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以往的晚上,我正在把衣物疊好,而你正在看電視。
我們一起五年了,每日不停的重複著同一件事情。
但我並不覺得苦悶、乏味,我反而覺得光榮。
為什麼?
因為我可以為你煮飯、摺衣服、執拾我們的房子.......
我尤愛摺衣服,我可嗅著你的體香。你知不知道?你的體香很有男人味呀。
我愛上了這香味。感覺像你擁抱我般,柔軟、有安全感。
你總是對我漠不關心;而我對你猶如太陽般熱情。
但我知你是愛我的,很愛我。當你與我親熱時,總是很溫柔的。
雖然只有那時,那麼一點點。
有一次,你指著電視機裹的廣告,廣告中展示了今年的春裝,你指著粉紅色的裙子,說道:「你穿了上身,一定很有女人味,很迷人。」
我隨即雙眼發亮,目不轉睛的望著那條粉紅色的裙子。
Oh.....你喜歡這條裙子,剛好過兩天便是我們的相識日,我定買回來穿給你看。
原來那條裙子也不便宜,不過沒所謂吧,為了你。
我望著鏡子,不得了不得了。
看著自己穿上那條你喜歡的裙子,是多麼的幸福,從來你所要求的,我都能辦到。
當天,我穿起了,走到你面前。
你看!你喜歡的那條裙子呀。粉紅色是多麼的嬌美,將女性好的一面全展露出來。
「不要擋著我看電視呀﹗」你有點不耐煩地望著我,連望都不望那條裙子。
為什麼?我不要你這樣。「你看看!你看看!」我抓著你的頭,迫你望著我的裙子。
「幹什麼?」你把我推開了,五年了,你從來沒這樣對我。
心一酸,有種想哭的衝動。
你見有不妥,便立即走來對我說:「對不起,我是沒心的,乖乖。」你的語調很溫柔,你的眼神卻出賣了你。
「你知道今日是什麼日子嗎?」我渴望你的答案,但我又怕知道答案。
「今日 ?我記起了,是開六合彩的日子。」你露出喜悅的神情,並走到電視前,把六合彩得獎號碼抄下。
我知道我應該離開,你不值得我留戀,我竟會愛上你這樣的人,五年了,我不被重視,你根本不需要我。
從現在起,我不再愛你了,我不再為你煮飯,不再為你摺衣服,不再為你執拾房子。
上一秒我愛你愛得要死,但這一秒我不愛你了。
這條裙子,我不要了。
一個星期後,你留言給我,你說你不可沒有我,房子和你都很掛念我,請我回來。
但我不會回頭了。
我知道我回去之後,再穿上那條粉紅色的裙子,你也不會注意到。
你根本不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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