虛烏有,她當下氣不過打給許,「我叫她傳節目內容或網址給我看,她說要錄影等下再講,掛掉10分鐘後,接到記者電話說我恐嚇她。」之後再也連絡不上對方,她坦承個性直接,卻自認絕沒威脅「斷手斷腳」,「如果有我馬上跟妳道歉!」
羅霈穎公開簡訊。(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羅霈穎公開簡訊。(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羅霈穎公開簡訊。(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許先前在臉書公開道歉,還稱已刪除全數聯絡訊息,指她毫無誠意,道歉不必訴諸外界,「我只要她親自打電話給我說對不起,以前又不是沒惹過我。」認為她單方撒謊、捏造事實,節目中公開傳給許的簡訊:「妳要我介紹男友,我有爆妳的料嗎?」意外掀出她似不安於室。
走投無路吐苦水 開價20萬高薪 

羅霈穎表示許聖梅人生最低潮時向她吐苦水,表態生活已沒路走、想離開台灣,出於好意她想介紹許到上海,為她醫美診所寫企劃文案,「她說每個月要20萬台幣薪水,我弟弟老闆說讓她留在台灣,問她每個月15萬好不好,她說品牌行銷她不會寫,就不幹了。」羅認為自己被打了一巴掌,對別人難交代,卻也沒怪她。
羅霈穎認為自己被許打了一巴掌。(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羅霈穎認為自己被許打了一巴掌。(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羅霈穎認為自己被許打了一巴掌。(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她昨批許不念舊情還惡人先告狀,「她當年是被自由時報開除,我們都幫她,于美人一星期給她5個通告,為挺她連于的節目被停掉。」表明不會反告對方,羅直指她擺明炒作,「她手上只有《哈新聞》,很多製作單位都知道她上節目常出包,現在都沒發她通告,這次一鬧可能又會找她上節目,為那幾個臭錢幹什麼?」

醫藥名嘴王瑞玲先前在許臉書開嗆她「搶人老公眾人皆知」,節目中表明2人曾一同主持節目,認識10多年來,認為她彷彿走火入魔,像變了另一個人,「感覺她有被害妄想症,我們講她不聽也不看,只有透過網路她才會看到,我是給忠告,希望她重回媒體人身分,不要教壞小孩子。」
王瑞玲希望許重回媒體人身分。(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王瑞玲希望許重回媒體人身分。(圖/翻攝中天新聞娛樂通)
許聖梅聲明全文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有關聖梅與羅霈穎小姐、王瑞玲小姐等人之糾紛,諸多不實言論,造成聖梅名譽權之損害,甚至造成聖梅人身安全之顧慮。為此聖梅特委託政諭法律事務所 李明諭律師代為發表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後,以正視聽:

一、 羅霈穎小姐對聖梅之不實言論及恐嚇聖梅之行為,業已涉及《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第310條之誹謗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有關王瑞玲小姐對聖梅之不實言論,業已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聖梅將與律師研議,循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以保障自身之權益。謹此向各界聲明。

二、 近日有關聖梅之報導,諸多涉及不實之評論,聖梅已將相關資料保留,並密切注意後續報導,請所有媒體朋友勿受不實言論誤導,再次輾轉散布,而涉有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許聖梅
代理人:政諭法律事務所 李明諭律師 

許聖梅提告羅霈穎、王瑞玲。(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許聖梅提告羅霈穎、王瑞玲。(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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