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我真的愛過嗎?
我不知道{愛}這個字該怎麼定義
是不是被傷過,狠狠地痛過,並因此學習到殘忍的領悟,就算愛過呢?
如果你的定義也是這樣
那麼 應該愛過吧!
不過,我一個人生活很久很久了
久到我以為一個人生活是一種常態
年輕一點的時候,比較容易陷入戀愛的狀態,動不動就以為自己愛上誰了
或許可以稱那種狀態是天真
對很多現實沒有概念
總是相信愛了 就可以改變一切
曾經和一名男子分手時 他告訴我
{妳太不獨立}
說那是一種不能遷就或讓步的東西,並不是我說我可以改,就會改變的
衝著他這句話而搬出家裡
在面對許多需要獨自處理的困頓後
才慢慢地懂得當初那不得不分手的原因
一個人所擁有的個性會形成他獨一無二的魅力,而所謂的個性,就是種種生活細節組合而成的,這生活細節是在長久獨立生活之間,隨著對自己了解而累積起來的規矩
比如說,我每天回家洗換衣服在邊聽電子音樂邊摺疊收納衣服,並且燃起薄荷香精油,才會覺得躺在舒服的床上事件幸福的事
比如說.在睡前我要舒舒服服地看村上龍,吉本芭娜娜,村上春樹或山田詠美的小說後.才睡得著
在這一段漫長的單身生活裡,並不是沒有人來追(老實說.此際的我還算是高齡少女中的搶手貨,不過在過幾年就難說了)
但往往一起出去吃個一兩次飯之後
我可以立刻在交談與觀察裡,看見那些微小的芽
可能長成巨大戰爭的芽
有愛的話,這些細節上的摩擦或許是能夠忍耐的,但我還沒找到愛與容忍程度之間的分數比例表
多少愛才能容忍多少的不同呢?
我真的不知道...
年輕的時候和有點喜歡的男生約會,通常會掩飾跟偽裝,假裝自己是對方喜歡得那種無邪好女孩
到現在.我已經懶得再扮乖了
不喜歡我就算了,自有欣賞我的人呢....
我會這樣想著,這不知算是成熟還是悲哀
其實懂得享受單身生活的人,通常不願意降低自己的標準
那些會勸人眼光不要太高的人,是因為他們不懂得一個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愛上低於標準的對象
有時想著男人跟女人之間巨大的鴻溝
不禁羨慕起Lesbian的朋友呢!
她們雖然有著無法卸擔的包袱,可是同性情侶之間的親密度,卻是異性戀人無法達成的
可惜我是個很值得異性戀女人
所以這種想法也只是在心理不平衡的時候,忽然飄過心中而已
要我去承受她們的壓力,我大概也做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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