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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縮水又要求排休 疑逼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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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縮水又要求排休 疑逼退員工

更新日期:2010/10/03 04:11

〔記者洪素卿、陳梅英、王涵平/綜合報導〕去年鴻海旗下群創光電併購奇美電子,躍居台灣面板業龍頭,在媒體風光一時。不過,日前該公司卻有勞工向本報投訴指控,群創說一套、做一套,老員工收入大不如前,卻又對外大舉徵才,「根本是有心逼退資深員工」。

 

投訴員工表示,當初公司說一切都會依據奇美原本的條件,才會簽下留任同意書,沒想到,次月領薪就出現「新規定」,例如,當月的輪班津貼必須跟次月的薪水一起發放,特休假期間,給薪不包括輪班津貼等。 

員工更不滿公司一方面要老員工們排休,「我們甚至有人排了一個月的特休假」,另一方面公司卻對外大舉徵才。 

員工還說,一旦有調派往關係企業的機會時,公司優先徵詢年資未達一年的菜鳥、或是派遣勞工;若資深員工要被調派,則需面臨調任後,年資歸零,「甚至變成派遣公司員工」。 

奇美電︰淡季所致 未強迫 

奇美電公關經理陳靜燕表示,合併前已向員工解釋,合併後休假制度與薪資結構都會有所改變。最近因面板需求較淡,鼓勵員工利用這段時間多休假,但不是無薪假,也沒有強迫。

南縣勞工處長余保憲表示,六月間曾接獲奇美二廠員工申訴稱,公司四月間沒訂單強制員工休特別假,無特休假需請事假或病假等情事。但南科管理局函覆檢查結果,指該公司已事先召開說明會也簽訂協議書,查無具體違法情形。 

勞委會官員表示,勞工可搜集相關說明會的書面資料,若發現確實在合併後,有重大勞動條件變更,仍可要求企業資遣。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勞委會修訂中的勞基法修正案,不僅允許勞工在企業合併後,能有六個月猶豫期決定去留,也規定合併公司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員工勞動條件;勞工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所有規定都明明白白有書面依據,爭議時,也較不會有認定困難等問題。但這項修法,據聞因企業主反彈、尚未送出勞委會。

台長: 小欽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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