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著太多的東西要去記,也有著太多的東西要去忘記,到底記著比較容易,還是忘記比較簡單?
有人說,痛苦的回憶就像一道道的疤痕,刻上它,就是一生一世。
有人選擇用一層又一層的衣服去蓋過它,有人選擇畫上更多的疤痕去掩飾它,也有人選擇不去看它。
最終目的,都只是想忘記它。
一個傷痕累累的人,渴望忘記。
一個失憶的人,渴望想起。
記著和忘記是夫妻?還是敵人?
記和忘總是相向,也總是相對。
有些模糊的回憶,連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記得還是忘了。
也許印象太鮮明,所以歸納為虛幻世界;
又或許是因為印象太模糊,所以把現實混淆了。
太多太多的事情想去忘記,努力的不去想它。有些時候,以為自己的確是忘記了,但某一天,赫然發現自己從未忘記,回憶還是那樣的清晰。
很多的事情,以為自己已忘記了,但有一天,總會發現自己未曾忘記。
但若然在那一天,在重溫回憶時,心裡只剩下感慨、唏噓或感激,這時,是真的忘記了!
其實忘記了一件事情,你永遠不會知道已忘記了。
既是忘記 何來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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