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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4 13:06:25| 人氣540| 回應0 | 上一篇

「決定快樂.從心出發」全國兒童繪畫比賽(圖: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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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屆維他露兒童美術獎「決定快樂.從心出發」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一、主題:決定快樂.從心出發

二、宗旨:
(一)我就是快樂的源頭,快樂就在我身上;從自己的心出發,決定快樂。
(二)彩繪快樂,散播歡笑,每個人都是快樂大使,讓社會因快樂而充滿希
望。
(三)開闊兒童創作視野,提昇兒童美術水準,尊重藝術創作,散播藝術種
子,為國家未來主人翁加油。

三、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小朋友。

四、比賽主題:本屆創作重點以「決定快樂.從心出發」為表現主題,彩繪快樂, 散播歡笑,每個人都是快樂大使;用心畫出新生代創意與活力的無限希望,呈現生活中健康活力、溫馨和樂的一面。

五、收件日期:96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六、比賽規則:
● 規格與素材: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54×39公分)為限。
2.使用材料: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剪貼或綜
合應用皆可。
● 收件辦法:由各地區學校統一收件或個別送件,於96年6月30日前(郵戳
為憑)將作品寄達指定收件地點 (40761台中市中康一街14巷14號)
1.北區:含台北市、台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市、新竹縣市、金門
縣、連江縣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2.中區:含苗栗縣市、台中縣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雲林縣市等各
中小學及幼稚園。
3.南區:含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市、澎湖
縣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4.東區:含宜蘭縣市、花蓮縣市及台東縣市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七、評選辦法:
以「決定快樂.從心出發」年度主題表現為評選重點。
● 收件截止後,依國小低年級組(含幼稚園)、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
級組及國中組四組加以評選。
● 評審方式:
1.初選:每區依各組收件比例選出約100名,四區四組共計約1,600名,
為入選作品。各區就入選作品,每區依各組入選比例選出約40名,
四區四組共計約640名,為佳作作品。
2.複選:每區依各組佳作作品選出4名,四區四組共計64名,為準優選作
品。各區準優選作者可進入決選,參加現場總決賽
(時間、地點另函通知)
3.決選:全省各區複選之準優選作者(共計64名)參加現場總決賽。每
組各選出前12名,四組共計48名,為優選獎
(另16件作品退為佳作獎)
4.總決選:從優選獎作品中每組再選出前3名,四組共計12名為維他露獎
(另36件作品為優選獎)。

八、獎勵辦法:
(一) 維他露獎: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_每組3名,三組共計
9名。各頒獎盃乙座、獎狀乙紙、年度得獎主題專輯乙冊。並招待參加維
他露海外地區(另訂)藝術交流;因故不便或不欲參加者,即視同自
動放棄,不得轉換其他獎勵。低年級組3名,各頒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年度得獎主題專輯乙冊及獎助學金壹萬伍仟元整。
(二) 優選獎:每組9名,四組合計36名。各頒獎牌乙面、獎助學金6,000元、
獎狀乙紙、年度得獎主題專輯乙冊。
(三) 佳作獎:每組約37名,四組合計約148名。四區共計約592名,各頒給獎
狀乙紙、年度得獎主題專輯乙冊。
(四) 入選獎:每組約60名,四組合計約240名。四區共計約960名,各頒給獎
狀乙紙。
(五) 指導獎:為了感謝老師的辛勞,優選獎之指導老師共計36名,各致贈指
導獎獎牌乙面及年度得獎主題專輯乙冊;維他露獎之指導老師共計12
名,各致贈指導獎獎盃乙座及年度得獎主題專輯乙冊。
(六) 輔導獎:維他露獎得獎者就讀之學校,各致贈輔導獎獎盃乙座及年度得
獎主題專輯乙冊。

九、頒獎表揚:
(一)優選獎以上(含優選獎)之得獎者,予頒獎大會中表揚。
(二)佳作及入選獎得獎者之獎品分別寄送各就讀學校,由各校自行頒發表
揚。

十、作品發表:
(一)優選獎以上之得獎作品公佈維他露網站ˍ數位美術館展出,並連結至其他
藝術網站供全球欣賞。
(二)優選獎以上之得獎作品,擇期巡迴全省各地展出。
(三)優選獎以上之得獎作品,以電腦掃描複製,安排至國外展出,加強本活
動之國際交流。
(四)佳作獎以上之得獎作品,全部編入年度主題專輯,廣為宣傳。
(五)維他露獎之得獎作品,可另製作成紀念郵票、明信片、兒童月曆…等,
廣為宣傳。
(六)維他露獎之得獎作品,另限量複製分贈國內外政府機關、文教單位、贊
助單位,或義賣給愛好美術之社會大眾裝飾生活空間,以提昇生活文化
水準,落實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之推廣效益。
(七)佳作獎以上之得獎作品,由維他露基金會收藏,不定期於基金會會館展
出,或提供給相關單位展覽。未得獎之作品,於各階段評審後隨即交由
主辦單位收藏處理。


十一、參加辦法:
(一)請至網站下載或剪下參賽表格(可影印使用)詳細填寫各項資料,貼在
作品背面左下角,以捲筒或厚紙板妥善包裹,郵寄至收件處
(40761台中市中康一街14巷14號)即可。
(二)每人參加件數不限,但優選獎以上之獎項不重複給獎。

十二、注意事項:
(一)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對外發表恕不另給
酬勞,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獲佳作獎以上之作品,歸維他露
基金會收藏。(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二)獲優選獎以上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
品發行,得獎者不得異議。





台長: 王雯玉(小王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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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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