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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5 22:23:12| 人氣1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歧視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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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收到一位基督徒朋友傳來轉寄的電郵,看畢有二個小小的感想。以下是電郵,其中包括一封信和一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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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

榆林書店因拒絕擺放宣揚同性戀的刊物,而遭到同志組織衝擊,這實在是侵犯店主的信仰自由,也干擾了小型商戶的正常運作。據說這個星期天(4月17日)同志組織還會「再來一次」(他們好像在3:00-6:00pm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有活動)。

我認識榆林的員工,被衝擊當天,她整天都覺得很害怕,我聽後也很難過。同志組織的霸道令人憤慨,我跟幾個基督徒朋友商量,覺得基督徒熱愛真理與和平,不應以任何偏激的手法作出回應,所以我們決定發起「四一七榆林買書日」,以歡笑回應霸道,以買書支援榆林!

鼓勵大家那天懷著一顆歡喜快樂的心去榆林書店買書(總店在旺角西洋菜街38號2樓),買書時告訴榆林的員工:「我們是來支持你們的,不要擔心,要開開心心!」

若買書時正好遇上同志組織的衝擊,請記著,我們熱愛和平,不要與他們發生口角,如果你是基督徒,別人罵你,我建議你向他說:「上帝祝福你!」

如果你贊成我的建議,請把這電郵廣傳。然後,星期天一起歡歡喜喜地去榆林買書,到時見!

發起人:王礽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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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霸權?-從同志團體衝擊榆林書店說起
洪子雲 (香港性文化學會副主席)

四月十日一群女同性戀團體因不滿榆林書店拒絕擺放女同性戀者心路歷程小冊子,昨日一行十多人手持標語及手提攝錄機「衝上」書店,並遞交請願信,以示不滿書店以宗教理由拒絕「性傾向平等」的資訊。雖然負責人一再表示,書店乃私人地方,多次請她們離去,但部分成員仍然在店內逗留,表示要找其顧客做問卷調查,直至負責人表明要報警,她們才肯離去,她們並促進政府進快訂立性傾向歧視法。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書店負責人是無知及歧視,劉慧卿則呼籲書店應以開放態度接納該小冊子,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二人又促請政府而應盡快立性傾向歧視法。

我看畢這報導簡直大吃一驚,書店已表示所有董事都是基督徒,行為不會超越信仰的教導,故不去推廣同性戀。事實上香港有數十間二樓書店,單單有一間因道德原故不願意去鼓吹為何亦要受到攻擊?為何在一個多元社會,不支持同性戀也遭到議員的指責?為何同性戀者有權去選擇、推廣他們生活方式,其他人反而沒有權去拒絕進行違背他們良心的行為?甚至要立法去懲罰他們?為何香港一些所謂「民主派」的議員會變得如此的極權?

書店負責人已表明並非歧視同性戀者,只是不願意去鼓吹,張超雄議員隨意將他們標籤為「無知」、「歧視」(根據亞洲電視國際台的新聞報導) ,但他有沒有真正了解書店負責人的看法呢?劉慧卿議員說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但似乎她只尊重鼓吹同性戀的人,有沒有尊重那些不願意鼓吹同性戀的人的良心自由呢?試問這些是不是道德歧視?若然性傾向歧視法一旦立法,豈非所有人都非要鼓吹同性戀不可?同志團體一直要求別人尊重他們,但為何就不學會尊重其他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又衝上天主教堂滋擾信眾做彌撒,又衝上書店騷擾別人。這是否雙重標準呢?

最近明光社網頁上刊登了一些性傾向歧視法引致逆向歧視的例子,原來西方一些有性傾向歧視法的國家已有很多人因不認同同性戀而遭到懲罰,有教會因不願租教堂給同性戀者結婚而遭罰款,有人因不願意租房間與同性戀者同住而遭罰款,有人因講一些反對同性戀的言論而被解僱及取消教師的專業資格,甚至有牧師因講道中批評同性戀行為而被判入獄。看來性道德已成為現今社會的新禁忌,若然香港一旦訂立性傾向歧視法,恐怕又再落入另類的白色恐怖氣氛中。這又是否真正自由和多元的社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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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新聞可在雅虎(http://hk.news.yahoo.com/050410/12/1bfsz.html)找到。

感想一 歧視有理

這事件中,究竟榆林書店有否歧視同性戀者呢,榆林認為沒有,女同性戀團體認為有,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也認為有,而平等機會委員會卻說難以評論事件是否涉及歧視。

究竟,是有還是沒有?

如果我們把「歧視」定義為一種不平等地對待某些個人或群體的行為,我以為榆林的做法是涉及歧視的,榆林並沒有給予女同性戀團體像其他的團體相同的機會去宣傳她們的刊物。問題是,是否一說「反歧視」就可以像手握一把上方寶劍一樣無堅不摧的叫所有人臣服就範。

我們反對歧視,背後的原因是我們認同「平等」這是一值得追求的價值。可是,在我們的社會裡,除了「平等」以外,還有其他重要也值得維護的價值。

例如「自由」。

就像這事件中,書店裡的空間,是榆林書店用白花花的錢紙換來的私有財產,書店如何處理是否有完全的自由呢?

除了「自由」外,當然還有其他價值。就像近日大陸的反日浪潮,不少人會抵制日貨,也有食肆聲稱不接待日本人。如果我是一個日本商人或旅客,我會說「為什麼你們歧視我們曰本人,你們對南韓人和越南人都不是這樣的,這樣對我們不公平啊﹗」可是他們或許不明白他們國家竄改侵華歷史的行為對中國人民感情的傷害遠比要「平等地對待日本人」這一想法重要得多。

還有一個例子,最近看打雜妹的文章(http://sayhello.bloggerism.com/archives/001400.html)知台北捷運正考慮設立「女性專用車箱」,目的顯然是要減少女性在擁擠的車箱中被性騷擾的機會。可是,這明明是一個歧視男性的措施,男女乘客都付相同的車費,為何男性可選擇的車箱會比較少,何況難道男性不會被女性或者男同志性騷擾嗎。當然,歧視的議題或者「男女平等」,應該都不會是這裡的重點罷,人們都覺得保護女性比較重要。

男女平等大概是最正確最不可侵犯的罷。可是,我一直想不透體育運動比賽把男女分開來,究竟是平等或是不平等。其實,也不大重要,反正獎牌多了一倍,皆大歡喜,是沒有人會投訴的。


感想二 反逆向歧視

如果榆林被攻擊的行為是逆向歧視,那麼那位發起人王先生的行為應可被稱為「反逆向歧視」,而「反逆向歧視」的結果竟是榆林因為這次具爭議性的歧視行為而多做了生意,因為大家要「以歡笑回應霸道,以買書支援榆林!」這會否間接鼓勵了書店多作一些歧視行為從而引發更多的逆向歧視呢﹗
(這當然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喇:P)

台長: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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